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春 (宋)王令
作者简介
王令(1032—1059),字逢原,江苏江都人。[1]才华出众,早逝。
王令的高祖父、曾祖父都曾在朝廷任要职,而他父亲只当过几年郑州管城县主簿。
五岁时,母亲父亲已相继离世,唯一的姐姐已出嫁,王令遂成孤儿,无所依靠,只得孤身一人随当时在淮南东路真、扬州当驻泊、巡检一类低级武官的叔祖父王乙来到扬州,寄居在叔祖父门下长大成人,王令因此而以广陵人自居。
八岁时进书塾读书。他常是白天与众学童一起嬉戏,晚上回家独自读书,有时通宵达旦而不眠。少年时代的王令,好助人,气盛放纵,对他人不义行为好当面指责而无所顾忌,众人都很敬服他。
宋仁宗庆历八年(1048),十六岁的王令跟随叔祖父的长子越石来到瓜洲(今江苏扬州南)。
1049年,王令即离开寄居十年的叔祖父而另立门户,接回了寡居而难以生存的姐姐及外甥。从此,王令开始了长达十年的与姐姐相依为命、孤贫流浪的家塾聚学生活。经济上失去了对叔祖父的依赖,一个三口之家的生活担子落在了年仅十七岁的王令身上。
宋仁宗皇祐四年(1052),朝廷举行科举考试,二十一岁的王令不顾众人的劝说,决然放弃了进取功名的机会。他本希望“生太平世,读书学古,自少壮期切切以自奋进,裨补当世之万一”,可“不幸穷蹇颠倒,不得比常流”。在这以后几年间,王令从未参加科举考试。
他的诗充满了愤世与济世之情,构思奇特,富有浪漫色彩,风格较雄健。有《广陵先生文集》。
译文
注释
①更:再,重。
②檐:屋檐。
③子规:杜鹃鸟。
④啼血:形容鸟类啼叫的悲苦,一般指杜鹃鸟的啼叫。
⑤不信:虽则不信,然春去依旧。
赏析
这是一首写景的七言诗,表现了暮春时节的景象和诗人的感受。[3]
诗的前两句写景为主,后两句由景生情,抒发了自己的生活态度和追求。花落了虽又重开,燕子离去了还会回来,然而那眷恋春光的杜鹃,却半夜三更还在悲啼,不相信东风是唤不回来的。诗中的“落更开”描述了三月的花谢了又开,表现了春光未逝;“燕飞来”描述了低矮的屋檐下有燕子飞来飞去,表现了春光生机犹在写出了暮春景象:春光未逝,生机犹存的特点。[4]
后两句以拟人的手法来写了杜鹃鸟,塑造了一个执著的形象,借此表现自己留恋春天的情怀,字里行间充满凄凉的美感。东风就是指春风,子规,杜鹃鸟经常在暮春啼叫。诗人用子规夜半犹啼血,不信东风唤不回来表达竭尽全力留住美好时光的意思,既表达珍惜的心情,又显示了自信和努力的态度。表现了自己顽强进取,执著追求美好未来的坚定的信念和乐观的精神。
这首诗的子规(杜鹃)与以往大部分诗里借喻哀伤,凄切的含义较不相同,带有比较积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