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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之钿,字实甫,桐城诸生。崇祯年间以明经为江宁主簿,明思宗下诏保举人才,同乡刘若宰举荐他任谷城知县。

  • 崇祯十一年春,阮之钿尚未到任,张献忠率领的农民起义军接受明兵部尚书熊文灿的招抚,已经驻兵谷城。
  • 崇祯十二年,张献忠反叛朝廷,阮之钿被迫自杀。

目录

人物专题

基本信息

姓名    阮之钿  
字号    字实甫      
民族    汉族      
官职    谷城知县  
追赠    尚宝少卿     
出生地   桐城
出生时间  不详  
去世时间   1639年五月六日 
所处时代  明朝   

阮之钿,字实甫,桐城生员。崇祯年间,下诏举人才。同郡谕德刘若宰举荐之钿,中选,授谷城县知县。

崇祯十一年(1638)正月,之钿还未到任,张献忠已攻陷谷城,请求招安。总理熊文灿准许了,将献忠部下数万置于谷城四郊,居民纷纷不安,都想逃走。之钿来到后,尽心调理,人民稍安。他上疏朝廷说“:献忠虎踞谷城,其谋叵测。他所要求之地,实为兵饷供应的咽喉,秦、蜀交会的脉络,今都为他所占据。一些奸民都甘心为他效力,善良都为他胁迫。臣是守土管民的官,结果是无土可守,无民可管。库藏空虚,民产被夺,田赋无处征取。我名为县令,实际上是个多余的人。而朝廷一心主张安抚,臣愚昧,妄自认为抚剿二策可以合言,不可分言,否则有损国威,挫败士气。”但这意见没被采用。众多贼寇逐渐到乡村田野实施抢劫,阮之钿抓住他们通报他们营地的将领,(营地将领)依法略微处罚他们。再告发贼寇有劫掠行为时,贼寇将领再不做处理,对之钿说:“官府不给我们军饷,有了饷他们自然不会去劫掠了。”因此,四乡村民逃亡几尽。又来掠夺城内,若稍抗拒,即以刀棍相见。监军佥事张大经熊文灿之命来镇抚,也不能禁止。

崇祯十二年(1639),张献忠反朝廷的形迹渐渐显露,之钿去企图说服献忠:“将军开始的作为是不对的,今幸而为朝廷之臣,应建立军功,垂名青史。难道未看到刘国能将军?由于他效忠朝廷,皇上亲手写诏书让他进宫(晋升官职),大量赏赐金银财物,这就是忠诚报国的结果呀。将军若怀疑天朝另有看法,之钿愿以百口为保。还有什么可疑而怀有他志?”献忠素来对之钿心怀仇恨,对他以恶言辱骂。之钿忧愤成疾,在壁上题辞表示自己忠于朝廷的决心,不视事。

同年五月,献忠果然反叛朝廷,劫掠府库,释放囚徒,毁坏城池。之钿服毒自杀未死。献忠派人向他索取县印。之钿坚决不给,为张献忠所杀。献忠纵火烧毁公署。之钿后赠尚宝少卿。

史料记载

  • 《明史·阮之钿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