鑽炸法
鑽炸法,又稱鑽爆法,為使用爆破方式進行隧道開挖作業,同字面上意思,是在開挖處先鑽出一個洞,把烈性炸藥埋入其中,然後引爆的做法。由於炸藥位於洞中,力量不易散失,所以能夠發揮炸藥完全的力道,炸碎大量的岩石,使工程快速進行,施工進度較容易掌握,故為大多數岩石隧道施工及採礦所採用。[1]
目錄
簡介
施工方流程包含:
- 鑽孔與爆破:在岩石爆破面上鑽取若干適當深度裝填爆材孔洞,並裝填爆材。
- 通風:爆破後,以人工方式排除爆破產生的有毒氣體。
- 出碴:挖除並運棄爆破之石碴。
- 支撐及防護:以臨時支撐穩定開挖後之拱頂。
- 襯砌:於適當時機,加設隧道永久襯砌。
這一方法從早期由人工手把釺、錘擊鑿孔,用火雷管逐個引爆單個藥包,發展到用鑿岩台車或多臂鑽車鑽孔,應用毫秒爆破、預裂爆破及光面爆破等爆破技術。施工前,要根據地質條件、斷面大小、支護方式、工期要求以及施工設備、技術等條件,選定掘進方式。
爆破
爆破(英語:blasting,blast)是指採取一定措施、利用爆炸性物質的爆炸能量對周圍介質產生劇烈作用,以達到預定目標的操作。
廣義的爆破泛指一切利用爆炸性物質的爆炸能量來達到預定目標的操作,如採礦爆破、建(構)築物拆除爆破、廢棄彈藥銷毀爆破、軍事目標爆破、恐怖襲擊爆破等。
狹義的爆破主要指利用炸藥的爆炸能量對介質做功來達到預定工程目標的操作,如採礦爆破、建(構)築物拆除爆破、岩土開挖爆破、清淤炸礁爆破、爆炸加工(含金屬破碎切割)、聚能爆破、地震勘探爆破、滅火爆破、堰塞壩搶險爆破等。
而工程界中常說的靜態爆破只是通過化學膨脹劑反應來對周圍介質產生較為緩慢的壓力作用,而非一種爆破方法。
隧道
隧道是指在既有的建築或土石結構中挖出來的通道,供交通立體化、穿山越嶺、地下通道、越江、過海、管道運輸、電纜地下化、水利工程等使用。隧道不一定全是地下通道,僅位於地面下稱作地下隧道或地下道路。
參考文獻
- ↑ 隧道為什麼不會被山壓垮?,yli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