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政府办公厅
职责调整
强化服务职责,加强应急、督查工作,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增加指导、监督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
主要职责
(一)协助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日常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抓好政策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
(二)负责省人民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负责省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
(三)承办党中央、国务院及各部委和省委、省人大常委会交给省人民政府办理的有关事项。
(四)处理各市(州)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和省政府各部门报送省人民政府的文电;组织起草或审核以省人民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的公文;指导全省政府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
(五)根据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各市(州)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和省政府各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建议,报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六)督促检查省人民政府重大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及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
(七)根据省人民政府的工作重点和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八)负责办理全国人大、省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省政协委员提案,并督促检查建议、提案的落实情况。
(九)负责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省政府办公厅政务信息化规划、建设、技术与安全保障;指导全省政府系统办公室(厅)政务信息化工作;负责指导全省政府系统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协助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省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收集并及时向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地、各部门向省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一)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政策,组织参事参加爱国统一战线工作;承办省政府参事有关工作,为参事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十二)负责接待国务院及其部门和外省(区、市)人民政府副部(省)级以上公务人员。
(十三)负责拟订全省应急管理法规、政策和规划建议,指导、督促全省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负责接收、汇总、研判、报告突发事件有关信息,汇总、处理应急管理工作有关信息;负责协助省领导处置特大、重大及敏感突发事件;负责省政府总值班工作,并指导、督促全省政府系统值班工作。
(十四)负责省人民政府领导驻地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省人民政府部门和直属机构房地产管理、公务用车分配和省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政府大院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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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贵州省人民政府领导介绍,贵州省人民政府,2020-09-16
- ↑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信息,贵州省政府信息专栏,2016-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