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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创大道

开创大道
图片来自mapio

开创大道广州市道路之一,是黄埔区内一条主干道,西北-东南走向,北起于广深大道,南止于广汕三路

黄埔区

黄埔区中国广东省广州市的一个市辖区,古称黄埔镇扶胥,萝岗部分古称罗冈。原黄埔辖区面积90.95平方公里,人口19.71万人,区政府驻大沙地东路333号。原萝岗区的总面积为393.22公里,总人口17.16万人,区政府原所在地为夏港街道志诚大道303号,后迁至香雪三路1号。2014年2月,国务院同意广东省调整广州市部分行政区划,撤销黄埔区、萝岗区,建立新的黄埔区,辖区面积484.17平方公里,人口85.14万人,区政府驻香雪三路1号。

目录

行政区划

新黄埔区辖16个街道、1个镇,其中包括:

原黄埔区辖8个街道:黄埔街道红山街道鱼珠街道大沙街道文冲街道南岗街道穗东街道长洲街道

萝岗区辖8个街道、1个镇:夏港街道联和街道云埔街道萝岗街道永和街道长岭街道九佛街道龙湖街道新龙镇

其中萝岗街道为旧萝岗区及新黄埔区政府驻地,大沙街道为原黄埔区政府驻地。

2011年7月8日配合生物岛开放,官洲岛交由萝岗区代表科学城管委会进行代管,但在行政区划上依然属于海珠区官洲街道。后来在2014年的广州市行政区划调整后,官洲岛由新黄埔区继续代管。

2018年8月31日,原荔联街道和东区街道合并为云埔街道;原萝岗街道管辖的水西、长平、岭头、黄登、黄麻和长岭社区划归新设立的长岭街道。

2019年4月18日,原九龙镇分拆为九佛街道,龙湖街道和新龙镇[1][2],九佛街道和龙湖街道于4月18日挂牌成立,新龙镇于5月30号挂牌成立。

历史

地名由来

“黄埔”地名的由来,一说环绕南海神庙前的珠江河段,古称为“黄木之湾”,整个河段称为“黄木河”,沿河两岸都称为“黄木”,由于乡音的关系,“黄木”遂转变成“黄埔”。另一说法出自黄埔村(历史上曾属黄埔管辖,后为广州市海珠区新滘镇辖,该镇2001年7月撤销):黄埔村是南宋时对黄木河南岸一自然村命名的,该村面向珠江,呈椭圆形,开村时有黄、关、卫 3姓,宋末先后来了罗、冯、胡、梁4姓居民;古时,该村是珠江边的泥滩,称为“浦”;传说有一凤凰飞来该村地头洗身,所以叫“凰浦”;后因黄姓人较多,且是开村人,故改为黄埔(取“浦”字谐音“埔”)。[3]

建置沿革

历史上黄埔属番禺县管辖。从秦代始直至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时,黄埔均属番禺县管辖。现区属的南岗镇、大沙镇、夏港街、鱼珠街、黄埔街、红山街一带在清末时期属番禺县鹿步司管辖,深井、长洲一带属番禺县茭塘司管辖。民国10年(1921),广州正式建市,黄埔仍属番禺县。

1949年10月14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攻占广州。10月23日,黄埔随番禺县被解放军占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建制几经变动。中共建政初期,黄埔仍属番禺县管辖。1951年,广州市调整行政区域,原属番禺的黄埔车陂、鱼珠、文冲等一带四十五个自然村划入市郊,黄埔划为广州市管辖,同年12月开始筹建黄埔区。

1953年1月,黄埔区人民政府正式成立,这是黄埔第一次建立区级建制。区党政机关设于鱼珠镇,管辖范围:东至广州冶炼厂,南至黄埔新洲,西至员村,北至吉山,下辖16个乡、2个镇和45个自然村。

1954年6月12日,广州市人民政府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撤销芳村区,将其所属的涌口、芳村、花地、山村和工业、手工业部分地区并入河南区。将其原有的沙涌、鹤洞、西望、东滘、南滘、茶滘、葵蓬八个乡的农业部分地区并入新滘区。又将新滘区原属新洲镇,黄埔乡,官洲乡划归黄埔区领导。这时市郊共有新滘、白云和黄埔三个区。

1956年6月25日,广州市作出调整郊区乡、镇行政区域的决定,撤销白云、黄埔、新滘3个区,成立广州市郊区人民委员会,黄埔并入郊区,黄埔区一级行政建制第一次被撤销。在人民公社化高潮中,1960年5月23日,中共广州市委决定撤销中区和郊区,全市调整为东、南、西、北4个市中心区(人民公社)及成立黄埔、芳村、江村3个以工矿企业为中心的人民公社(相当于区级建制)。同年7月,全部改为区级建制,黄埔人民公社随之改名为黄埔区人民委员会,这是黄埔第二次建立区级建制。区党政机关设于海员路21号。管辖范围:东至南岗,南至长洲岛,西至沙河龙洞,北至萝岗,设有6个工矿人民公社和4个农村人民公社。

1961年7月,撤销工矿人民公社,改为3个圩镇,1个街道办事机构,区党政机关驻地初设在黄埔港务局红楼,后迁至黄埔港海员路21号,即现黄埔街道办事处。撤销良田人民公社,将原属良田公社的竹料、钟落潭、太和三个公社与江村人民公社的人和、石龙、江村三个公社合并,成立江村区。原属江村人民公社的石井公社划给荔湾区。芳村人民公社和黄埔人民公社均改为区建制。同年九月,江村人民公社分为江高和双岗二个人民公社,连同太和、石龙共十个公社。同年八月市委第四十次常委会议,对市区和郊区区域再决定进行调整,将东山区的沙河公社、石牌公社、龙洞公社划给黄埔区,越秀区的三元里公社、嘉禾公社、龙归公社、海珠区的新滘公社、新洲公社、新凤公社,荔湾区的石井公社为芳村区。这时黄埔区有七个农业公社,即黄埔、东圃、南岗、龙洞、沙河、石牌、萝岗等公社。工矿企业有六个公社,即港湾、员村、车陂、吉山、长洲、庙头等公社,另区辖有一个黄埔港办事处,一个棠下农场。芳村区则辖有是一个农业公社,即石井、三元里、海龙、龙归、嘉禾、鹤洞、新滘、新洲、新凤、东滘等公社,四个工矿企业公社,即山村、花地、广钢、同和等公社。这里的工矿企业人民公社即是城市人民公社。

1962年5月11日,为解决广州二百万人吃菜问题,明确郊区工作方针应以菜为纲,开展多种经营,并做好其他各项工作,再次把江村、芳村、黄埔三个区合并成广州市郊区。

1962年8月23日,经省人委批复同意,市人民委员会决定将黄埔、江村、芳村3个区合并,成立广州市郊区人民委员会,黄埔区一级建制第二次被撤销。

1973年,黄埔第三次建区。为了适应港口涉外工作和工农业发展的需要,1973年2月28日,经国务院批准,重新筹备成立黄埔区。

由原来郊区的黄埔、萝岗二个公社划出14个大队,连同原来长洲岛以及番禺县的新造公社深井大队(1976年11月正式移交)组成。现黄埔区管辖范围:东至南岗、南至长洲镇、西至塘口、北至吉山车站。全区现有三个镇政府(大沙、南岗、长洲),四条行政街(黄埔、红山、鱼珠、夏港),16个乡(其中长洲镇有二个管理区,大沙镇保留一个渔业村)。

1973年11月13日,广州市黄埔区革命委员会成立。1980年7月,黄埔区召开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广州市黄埔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黄埔区人民政府,区党政机关驻地设在黄埔港湾路32号。

1984年,国务院批准成立广州经济开发区,由西区、东区、永和经济区(广州台商投资区)和广州科学城四个分区构成。

1990年,黄埔区行政管辖范围有南岗、大沙、长洲3个镇,黄埔、鱼珠、红山、夏港4个行政街。镇属下有16个行政村,均建立村民委员会;街、镇属下有59个居民委员会。区和镇分别为一级政权机构,设有人民政府和人民代表大会。街道办事处为区的派出机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均为基层自治组织。[4]

2005年4月28日,国务院批准广州市设立萝岗区,在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上整合周边农村地区,由白云区萝岗街道(原萝岗镇全境)、锺落潭镇九佛、穗北2个居委会以及红卫、凤尾、浦心、蟹庄、枫下、佛郎、燕塘、莲塘、山龙、重岗、黄田、何棠下、迳下、长庚14个乡村(原九佛镇全境);天河区新塘街道的玉树村;旧黄埔区夏港街道、荔联街道的笔岗社区、穗东街道的东基和西基2个乡村;增城市中新镇镇龙社区以及镇龙、迳头、九楼、大坦、麦村、金坑、均和、福洞、福山、大涵、汤村、旺村、洋田、新田合共14个乡村(原镇龙镇全境)和新塘镇贤江、新庄、永岗、禾丰4个乡村(原永和镇部份境地)组成。

2014年1月,国务院批准撤销萝岗区和原黄埔区,设立新的黄埔区。

2014年2月12日,国务院同意撤销广州市黄埔区、萝岗区,设立新的广州市黄埔区,以原黄埔区、萝岗区的行政区域为新的黄埔区的行政区域。

2015年9月1日上午,广州市黄埔区举行挂牌仪式,新的黄埔区正式成立。[5]

2018年8月31日,原荔联街道和东区街道合并为云埔街道;原萝岗街道管辖的水西、长平、岭头、黄登、黄麻和长岭社区划归新设立的长岭街道。

2019年4月18日上午,九佛街道和龙湖街道挂牌成立,原九龙镇分拆为九佛街道,龙湖街道和新龙镇,九佛街道辖原九龙镇的燕塘村、佛塱村、莲塘村、重岗村、枫下村、蟹庄村、红卫村、凤尾村、山龙村、穗北社区,街道办地址为凤凰5路40号(凤美花园)。龙湖街道辖原九龙镇的汤村村、旺村村、长庚村、何棠下村、埔心村、黄田村、大涵村、迳下村、九佛社区、凤凰湖社区(筹备中),街道办地址为九佛中路978号(原九龙镇政府驻地)。

2019年5月30日上午,新龙镇挂牌成立,新龙镇辖原九龙镇的金坑村、均和村、福山村、福洞村、麦村村、大坦村、九楼村、迳头村、新田村、洋田村、镇龙村、镇龙社区,镇政府地址为镇龙大道18号。

旅游景点

黄埔区的旅游景点有黄埔军校旧址南海神庙萝岗香雪公园丹水坑风景旅游区等。

商业街

黄埔区的商业街有大沙东路等。

工业

黄埔区的工业主要为第二产业,知名工业企业有广州港集团黄埔造船厂光宝科技安利高露洁-棕榄广州本田广州石化黄埔发电厂等。广州经济开发区设于区内,包括广州科学城、西区经济区、东区经济区以及永和经济区(广州台商投资区)。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