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淑娜
鄭淑娜,女,漢族,1957年2月生,中共黨員,大學學歷,法學學士。曾任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鄭淑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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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籍 | 中國 |
現任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委員、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委員,中國法學會副會長。 [1]
目錄
個人履歷
歷任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研究室副處長、處長、辦公室副主任、研究室副主任、主任、辦公室主任、國家法室主任,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 [2]
現任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常務委員會委員、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北京市人大常委會法治建設顧問。 [3]
工作經歷
鄭淑娜指出,在香港、澳門,維護國家安全責任的主體是特別行政區,首先要求特區政權機構,即行政、立法和司法機構要承擔維護國家安全責任,同時也要求特區所有其他機構和個人要負起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考慮到港澳與內地實行不同的法律制度,港澳兩個特區要通過特區立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 [4]
「要按照基本法第23條的規定,自行立法可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港澳特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港澳特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鄭淑娜續指,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不僅限於23條立法,在網絡安全、反恐怖主義、處置重大突發事件等等很多方面,特區也負有與內地加強合作,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