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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钗之年

金钗之年

中文名 金钗之年

定义类型 古代年龄称谓

称谓类型 12岁

称谓来源 《河中之水歌

金钗之年,是古代的一个年龄称谓,指女子十二岁的年龄。南朝梁?武帝《河中之水歌》:“头上金钗十二行,足下丝履五文章。”

目录

年龄称谓简介

年龄称谓是古代代指年龄的称呼,古人的年龄有时候不用数字表示,不直接说出某人多少岁或自己多少岁,而是用一种与年龄有关的称谓来代替。年龄称谓大多是记载在书籍之中,然后被沿用至今。

年龄称谓来源

古人的年龄称谓来源不一,大多根据不同年龄的生理特征而命名,但也有一些是因袭前人所言而成为固定称谓的。还有依据生理特征命名的,如:人初生叫“婴儿”,是因为人初生需要抱在胸前喂奶。婴可与膺通假,膺者胸也。婴儿即为抱在胸前之儿。

另外,我们常说的“而立之年”、“不惑之年”、“知命之年”,则来自于《论语·为政篇》的记载:“子曰: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从心所欲不逾矩。”

我国还有干支纪年的传统,六十年为一轮,故又有六十岁为“花甲之年”的说法。杜甫有诗句曰:“酒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于是,七十又有了“古稀之年”的别称。

当然,古代年龄称谓并不止这些,还有许多散见于各类古书中,因较少使用而未被流传下来。上面所述这些因使用频率高,生命力强而被后人沿用了下来。有些还已经进入了我们的日常交际之中,如:“三十而立”。再如,从“婴儿”和“儿童”两个词中,我们已看不出历史和今天的区别了。

“金钗之年”释义

金钗之年是指古代女子12岁,古代女孩到了12岁要带钗,金钗就是作为代称。

金钗之年是什么意思

襁褓:不满周岁。

孩提:两至三岁。

始龀、髫年:女孩七岁。

始龀、龆年:男孩八岁。说明:根据生理状况,男孩八岁、女孩七岁换牙,脱去乳齿,长出恒牙,这时叫“龀”,“龆年”或“髫年”。

总角:幼年泛称。

垂髫之年:指儿童(古代小孩头发下垂,引申以指未成年的人)。

黄口:十岁以下孩童。

幼学:十岁(《礼记·曲礼上》:“人生十年曰幼,学。”因为古代文字无标点,人们就截取“幼学”二字作为十岁代称)。

金钗之年:女孩十二岁。

豆蔻年华:女子十三岁。

志学:十五岁(《论语》: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

及笄:女子十五岁(《礼记·蔠则》:“女子十有五年而笄。”)

碧玉年华、破瓜之年:女子十六岁(旧时文人拆“瓜”字为二八纪年,谓十六岁,多用于女子)。

弱冠:二十岁(《礼记·曲礼上》:“二十曰弱冠。”)

桃李年华:女子二十岁。

花信年华:女子二十四岁;女子出嫁称摽梅之年。

而立:三十岁。

不惑:四十岁。

天命:五十岁(《论语》: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知非之年:五十岁(《淮南子·鼠卓训》:“伯玉年五十,而有四十九年非。”说春秋卫国有个伯玉,不断反省自己,到五十岁时知道了以前四十九年中的错误,后世因而用“知非”代称五十岁)。

耳顺、花甲之年:六十岁(我国自古以来用天干地支互相错综相合纪年,可组成六十对干支,因而称作“六十干支”或“六十花甲子”,所以六十岁又称作“花甲之年”)。

古稀:七十岁(杜甫《曲江二首》:“酒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

耄耋:八十、九十岁(《礼记·曲礼》:“八十九十曰耄。”人们根据这解释,把耄耋两字连用代称八、九十岁)。

期颐:百岁之人(《礼记·曲礼》:“百年曰期颐。”意思是人生以百年为期,所以称百岁为“期颐之年。”元人陈浩解释说:“人寿以百年为期,故曰期;饮食起居动人无不待于养,故曰颐。”)[1]

参考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