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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巫山縣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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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巫山縣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是重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下屬機構。

目錄

主要職責

重慶市巫山縣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是重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下屬機構,主要職責如下:

(一)承擔保護與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1]的責任。編制和組織實施國土規劃,制定並組織實施國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政策措施;組織擬訂國土資源發展規劃,開展國土資源供需總量平衡及經濟形勢分析,參與區域經濟運行、區域協調、城鄉統籌的研究並擬訂國土資源的調控政策措施。

(二)承擔規範國土資源管理秩序、優化配置國土資源的責任。編制和組織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劃、農村土地整治規劃和其他專項規劃、計劃;組織編制礦產資源、地質勘查和地質環境等規劃以及地質災害防治、礦山地質環境保護等其他有關的專項規劃並監督檢查規劃執行。

(三)負責全縣土地、房屋、林地等不動產登記工作並進行指導監管;會同有關部門起草不動產統一登記規範性文件,建立健全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推動不動產登記信息基礎平台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不動產權屬爭議的調處辦法,指導不動產登記中心調處有關不動產權屬糾紛;負責全縣不動產登記統計、監測;組織土地資源調查、地房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依法負責全縣地籍和房籍測繪管理。

(四)承擔全縣耕地保護和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資源的責任。擬訂耕地保護政策,監督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負責土地開發、整理、復墾、儲備工作;負責土地用途管制、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征地的統一組織管理和監督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征地補償安置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工作;承擔土地分等定級工作;建立並監督執行基準地價、土地出讓金標準等地價制度;管理和監督城鄉建設用地供應、土地儲備、土地開發和節約集約利用。

(五)承擔規範國土資源市場秩序的責任。監測土地市場和建設用地利用情況,監管地價,規範和監管礦業權市場,指導礦業權人進行資源勘查、利用,規範和監管國土資源相關市場中介[2]組織,依法查處國土資源領域的違法行為。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