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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悟,行在于《璎珞》(按,传为后秦行竺佛念译《菩萨璎珞本业经》,讲菩萨阶位和大乘戒律),志在于《华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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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道悟(748-807),俗姓张,婺州(治所在今浙江金华)人。年十四在明州(治今浙江宁波)出家,二十五岁时在杭州竹林寺受具足戒,此后四处参访名师。先投到径山牛头宗道钦(国一)禅师门下学习禅法五年,悟得佛性的道理,受到印可。    大历十一年(776)隐居于余姚的大梅山,经三四年。    建中初年(780)到钟陵(原名豫章,今江西南昌)参谒马祖禅师。翌年秋,到南岳参谒希迁禅师。(《宋高僧传》卷十本传)道悟问:"离却定慧,以何法示人?"希迁不正面回答,说:"我这里无奴婢,离个什么?"最后从希迁的"汝道阿谁是后人"的问语中得悟。(《景德传灯录》卷十四本传)(注5)后来先后到澧阳(今湖南澧县)、景口传法,后居于当阳柴紫山,前来参禅者日多,名闻远近。经有人上报荆州连帅(当指按察使),迎请道悟到荆州府治所在地江陵城内传法,受到城内僧俗的欢迎。后来,他被请入城西的天皇寺居住传法。江陵府尹右仆射裴公敬重道悟,特地盛礼前往拜谒问法。道悟"神气洒落,安详自处",答语精妙肯切。在与裴公的交往中"以为是法平等,不见主客",从不逢迎。由于得到地方长官的支持,"自是禅宗之盛,无如此者"。道悟一生,"行在于《璎珞》(按,传为后秦行竺佛念译《菩萨璎珞本业经》,讲菩萨阶位和大乘戒律),志在于《华严》"。(《宋高僧传》卷十)(注6)可见,他虽为禅僧,但仍重视持戒,弘扬《华严经》思想。    元和二年(807)去世,年六十岁。弟子有慧真、文贲、崇信等,"或继坐道场,或分枝化导",世称"天皇门风"。[1]

佛教信仰

信仰佛教的好处,有些虽然信仰他教亦能获得,但毕竟佛教要高超、殊胜多了。

佛教详尽地剖析宇宙人生的问题,目的在使人对人生能获得正确的认识。

一般人对人生的看法,不外乎悲观乐观两种。

而佛教的人生观,严格说来,是既不属于悲观,也不属于乐观的,我们可以勉强称它做:‘中观’。

什么叫‘中观’呢?就是既不哭哭啼啼地悲叹人生,也不浑浑噩噩地虚掷生命,它能用智慧的眼光,扫除一切人生的疑惧、苦闷和误解,而正确地认识人生的真象,把握人生的方向。

佛教又认为众生是一体的,休戚与共的,小我生活于大我之中。因此要牺牲小我,完成大我,不但不能自私自利,反而要有慈悲助人的精神。

佛教反对命运操纵在他人或神的手中,自己做的自己承当,因此人人要克苦耐劳,努力奋斗,为了明日,必须献出今天,没有辛勤的耕耘,哪会有丰硕的收获呢?

佛教的戒律,对人的行为并不是死的束缚,而是活的鼓舞,在消极方面可以止恶防罪,在积极方面能够鼓励救人济世。举‘不杀生’为例,它的真正精神与目的,不在自己的不杀,而是要去劝人戒杀,一个立志学菩萨道的人,自己杀生固是破戒,就是见死不救也是犯戒。其他戒律也莫不如此,不但自己不能‘偷盗’、‘说谎’,更要劝人不要偷盗、说谎,苦口婆心的,不厌其烦的劝人改邪归正。

严守五戒是做人的根本,违犯五戒在社会上就不能立足,同时为国法所不容,最后只有身系囹圄,饱尝铁窗滋味。而佛教更认为要想做‘人’就非守五戒不可,违反五戒,下世就不能再得人身,而将堕入地狱、畜生、饿鬼等三恶道了。(这三类众生的报应都是痛苦不堪的,因此称为恶道。)我们且不管下世如何,看看目前就够了,人能不杀生,社会上就没有杀人命案;能不偷盗,就没有小偷、强盗;能不邪淫,就不会有男偷女娼,破坏家庭伦理的事;能不妄语也就不会有欺、诈、骗等事;能不饮酒,则身心愉快,头脑清晰,不会因一时糊涂而闯祸。(酒有害身体,早经医学一再证明。)如此,这个社会不是宁静、安乐的社会吗?因此我说佛教有净化社会人心的功用。

佛从不生气,或处罚弟子,在佛教经典中,绝对找不到佛发怒而用洪水、瘟疫来处罚人类的。

佛对弟子一直和颜悦色,谆谆教诲,他真的是‘有教无类’——不论老、少、贫、富、贵、贱,同时包括宇宙间每一类众生在内。

佛最懂得因材施教,能把握不同的时机,对不同资质的众生说最好的道理。[2]

参考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