陕西省政府办公厅
机构概述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23号),设立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参事室、陕西省金融工作办公室),为协助陕西省人民政府[1]领导同志处理省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主要职责
(一)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处理省政府日常工作。
(二)负责省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三)负责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的文书处理工作。
(四)研究省政府各部门和各设区市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请示省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后,报省政府审批。
(五)围绕省政府总体工作部署,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建议。
(七)督促检查省政府各部门和各级政府对省政府决定事项及中央和省上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八)负责省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省政府及有关领导同志指示。
(九)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省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十)负责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省政府系统的建议与提案办理的督促检查工作。
(十一)负责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的政务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全省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
(十二)办理省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2]。
机构领导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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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haanxi.gov.cn ,站长之家
- ↑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省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陕西机构编制网,2015-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