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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司為15世紀,中國明朝首設的官制名稱,又稱都閫[1][2],位階約為今中低級軍官。據傅維鱗的《明書》卷六五《職官志》:「營伍武官皆因事而命,無定制,凡五等,曰鎮守、曰協守、曰分守、曰守備、曰備倭。其官銜凡六等,曰總兵、曰副總兵、曰參將、曰遊擊,皆稱將軍。曰都司、曰守備、曰提調、曰千總、曰把總、曰百總,皆營官」。

例如,《明史•左良玉傳》中有:「左良玉,字崑山,臨清人,官遼東車右營都司。」遼東車營是孫承宗創設的兵種,即炮車兵,左良玉是車營中的右營的軍事長官。

17世紀,清朝統治中國後,沿襲其官制,一般為綠營武官。在清朝,該官品為正四品,位於參將遊擊之下,縣府守備官之上,或任協將或副將的中等軍官,也可稱為協標都司。清朝綠營軍階由高至低分別為提督總兵副將參將遊擊、都司、守備千總百總

目錄

參見

參考文獻

  1. 保勣《別贈張都閫武》,明《閩海贈言》卷之五 沈寧海將軍久鎮吾閩,茲以都閫入浙賦別(僉書浙江都司後由浙江遊擊調天津)
  2. 《幼學瓊林》 卷一 武職:都閫即是都司,參戎即是參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