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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暑降溫費是指企業發放的用於給員工抵禦酷暑的高溫補貼。企業為員工下發的降暑飲料並不能充抵高溫補貼。按照規定,勞動者在室外露天作業應按每月60元的標準領取高溫補貼。同時,企業以現金或實物發放防暑降溫費等都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目錄

最新標準

高溫津貼標準包括:用人單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的標準發放津貼;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室內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的標準發放。

能夠領取高溫津貼者必須是在高溫下工作的崗位職工,包括建築工人、無空調的公交車司機露天環衛工人等。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高溫補貼並非每個勞動者都有,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獲得高溫津貼。

三伏天的到來,很多朋友就會開始進行關注2015高溫補貼發放標準是怎樣的一個情況。對於2015高溫補貼發放標準,14個省份公布了高溫津貼標準,共分按月補貼和按高溫工作日補貼兩種方式。執行月補的8個省份可以按照金額分為四檔,江蘇、浙江和湖南最高,補貼為160元。廣東排第二,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50元。北京、山東、江西這三個省份名列第三檔,室外和高溫作業人員津貼都是不低於120元。天津的防暑降溫費每月83.8元,是8個省份中最低的。在執行日補的省份中,重慶的金額最高,40℃以上高溫工作人員每月最多可領20元/天的津貼。陝西高溫作業工人每天的津貼僅為2元,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的幹部更少,為1元/日。

統計顯示,廣東、重慶和福建發放津貼的時間最長,為5個月。北京、江西等5省份發高溫津貼的時間為3個月,完全按照夏季時間進行補助。

專家表示,全國沒有統一的高溫津貼標準,各省份基本上是根據各地的自身情況來制定高溫津貼標準的,經濟發達的省份可能補助就稍微高點。國家應嚴格查處高溫違規施工和拒不發放高溫津貼的行為。

各地2015高溫補貼發放標準:

重慶發放時間:每年5-9月份

【發放標準】:一般高溫天氣,按每人每天不低於5元標準發放;中度高溫天氣,按每人每天不低於10元標準發放;強度高溫天氣,按每人每天不低於15元標準發放。

上海發放時間:每年6月至9月

【發放標準】:標準為每月200元。

北京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於12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於90元。

天津發放時間:每年6月到9月

【發放標準】:職工上年日平均工資的12%確定,實行動態調整。

廣東發放時間:6月至10月期間。

【發放標準】:每人每月150元;如果按照規定需按天數折算高溫津貼的,按每人每天6.9元計算。

江蘇如果企業安排職工在6月、7月、8月、9月這四個月安排職工在33度以上高溫天氣(環境)工作的,要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具體的標準按照江蘇省的規定,是每人每月200元。

河南勞動者在日最高氣溫達35℃以上的天氣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業發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溫津貼。

浙江高溫作業人員160元/月;非高溫作業工人130元/月;一般工作人員110元/月。發放時間為6月-9月共4個月。

江西發放時間:6月、7月、8月、9月

【發放標準】: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的勞動者,每人每月高溫津貼由原來的120元調整到240元;室內非高溫作業的勞動者,每人每月高溫津貼由原來的80元調整到160元。

陝西每天10元。

海南發放時間:4月1日到10月31日期間

【發放標準】:每人每天10元的標準發放高溫津貼。

湖北發放時間:6、7、8、9月

【發放標準】:用人單位對在崗職工發放高溫津貼的標準由原來的每人每天8元,調整為每人每天12元。

福建發放時間:5-9月

【發放標準】:每人每天按8—10元標準發放。

山東發放時間:6月、7月、8月、9月

【發放標準】: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80元。

青島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個月計發,列入企業成本費用。

四川發放時間:未設定

【發放標準】:每人每天6元至10元調整為每人每天8元至12元。

新疆發放時間:6-8月

【發放標準】:每人每天按10至20元標準發放。

貴州發放時間:6-9月

【發放標準】:每人8元/天或168元/月標準發放。

寧夏發放時間:每年6月、7月、8月、9月

【發放標準】:高溫、露天作業人員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業人員每人每天8元

安徽發放時間:每年的6月至8月

【發放標準】:每人每工作日不低於10元

吉林【發放標準】:每人每日10元以上

雲南發放時間:6月至9月

【發放標準】: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室內工作場所溫度無法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的標準發放。

甘肅發放時間:7-9月。

【發放標準】:每人每月45元

湖南【發放標準】:每人每月最低150元

發放時間:從7月1日起到9月30日止

廣西發放時間:每年6月至10月

【發放標準】:高溫津貼標準可在每人每月100元-200元之間

解讀

非人人有份 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 津貼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高溫補貼並非每個勞動者都有,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獲得高溫津貼。

降暑飲料 根據規定,發放高溫補貼的時間為每年的6月至8月。至於具體到月初、 月中還是月末發放,該負責人表示可由各用人單位隨發薪日期自行確定。「大家可以注意一下本月領的工資條,上面應該有6月份的補貼發放記錄。」該負責人提醒說,上述通知特別列出一條,企業在高溫期間下發的防暑降溫飲料,並不能充抵高溫補貼。也不得在工作人員因高溫需停止工作降暑而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高溫補貼只向高溫期間在崗工作的勞動者發放,其間休假或脫崗的勞動者並不享受。勞動者如發現用人單位違反規定,可憑工資條舉證,依法申請 勞動爭議仲裁。

繳個稅 國稅總局表示,防暑降溫費也須繳納個稅。按照《 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個人取得的應納稅所得,包括現金、實物和有價證券。所得為實物的,應當按照取得的憑證上所註明的價格計算 應納稅所得額。」因此,企業以現金或實物發放防暑降溫費等都要併入個人應納稅所得,依法繳納 個人所得稅。[1]

賬務處理

由於天氣因素,溫度過高或過低時一些單位就會給員工發放防暑降溫費。那麼防暑降溫費應該如何進行會計處理與納稅處理呢?

會計處理 《企業會計準則第9號——職工薪酬》規定,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而給予各種形式的報酬以及其他相關支出。職工薪酬包括:(一)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二)職工福利費;(三)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四)住房公積金;(五)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六)非貨幣性福利;(七)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係給予的補償;(八)其他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

《職工薪酬應用指南》作出進一步解釋,職工薪酬,包括企業為職工在職期間和

離職後提供的全部貨幣性薪酬和非貨幣性福利。提供給職工配偶、子女或其他被贍養人的福利等,也屬於職工薪酬。所以防暑降溫費是企業保證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為其任職和受僱的員工發放的,應該在「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下核算。

例如,某企業為職工發放1萬元的防暑降溫費,賬務處理為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 10000

貸:銀行存款 10000

稅務處理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第三條說到:關於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

《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的企業職工福利費,包括以下內容:

原先,職工防暑降溫費屬於勞保費的列支範圍,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職工冬季取暖補貼等稅前扣除問題的批覆》(國稅函〔1996〕673號)規定,對企業職工冬季取暖補貼、職工防暑降溫費、職工勞動保護費等支出,稅法規定允許扣除。但由於各地、各行業、各企業的情況不同,在稅法中規定全國統一適用的扣除標準尚有困難,因此,原則上允許企業據實扣除。為防止企業以這些費用為名,隨意加大扣除費用,省級稅務機關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上述費用稅前扣除的最高限額,並報國家稅務總局備案。例如,北京市防暑降溫費標準規定,企業在崗職工夏季防暑降溫費標準為:從事室外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為120元,從事室內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90元。因此,企業發生的上述費用可在限額內據實扣除,超過規定標準都需要作納稅調增。這與國稅函〔2009〕3號文件的規定不同,企業應按國稅函〔2009〕3號文件的規定執行,即使超過標準,也可以據實扣除。[2]

關於防暑降溫費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問題,《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僱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僱有關的其他所得。企業發放的防暑降溫費屬於工資、薪金所得中發放的補貼,應該計入工資總額繳納個人所得稅。但是,由於個人所得稅屬於地方稅務機關的管轄範圍,各地出現了不同的做法。比如,河北省地稅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若干業務問題的通知》(冀地稅發〔2009〕46號)第三條規定,各單位按照當地政府(縣以上)規定標準向職工個人發放的防暑降溫費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超過當地政府規定標準部分併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