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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座式起重機

門座式起重機

橋架通過兩側支腿支承在地面軌道或地基上的臂架型起重機。具有沿地面軌道運行,下方可通過鐵路車輛或其他地面車輛。可轉動的起重裝置裝在門形座架上的一種臂架型起重機。門形座架的4條腿構成4個「門洞」,可供鐵路車輛和其他車輛通過。門座起重機大多沿地面或建築物上的起重機軌道運行,進行起重裝卸作業。門座呈「」字形的起重機稱半門座起重機,其運行軌道的一側設在地面上,另一側設在高於地面的建築物上。

目錄

基本內容

系統:採用水平變幅系統

主要用於:港口和露天堆料場

組成:起升、迴轉、變幅、運行機構

中文名稱:門座式起重機

簡史

門座起重機是隨着港口事業的發展而發展起來的。1890年,第一次將幅度不可變的固定式可旋轉臂架型起重機裝在橫跨於窄碼頭上方的運行式半門座上,成為早期的港用半門座起重機。隨着碼頭寬度的加大,門座和半門座起重機並列發展,並普遍採用俯仰臂架和水平變幅系統。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港用門座起重機迅速發展為便於多台起重機對同一條船進行並列工作,普遍採用了轉動部分與立柱體相連的轉柱式門座起重機(圖1[轉柱式門座起重機]),或轉動部分通過大軸承與門座相連的滾動軸承式支承迴轉裝置,以減小轉動部分的尾徑,並採用了減小碼頭掩蓋面(門座主體對地面的投影)的門座結構。在發展過程中,門座起重機還逐步推廣應用到作業條件與港口相近的船台和水電站工地等處。

分類

按用途可分為3類:

①裝卸用門座起重機:主要用於港口露天堆料場,用抓鬥或吊鈎裝卸。起重量一般不超過25噸,不隨幅度變化。工作速度較高,故生產率常是重要指標。

②造船用門座起重機:主要用於船台浮船塢和艤裝現場,進行船體拼接、設備艤裝等吊裝工作,用吊鈎作為吊具。最大起重量達300噸,幅度大時起重量相應減小。有多檔起升速度,吊重輕時可提高起升速度。有些工作機構還備有微動裝置,以滿足安裝要求。門座高度大者,可適應大起升高度和大幅度作業的要求,但工作速度較低,作業生產率不高。

③建築安裝用門座起重機:主要用在水電站進行大壩澆灌設備和預製件吊裝等,一般用吊鈎。起重量和工作速度一般介於前兩類起重機之間。它具有整機裝拆運輸性好、吊具下放深度大、能較好地適應臨時性工作和棧橋上工作等的特點。

組成

門座起重機有起升、迴轉、變幅和運行機構,前3種機構裝在轉動部分上,每一周期內都參加作業。轉動部分上還裝有可俯仰的傾斜單臂架或組合臂架及司機室。運行機構裝在門座下部,用以調整起重機的工作位置帶斗門座起重機(圖2 [帶斗門座起重機])還裝有伸縮漏斗、帶式輸送機等附加設備,以提高門座起重機用抓鬥裝卸散狀物料時的生產率。除電氣保護裝置外,還裝有起重量或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機夾軌器等安全裝置。

系統

門座起重機大多採用水平變幅系統。

①重物和臂架系統各自的重心在變幅過程中幾乎無垂直位移。其方法之一是靠增設活動平衡重來平衡臂架系統俯仰時的合成重心的升降變化這種方法布置較方便,工作也較可靠,應用廣泛。方法之二是靠臂架系統的機構特性來保證變幅時合成重心的移動軌跡接近水平線,無活動平衡重。

②所吊重物在變幅過程中沿着近於水平線的軌跡移動,可採用補償法和組合臂架法。補償法是通過特種儲繩系統在變幅過程中自動收放相應起升繩,以補償臂架升降造成的吊具垂直位移。組合臂架法是依靠組合臂架的機構特性保證臂端在變幅過程中接近水平移動。兩種方法都得到廣泛應用。[1]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