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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特豪森住宅

里特豪森住宅
圖片來自sohu

里特豪森住宅是位于中国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湖南路11号的一座住宅,建于1901年,最初业主为商人奥托·里特豪森,现为青岛市市南区机关幼儿园址,为市南区一般不可移动文物。

目录

历史

德国商人奥托·里特豪森(Otto Ritthausen)1871年生于维尔斯德鲁夫,1898年即到达青岛,后在青岛开设进出口公司大森洋行。1901年,里特豪森在伊伦娜街(Irenestraße,今湖南路)建造此处住宅[1]。1913年,里特豪森加入德国商人阿尔弗雷德·希姆森Alfred Siemssen)的祥福洋行Snethlage & Siemssen),次年成为希姆森的合伙人。1914年11月日军占领青岛后,里特豪森被日军俘虏,押往日本,1919年释放后回到青岛,1923年卒于此地。

介紹

部分资料称该建筑为建于1924年的“黑氏饭店”,因经营不善倒闭,并将其与法国联系在一起[2],而1924年之说现已证明为错误,“黑氏饭店”一说亦尚无史料佐证。又有说法称1932年,医生姜如心在此开设如心医院。该建筑1949年后为青岛市市南区机关幼儿园(2018年改名“青岛市市南区江苏路幼儿园”)所在地至今。2000年,该建筑以“黑氏饭店旧址”之名列入第一批青岛市历史优秀建筑。2012年11月6日,该建筑列入市南区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參考文獻

  1. 袁宾久. 《青岛老建筑之旅》. 青岛: 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 2019. ISBN 978-7-5670-2126-6. 
  2. 鲁海. 《青岛老楼故事》. 青岛: 青岛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52-18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