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應性行為
適應性行為主要是指人的適應外界環境賴以生存的能力,它可以通過許多方法來測定。生物在外界環境因素(如氣候、季節、溫度、光線等)改變時為適應這些變化所表現的行為反應。如烈日曝曬時動物尋找蔭涼處躲避,寒冷時軀體蜷縮擁擠一起避免體熱散失,暑熱時四肢伸展各自分開等。這些都屬於動物的適應性行為。而對於人來說,其影響因素除了環境因素,還有社會因素。
目錄
概念
適應性行為也叫社會能力、社會適應性、社會成熟、適應能力,是指一個人處理日常生活及其在社會環境中求生存的能力。美國智力落後協會(AAMD)把適應性行為定義為:有效地滿足個人環境中的自然和社會需要的能力。它主要包括兩方面的內容:一是發揮和能保持自已獨立性的程度;二是圓滿地完成他所接受的個人和社會責任的程度。
分類
適應性行為涉及內容多、範圍廣,分類上有許多方法。1977年,格羅斯曼(Grossman)提出的分類被美國智力落後協會所採納,共分成以下8類:
①感覺一運動能力:如走、跑、跳,手、眼協調等,運動知覺是對物體在空間上的位移、運動方向和速度等特徵的知覺。運動知覺對於人和動物的適應性行為具有重要的意義。運動知覺有真動和似動兩種;②交往能力:主要包括聽、說、理解語言能力;③自助技能:即吃飯、大小便、梳洗等與生活有關的自理能力;④社會化:表現在與他人交往、微笑等;⑤學習能力:在學校掌握知識的能力;⑥推理和判斷能力;⑦社會技能:主要指團體活動和人際關係處理等方面;⑧職業和社會責任感:主要體現在謀職、敬老愛幼等。[1]
特點
生物適應性(自然選擇的同義詞)是提高生態系統複雜性的關鍵過程。同樣,適應性也是複雜系統的關鍵要素。適應性指系統對外界某個驅動因子或一組驅動因子的適應性行為特徵。
儘管在思想上可以將同化與調整分開,實際上在任何適應性的動作中,這兩種過程是無法截然區分開來的。這兩個過程總是一同進行,不可分割地聯繫着的 正是由於它們的聯合行動,才使動物的適應性行為表現出連續性與新穎性。同化的作用是為了保存有機體的組織;調整的作用則是使有機體具有變異性,能夠生長與變化。
這兩種成分的每一種成分,在任何適應性行為中都多少包含了一些,但是它們可以以各種不同的比例表現出來。皮亞傑經常用幼兒玩的假裝遊戲來比喻以同化的傾向占優勢的行為 因為在這種遊戲中,孩子們都不是很介意玩具的客觀特徵是什麼,一小塊木頭可以被當做一個娃娃,或一艘船,或者一架飛機。相形之下,模仿遊戲則可以用來比喻那些以調整為主的(永遠也不會是純粹的)行為,因為它是一種依照外部世界的特點來動作的嘗試。
雖然有時會出現這樣極端的情況,但一般說來,只有當兩種傾向保持適當的平衡時,適應才最有效。為了說明這種平衡,皮亞傑又使用了「均勢」這個詞。皮亞傑不但認為在發展的所有各個階段上都存在着同化與調整之間的某種均勢,而且他還主張隨着孩子的生長,二者之間平衡的方式也應越趨於完善。 趨性和反射都是動物的適應性行為方式,但是,隨着動物向高級階段的發展,這些簡單的行為變得越來越不重要了,因為動物在生命過程中,處處遇到不斷變化着的環境條件,需要不斷地對變化的環境做出各種適應。反射這種固定的、對刺激不改變反應的行為方式,顯然不能很好地適應這種變化的環境,因此,在高等動物中,只保留了一小部分簡單的反射活動,大部分已被複雜的行為所取代。同樣,在高等動物中,也很難見到由一個簡單的趨性成分構成的活動,趨性往往成為一系列複雜行為模式當中的一個構成部分,或者僅在動物的生命早期中表現出來。例如,未睜開眼的初生大鼠,具有負趨地性,把它放在一塊傾斜的木板上,它就會向上爬行,即對地心引力有避開的反應。一旦大鼠睜開眼睛以後,由於視覺的參與,這一簡單的趨性行為就逐漸消失。
適應性行為的評定旨在對一個人的日常生活自理能力和社會交往能力作出較為充分的客觀判斷,用以確定智力殘疾程度,並幫助制訂訓練計劃或評定訓練效果。但目前中國對適應性行為量表的編制或修訂還很缺乏,應該說有必要作這方面的努力。但是,由於社會和文化背景的不同,年齡稍大些差異更大,國外的量表要修訂的難度甚大。這是由於適應性行為的標準是隨年齡不同而變化,它必須永遠參照被試者的特定年齡階段,要考慮個人獨立性和社會責任的許多標準來評價他們做得如何。很遺憾,到現在幾乎還沒有測量適應性行為的客觀尺度,然而尚不能否認人們主觀經驗中的尺度也有它的正確性,只是和評定量表的標準不能相提並論。[2]
研究與運用
①探討以適應性行為促進目標的集成式健康教育項目在COPD老年患者家庭肺康復中的應用效果。方法:選擇2015年1~12月自我院出院的COPD患者122例作為研究對象,隨機將其分為對照組和試驗組,對照組接受家庭肺康復常規健康教育,試驗組接受以適應性行為促進為目標的集成式健康教育項目干預,對兩組病例干預後的各觀察指標進行比較。結果:干預後試驗組老年COPD穩定期觀察病例的家庭肺康復健康知識評分、家庭肺康復適應性行為依從性均明顯高於對照組,生活質量評分則明顯低於對照組(P
②適應性行為評估是智力殘疾診斷與干預的必要依據。適應性行為的概念至今仍未有統一的觀點,AAMR(2002)認為,適應性行為指的是概念、社會和應用3方面的技能,它的限制會影響個體的日常生活運作,進而影響其生活適應。對適應性行為進行評估的方法主要有測驗法、行為觀察法、功能性評估、生活質量評估和社會技能測量。無論使用什麼方法進行評估,都應當以改善智力殘疾個體現有狀況為目的,考慮到各種評估方法的局限性,對智力殘疾個體宜進行全面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