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升之
陈升之(1011-1079)字旸叔,初名旭,北宋大臣。建州建阳(今福建省建阳市人。
进士出身。历知封州、汉阳军、监察御史。1068年(神宗熙宁元年),任知枢密院事。
后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因在变法机构名称上与王安石意见不合,称疾不朝,后任镇江军节度使、知扬州。是历史典故四相簪花人物之一。
目录
人物话题
基本信息
姓名 陈升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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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 字旸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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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汉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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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职 镇江军节度使、知扬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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爵位 秀国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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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 建州建阳(今福建建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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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时间 1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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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世时间 107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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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处时代 北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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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就 四相簪花人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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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进士出身。历知封州、汉阳军,入为监察御史。吕诲等劾其阴结宦官,遂出知定州(河北省定县,位保定市西南)、太原(今山西省太原市)。1065年(英宗治平二年)复拜枢密副使。1068年(神宗熙宁元年),任知名院事枢密。二年,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时王安石行变法,设制置三司条例司,他在该机构名称问题上与王安石相忤,乃称疾不朝。母丧去位后,召为枢密使。未几因病以镇江军节度使、同平章事判扬州(今扬州市)。[1]
人物生平
陈升之原名旭,避神宗讳,改字晹叔。建阳三桂里(考亭)人。北宋景佑元年(1034年)进士,历任封州(今属广东)知州、汉阳军(今属湖北)知军。后调,任监察御史,右司谏,起居舍人等职。他在朝中任谏官5年,所上奏有一百数十事。一次升之上奏章,认为昭文馆、集贤院是士大夫荣升途径,近用人越来越背弃惯例,变成贵族做官进取的阶梯,请求严格选拔人才。皇帝下令:“自今,臣僚乞为子孙恩者,无得除馆阁。”有一次著作佐郎王瓘路遇节度使承佑未下马,承佑大声怒斥王瓘,并将他押送到开封府。升之为此上奏:“朝官遇见殿帅何必下马让路”,弹劾承佑骄横放肆。朝廷免去承佑殿帅官职。升之因此提为天章阁待制,历任河北都转运使,瀛州(今河北河间)知州,真定府(今河北保定)知府,加龙图阁直学士。
不久,升之再入朝任谏官,与翰林学士承旨孙汴、代御史中丞张昪共同考核转运使和提点刑狱官的劳绩过失,得升枢密院直学士。年余,又升枢密副使。这时谏官御史唐介、范师道等人联合上奏,告升之暗中勾结宦官,才得到重用。仁宗皇帝把奏章交与升之,升之不置一词,请求辞职。仁宗虽对辅佐政事的近臣说:我选用执政大臣,怎容臣僚干预言论呢?但最后还是对双方都予贬斥,升之以资政殿学士身份出任定州(今河北定县)知州,不久调太原知府。治平二年(1065年)升之第三次入朝,任枢密副使。后因母老,请求外放,授知越州。
熙宁元年(1068年),升之赴朝继任枢密使,兼任制置三司条例司之职,和王安石共事,商讨推行变法。当年十月,翰林学士王安石被神宗召见,安石上书主张变法,荐升之任宰相之职——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寻因升之与王安石对设置三司条例司看法不一,且新法受朝臣反对,便托病归卧百余日。神宗几次敦促劝谕,才回到朝廷。适遇母丧,升之去相,回家守孝。服丧期满,升之于熙宁七年十二月回朝廷任枢密使。不久因病解职,以同平章事衔出任镇江节度使、扬州通判,封秀国公。次年闰四月罢归建阳考亭。家居四年有余,在元丰二年(1079年)病逝,终年69岁。朝廷赠太保、中书令,谥号“成肃”。
人物典故
参考资料
- ↑ 上海商务印书馆.宋史:上海商务印书馆,1934年
- ↑ 谁解唐代男人风情.浙江在线.2013-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