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毅父弟知衡州
《送毅父弟知衡州》是北宋文人、士大夫孔武仲的作品之一。
孔武仲一生著說百餘卷,主要有《書說》13卷、《詩說》20卷、《論語說》10卷、《金華講義》13卷、《孔氏奏議》3卷、《芍藥園序》及《孔氏雜說》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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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雲富貴本無情,出守衡陽地望清。 隴畝良田多樂歲,江山秀氣入重城。 鈴齊宴衎茶樽佚,棠蔭優遊獄訟平。 應念區區大梁客,朝衣顛倒趁雞鳴。 |
” |
— [北宋]孔武仲 |
目錄
作者簡介
孔武仲(1042~1097),字常父,今峽江縣羅田鎮西江村人。 孔子四十七代孫,孔文仲大弟。自幼聰慧好學。嘉佑八年(1063)登進士甲科第六。初授穀城縣主薄。歷任江州(今江西九江)、信州(今江西上饒)軍事推官、湘潭縣知縣。後任國子監司業、集賢院校理時,奏請朝廷改革科舉制度,恢復以詩賦取士,選賢舉能。元佑六年(1091)七月,以寶文閣待制出任宣州(今安徽宣城)、洪州(今江西南昌) 知州。紹聖三年(1096),因朝廷黨派鬥爭激化被免職,定居池州(今安徽貴池縣)。從此,專事文學研究,與歐陽修、蘇軾、蘇轍、黃庭堅等人過從甚密,詩詞唱酬,信書不絕。
史書記載
武仲字常父。幼力學,舉進士,中甲科。調谷城主簿,選教授齊州,為國子直講。喪二親,毀瘠特甚,右肱為不舉。元佑初,歷秘書省正字、校書,集賢校理,著作郎,國子司業。嘗論科舉之弊,詆王氏學,請復詩賦取士[2]。又欲罷大義,而益以諸經策,御試仍用三題。進起居郎兼侍講邇英殿,除起居舍人,數月,拜中書舍人,直學士院。
初,罷侍從轉對,專責以論思。武仲言:"苟不持之以法,則言與不言,將各從其意。願輪二人次對。"時議祠北郊,久不決。武仲建用純陰之月親祠,如神州地祗。擢給事中,遷禮部侍郎,以寶文閣待制知洪州。請:"從臣為州者,杖以下公坐止劾官屬,俟獄成,聽大理約法,庶幾刑不逮貴近,又全朝廷體貌之意。"遂着為令。
徙宣州,坐元佑黨奪職,居池州。卒,年五十七。元符末,追復之。所着《詩書論語說》、《金華講義》、《內外製》、《雜文》共百餘卷。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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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宋代」孔武仲的二十首詩作,值得品讀,個人圖書館,2021-07-01
- ↑ 以詩賦取士並非始於唐代,中國孔子網,2007-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