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
近代,指接近當今的一個歷史時代,對應到英語:Modern,為歐洲歷史學界常見的三階段(古代,中世紀,近代)分期法[1]中的一段時期,指中世紀文藝復興之後至今這段時間。歐洲歷史學界另一個常見的四階段分期法(古代,中世紀,近世與近代)中,近代為近世(英語:Early modern)之後,意指18世紀法國大革命與工業革命之後至今這段時間。
但在中國史中,近代與現代又有不同定義。近代可以是現代之前的一個時期,相當於近世;而近代又可以被譯為現代(Modern)。於中文語法中,近代和現代又可以合稱近現代,有時近代和現代沒有截然的含義區別,視為同義,相互替代使用。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學界,在1990年代後將近代對應到近世(英語:Early modern),而近代之後為現代(Modern)。在台灣學界,主要遵循民國傳統,將現代(Modern)定義為近代,而近代之前為近世(英語:Early modern)。
目錄
概論
在歐洲,近代大略是前續中世紀、後接工業時代的一段歷史分期。一般以1453年君士坦丁堡陷落等一連串歐洲歷史事件的發生為起點;而以法國革命結束後的1800年為終點。也有人認為近代史以資本主義、帝國主義時期即第一次世界大戰為終點,或以二戰後或冷戰年代為下限。甚至有些人認為現今仍屬於近代史範圍。史學上,古代(上古及中古)和近代在時間點區隔上較無統一說法,但近代和現代通常以一戰爆發的1914年作為時間點區隔。
日本史學界首先將這個名詞引進,英語:Modern被漢譯為現代,Early Modern譯為近代。經由梁啓超等人,這個名詞被引進中國。但是在一開始,其意義還沒有被固定,如梁啓超將「乾隆末年至今」稱為「近世史」,也就是將近世對應到Modern。
在民國時代,近世與近代的意義被確定下來,近世對應到Early Modern,而近代對應到Modern。台灣史學界承繼了這個傳統。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後,中國史學界發展出另一個傳統,將Modern譯為現代,而近代對應到Early Modern[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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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歐洲中心主義與世界史分期,簡書,2020-3-23
- ↑ 近代史,全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