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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天锡(Cheng Tien-Hsi, 1884年8月30日-1970年1月30日),多数被称为 F. T. Cheng ,字茀庭,广东香山人。当代著名法学家、外交官,与王宠惠等齐名。 生平[编辑] 郑天锡早年就读于香港皇仁书院。1907年前往英国留学,1912年毕业于英国伦敦大学学院法学院(UCL Faculty of Laws),翌年4月于英国中殿律师学院获英格兰及威尔斯高等法院大律师资格。郑天锡在英国求学期间,亦曾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为在英国华人解决实际困难。1916年获英国伦敦大学学院法学博士学位,博士论文为《国际私法中关于确定契约能力的法规》(Rules of International Law Determining Capacity to Contract),乃首位在英国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的中国人。同年,他在英国伦敦大学一个国际法公开征文比赛,以《What is the Liability of Belligerents for Injuries Caused to Neutrals by Reprisals》一文取得奎因奖(Quain Prize),并被选为英国伦敦格罗修斯学会(Grotius Society of London)荣誉会员。此外,他于英国留学期间用英文还撰写了《国际私法规则的确定身份到契约》(Rules of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Determining Capacity to Contract)一书,后来于1919年由英国伦敦史蒂文斯出版社(Stevens Press)出版。1917年,他返回香港担任律师。 1918年,郑天锡应罗文干、王宠惠邀请回国,历任北洋政府司法部法律翻译监督(Chief Compiler of the Law Codification Commission)、法律编纂委员会委员、编纂主任、司法考试委员、大理院大法官(Judge of the Supreme Court)等职。1920年,他被选为英国伦敦国际法协会(International Law Association)成员。1921年出任华盛顿会议中国代表团法律专家(Legal Expert to the Chinese Delegation to the Pacific Conference)[1],翌年返国。此后,先后出任司法部法律翻译监督(第二次,至1923年)、中国出席关税特别会议专门委员、法权调查委员会准备处处长、国际法权委员会(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on Extraterritoriality)代表、国务院商标局法律顾问等职,同时并任北京大学、朝阳大学、法政大学(北京法政专门学校)等校教授。1928年在上海重操律师业,并兼任东吴大学法学院教授。1932年1月,经王宠惠推荐,出任国民政府司法行政部常任次长,7月改任政务次长,9月兼任考试院法官初试典试委员会委员。 1935年,他又任外交部顾问,旋以特派委员名义,应王世杰邀请赴英国主持伦敦中国艺术品国际展览会(London International Exhibition of Chinese Art)。期间,英国国王乔治五世、玛丽王后携皇室成员前来参观,由郑天锡作陪讲解翻译。玛丽王后第二次又偕同挪威国王及王后、丹麦国王及皇室多人前往参观,仍由郑天锡陪同讲解。玛丽王后对其中一件宝物很感兴趣,请郑天锡说明,郑除解答外,因该物在莎士比亚的诗中曾经提到过,于是便把莎翁原诗背诵出来。玛丽王后听了,非常钦佩郑的博文强志,从此建立良好友谊[2]。 1936年,郑天锡当选为国际联盟于荷兰海牙的常设国际法院法官,成为继王宠惠之后第二个当选为常设国际法院法官的中国人,任期至1945年。1940年纳粹德国入侵荷兰,郑天锡离开海牙,避居瑞士日内瓦。1945年二战后返回海牙,出席常设国际法院全体法官会议,后被选为国际联盟清理委员会委员(Member of Board of Liquidation of the League of Nations)。同年返国,重任国民政府司法行政部次长。1946年至1950年间出任中华民国末任驻英国大使,同年,他当选为英国中殿律师学院名誉委员(Honorary Bencher of the Middle Temple)、英国伦敦大学学院院士(Fellow of University College London)。民国以来,中国驻英使节都是留美出身,只郑天锡一人除外。郑天锡之所以能够出使英国,人们认为可能与他早年留学英国和主持伦敦国际中国艺术展览有关。郑天锡驻英大使任内,折冲樽俎,与英国朝野人士感情融洽,而去职之日的临别赠言――“与中国人做过朋友的,永远是朋友”,又将中国人交友重信义的真谛婉转表达,可谓“一语能彰大国风”。 1950年,郑天锡卸任中国驻英国大使,定居美国纽约[3],此后他一直担任中华民国司法行政部顾问、联合国专家小组谘询和调解委员(Member of United Nations Panel for Inquiry and Conciliation)、常设仲裁法院仲裁员(Panel of Arbitrators of the Permanent Court of Arbitration),直至逝世。1956年,郑天锡曾获提名为联合国国际法院法官候选人,接替刚于荷兰海牙因心脏病突发而病逝的徐谟,但他毅然弃权,后由顾维钧当选。其后,他由美国纽约回到英国伦敦定居,晚年用英文撰写了多部介绍中国文化的著作,获得国际文坛好评;包括《孔子模型之中国人》(China Moulded by Confucius)、《东方与西方》(East and West: Episodes in a Sixty Years' Journey)等,其他著作计有《Musings of a Chinese Gourmet》、《Reflections at Eighty 》等。1970年1月30日,于英国伦敦威斯敏斯特医院(Westminster Hospital)逝世,享年87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