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利斌
金利斌 |
金利斌,男,漢族,1967年生,系包頭市惠龍商貿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和內蒙古福禾豆業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包頭惠龍商貿有限責任公司是當地一家很有名的民營企業,旗下擁有洗浴、超市、物流、礦石等企業。2011年4月13日,包頭市惠龍商貿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金利斌自焚身亡。
目錄
基本內容
人物經歷
2006年底推薦為包頭市行風監督理事。
2006年創建包頭市福禾豆業有限責任公司,任董事長。
2007年被內蒙古自治區評為「百強企業」。
2007年榮獲「包頭市十大傑出青年」稱號並被中共包頭市委聘任為「行風監督理事」。
2007年被評為「2007年度共和國經濟建設功勳人物」。
2007年8月25日-26日召開的第四屆全國公益事業表彰大會上,金利斌獲得中國公益楷模榮譽勳章和證書。
2007年9月28日,金利斌在昆區人民政府召開的第十一屆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大會上,被授予「民族團結進步先進個人」稱號。
2008年1月14日,包頭市市委、市政府、包頭軍分區在青山賓館隆重召開「第八次雙擁模範旗縣區命名暨雙擁模範單位(個人)表彰大會」,金利斌榮獲「雙擁模範」稱號。
2009年1月11日,惠龍集團董事長被評為和諧中國.2008年度影響力人物十大創新企業家。
2009年2月7日,金利斌被評為2008感動包頭年度人物。
2009年被包頭市政府評為「包頭市農牧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
2010年3月被包頭市市委統戰部評為「光彩事業先進單位」。
2010年2月被包頭市政府評為「參與社會主義和農村建設先進民營企業」。
2010年2月被包頭市市政府評為「包頭市非公有制經濟、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優秀建設者」。
2010年5月被中國光彩事業促進會評為「全國光彩事業重點項目」。
2010年被包頭市商務局評為「AA級誠信品牌單位」。
2010年5月榮獲中國上海世博會「2010中國綠色食品百強貢獻獎」
中國2010年上海世博會聯合國館特許經營商品「豆食品類金獎」。
2010年7月被國家科技部批准為「星火計劃項目「。
案件宣判
2012年1月17日,備受關注的內蒙古包頭市惠龍商貿有限責任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法人金利斌涉嫌自焚案,上午在包頭市九原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
被告單位包頭市惠龍商貿有限責任公司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被告人王秀華、吳雲、范瑾、邢燕、牛瑞芳、郭建萍、王曉燕、趙星東、馬偉建、賈生葉、劉美娥、蘇秀玲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1]一審分別判處被告人王秀華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8萬元;被告人吳雲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6萬元;被告人范瑾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5萬元;被告人邢燕、牛瑞芳、郭建萍有期徒刑各三年,並處罰金各4萬元;被告人趙星東有期徒刑兩年,並處罰金3萬元;被告人馬偉健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2萬元;被告人賈生葉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2萬元;被告人劉美娥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5萬元;被告人蘇秀玲免於刑事處罰。
參考文獻
- ↑ 從身價25億的大款富商,到負債14億自焚而亡,金利斌經歷了什麼?,騰訊網, 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