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贓枉法,漢語成語,拼音:tān zāng wǎng fǎ,釋義:貪污受賄,違反法紀。出自元·無名氏《陳州糶米》。
貪污受賄,違反法紀
元·無名氏《陳州糶米》:「誰想那兩個到的陳州,貪贓壞法,飲酒非為。」
聯合式;作謂語、定語;含貶義,形容人的貪慾[1]
明 馮夢龍 《喻世明言·卷二一·臨安里錢婆留髮跡》:做官的貪贓枉法得來錢鈔,此乃不義之財。 蒲韌《二千年間·一種特殊的職業--做官》:「這話正是問怎樣可以貪贓枉法。」 馬南邨《陳絳和五耿的案件》:陳絳在福建,據說貪贓枉法,聲名狼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