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創大道
開創大道,廣州市道路之一,是黃埔區內一條主幹道,西北-東南走向,北起於廣深大道,南止於廣汕三路。
黃埔區
黃埔區是中國廣東省廣州市的一個市轄區,古稱黃埔鎮、扶胥,蘿崗部分古稱羅岡。原黃埔轄區面積90.95平方公里,人口19.71萬人,區政府駐大沙地東路333號。原蘿崗區的總面積為393.22公里,總人口17.16萬人,區政府原所在地為夏港街道志誠大道303號,後遷至香雪三路1號。2014年2月,國務院同意廣東省調整廣州市部分行政區劃,撤銷黃埔區、蘿崗區,建立新的黃埔區,轄區面積484.17平方公里,人口85.14萬人,區政府駐香雪三路1號。
目錄
行政區劃
新黃埔區轄16個街道、1個鎮,其中包括:
原黃埔區轄8個街道:黃埔街道、紅山街道、魚珠街道、大沙街道、文沖街道、南崗街道、穗東街道、長洲街道。
原蘿崗區轄8個街道、1個鎮:夏港街道、聯和街道、雲埔街道、蘿崗街道、永和街道、長嶺街道、九佛街道、龍湖街道、新龍鎮。
其中蘿崗街道為舊蘿崗區及新黃埔區政府駐地,大沙街道為原黃埔區政府駐地。
2011年7月8日配合生物島開放,官洲島交由蘿崗區代表科學城管委會進行代管,但在行政區劃上依然屬於海珠區官洲街道。後來在2014年的廣州市行政區劃調整後,官洲島由新黃埔區繼續代管。
2018年8月31日,原荔聯街道和東區街道合併為雲埔街道;原蘿崗街道管轄的水西、長平、嶺頭、黃登、黃麻和長嶺社區劃歸新設立的長嶺街道。
2019年4月18日,原九龍鎮分拆為九佛街道,龍湖街道和新龍鎮[1][2],九佛街道和龍湖街道於4月18日掛牌成立,新龍鎮於5月30號掛牌成立。
歷史
地名由來
「黃埔」地名的由來,一說環繞南海神廟前的珠江河段,古稱為「黃木之灣」,整個河段稱為「黃木河」,沿河兩岸都稱為「黃木」,由於鄉音的關係,「黃木」遂轉變成「黃埔」。另一說法出自黃埔村(歷史上曾屬黃埔管轄,後為廣州市海珠區新滘鎮轄,該鎮2001年7月撤銷):黃埔村是南宋時對黃木河南岸一自然村命名的,該村面向珠江,呈橢圓形,開村時有黃、關、衛 3姓,宋末先後來了羅、馮、胡、梁4姓居民;古時,該村是珠江邊的泥灘,稱為「浦」;傳說有一鳳凰飛來該村地頭洗身,所以叫「凰浦」;後因黃姓人較多,且是開村人,故改為黃埔(取「浦」字諧音「埔」)。[3]
建置沿革
歷史上黃埔屬番禺縣管轄。從秦代始直至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時,黃埔均屬番禺縣管轄。現區屬的南崗鎮、大沙鎮、夏港街、魚珠街、黃埔街、紅山街一帶在清末時期屬番禺縣鹿步司管轄,深井、長洲一帶屬番禺縣茭塘司管轄。民國10年(1921),廣州正式建市,黃埔仍屬番禺縣。
1949年10月14日,中國人民解放軍攻佔廣州。10月23日,黃埔隨番禺縣被解放軍佔領。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建制幾經變動。中共建政初期,黃埔仍屬番禺縣管轄。1951年,廣州市調整行政區域,原屬番禺的黃埔車陂、魚珠、文沖等一帶四十五個自然村劃入市郊,黃埔劃為廣州市管轄,同年12月開始籌建黃埔區。
1953年1月,黃埔區人民政府正式成立,這是黃埔第一次建立區級建制。區黨政機關設於魚珠鎮,管轄範圍:東至廣州冶煉廠,南至黃埔新洲,西至員村,北至吉山,下轄16個鄉、2個鎮和45個自然村。
1954年6月12日,廣州市人民政府第十七次會議決定撤銷芳村區,將其所屬的涌口、芳村、花地、山村和工業、手工業部分地區併入河南區。將其原有的沙涌、鶴洞、西望、東滘、南滘、茶滘、葵蓬八個鄉的農業部分地區併入新滘區。又將新滘區原屬新洲鎮,黃埔鄉,官洲鄉劃歸黃埔區領導。這時市郊共有新滘、白雲和黃埔三個區。
1956年6月25日,廣州市作出調整郊區鄉、鎮行政區域的決定,撤銷白雲、黃埔、新滘3個區,成立廣州市郊區人民委員會,黃埔併入郊區,黃埔區一級行政建制第一次被撤銷。在人民公社化高潮中,1960年5月23日,中共廣州市委決定撤銷中區和郊區,全市調整為東、南、西、北4個市中心區(人民公社)及成立黃埔、芳村、江村3個以工礦企業為中心的人民公社(相當於區級建制)。同年7月,全部改為區級建制,黃埔人民公社隨之改名為黃埔區人民委員會,這是黃埔第二次建立區級建制。區黨政機關設于海員路21號。管轄範圍:東至南崗,南至長洲島,西至沙河龍洞,北至蘿崗,設有6個工礦人民公社和4個農村人民公社。
1961年7月,撤銷工礦人民公社,改為3個圩鎮,1個街道辦事機構,區黨政機關駐地初設在黃埔港務局紅樓,後遷至黃埔港海員路21號,即現黃埔街道辦事處。撤銷良田人民公社,將原屬良田公社的竹料、鍾落潭、太和三個公社與江村人民公社的人和、石龍、江村三個公社合併,成立江村區。原屬江村人民公社的石井公社劃給荔灣區。芳村人民公社和黃埔人民公社均改為區建制。同年九月,江村人民公社分為江高和雙崗二個人民公社,連同太和、石龍共十個公社。同年八月市委第四十次常委會議,對市區和郊區區域再決定進行調整,將東山區的沙河公社、石牌公社、龍洞公社劃給黃埔區,越秀區的三元里公社、嘉禾公社、龍歸公社、海珠區的新滘公社、新洲公社、新鳳公社,荔灣區的石井公社為芳村區。這時黃埔區有七個農業公社,即黃埔、東圃、南崗、龍洞、沙河、石牌、蘿崗等公社。工礦企業有六個公社,即港灣、員村、車陂、吉山、長洲、廟頭等公社,另區轄有一個黃埔港辦事處,一個棠下農場。芳村區則轄有是一個農業公社,即石井、三元里、海龍、龍歸、嘉禾、鶴洞、新滘、新洲、新鳳、東滘等公社,四個工礦企業公社,即山村、花地、廣鋼、同和等公社。這裡的工礦企業人民公社即是城市人民公社。
1962年5月11日,為解決廣州二百萬人吃菜問題,明確郊區工作方針應以菜為綱,開展多種經營,並做好其他各項工作,再次把江村、芳村、黃埔三個區合併成廣州市郊區。
1962年8月23日,經省人委批覆同意,市人民委員會決定將黃埔、江村、芳村3個區合併,成立廣州市郊區人民委員會,黃埔區一級建制第二次被撤銷。
1973年,黃埔第三次建區。為了適應港口涉外工作和工農業發展的需要,1973年2月28日,經國務院批准,重新籌備成立黃埔區。
由原來郊區的黃埔、蘿崗二個公社劃出14個大隊,連同原來長洲島以及番禺縣的新造公社深井大隊(1976年11月正式移交)組成。現黃埔區管轄範圍:東至南崗、南至長洲鎮、西至塘口、北至吉山車站。全區現有三個鎮政府(大沙、南崗、長洲),四條行政街(黃埔、紅山、魚珠、夏港),16個鄉(其中長洲鎮有二個管理區,大沙鎮保留一個漁業村)。
1973年11月13日,廣州市黃埔區革命委員會成立。1980年7月,黃埔區召開第一次人民代表大會,成立廣州市黃埔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黃埔區人民政府,區黨政機關駐地設在黃埔港灣路32號。
1984年,國務院批准成立廣州經濟開發區,由西區、東區、永和經濟區(廣州台商投資區)和廣州科學城四個分區構成。
1990年,黃埔區行政管轄範圍有南崗、大沙、長洲3個鎮,黃埔、魚珠、紅山、夏港4個行政街。鎮屬下有16個行政村,均建立村民委員會;街、鎮屬下有59個居民委員會。區和鎮分別為一級政權機構,設有人民政府和人民代表大會。街道辦事處為區的派出機構,村民委員會和居民委員會均為基層自治組織。[4]
2005年4月28日,國務院批准廣州市設立蘿崗區,在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基礎上整合周邊農村地區,由白雲區蘿崗街道(原蘿崗鎮全境)、鍾落潭鎮九佛、穗北2個居委會以及紅衛、鳳尾、浦心、蟹莊、楓下、佛郎、燕塘、蓮塘、山龍、重崗、黃田、何棠下、逕下、長庚14個鄉村(原九佛鎮全境);天河區新塘街道的玉樹村;舊黃埔區夏港街道、荔聯街道的筆崗社區、穗東街道的東基和西基2個鄉村;增城市中新鎮鎮龍社區以及鎮龍、逕頭、九樓、大坦、麥村、金坑、均和、福洞、福山、大涵、湯村、旺村、洋田、新田合共14個鄉村(原鎮龍鎮全境)和新塘鎮賢江、新莊、永崗、禾豐4個鄉村(原永和鎮部份境地)組成。
2014年1月,國務院批准撤銷蘿崗區和原黃埔區,設立新的黃埔區。
2014年2月12日,國務院同意撤銷廣州市黃埔區、蘿崗區,設立新的廣州市黃埔區,以原黃埔區、蘿崗區的行政區域為新的黃埔區的行政區域。
2015年9月1日上午,廣州市黃埔區舉行掛牌儀式,新的黃埔區正式成立。[5]
2018年8月31日,原荔聯街道和東區街道合併為雲埔街道;原蘿崗街道管轄的水西、長平、嶺頭、黃登、黃麻和長嶺社區劃歸新設立的長嶺街道。
2019年4月18日上午,九佛街道和龍湖街道掛牌成立,原九龍鎮分拆為九佛街道,龍湖街道和新龍鎮,九佛街道轄原九龍鎮的燕塘村、佛塱村、蓮塘村、重崗村、楓下村、蟹莊村、紅衛村、鳳尾村、山龍村、穗北社區,街道辦地址為鳳凰5路40號(鳳美花園)。龍湖街道轄原九龍鎮的湯村村、旺村村、長庚村、何棠下村、埔心村、黃田村、大涵村、逕下村、九佛社區、鳳凰湖社區(籌備中),街道辦地址為九佛中路978號(原九龍鎮政府駐地)。
2019年5月30日上午,新龍鎮掛牌成立,新龍鎮轄原九龍鎮的金坑村、均和村、福山村、福洞村、麥村村、大坦村、九樓村、逕頭村、新田村、洋田村、鎮龍村、鎮龍社區,鎮政府地址為鎮龍大道18號。
旅遊景點
工業
黃埔區的工業主要為第二產業,知名工業企業有廣州港集團、黃埔造船廠、光寶科技、安利、高露潔-棕欖、廣州本田、廣州石化、黃埔發電廠等。廣州經濟開發區設於區內,包括廣州科學城、西區經濟區、東區經濟區以及永和經濟區(廣州台商投資區)。
參考文獻
- ↑ 龍湖街道和九佛街道揭牌成立.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09).
- ↑ 新龍鎮揭牌.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09).
- ↑ 黃浦區志 第一篇 建置 地理 第一章 行政區域與建制沿革 第一節 區域位置與地名由來黃埔區地方志辦公室
- ↑ 第二節 建置沿革 廣東省情數據庫
- ↑ 新黃埔區今日正式掛牌 網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