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章
財務章,即財務專用章,是各單位辦理單位會計核算和銀行結算業務時使用的專用章,會計中心為各單位統一刻制了冠有單位名稱和「會計中心(序號)」字樣的財務專用章,並經單位領導授權後使用。 單位原有的財務專用章限用於內部財務管理,但不得用於銀行結算。省財政廳為此還專門行文予以規範。
目錄
簡介
1. 財務章上刻有公司名稱,中間刻有財務專用章字樣。還有一個五角星財務章大部分為圓柱形。 2.財務專用章也可以是方形,尺寸為22*22或25*25mm[1]
為辦理單位會計核算和銀行結算業務,會計中心為各單位統一刻制了冠有單位名稱和「會計中心(序號)」字樣的財務專用章,並經單位領導授權後使用,單位原有的財務專用章限用於內部財務管理,但不得用於銀行結算。省財政廳為此還專門行文予以規範。 會計中心對財務專用章的使用範圍嚴格限制,並採取與會計主管印章雙人分管、保險柜另行存放等項措施,以確保印鑑安全。
單位開戶時的賬戶名稱為單位法定名稱,預留銀行印鑑為單位財務專用章、法人章和單位確定的財務負責人印章。其中財務專用章由會計中心核算部保存,單位的財務負責人印章由單位報賬員負責保存,於每次報賬時對支票審核無誤後才蓋章。銀行賬戶開設後,經單位審核同意並在開戶申請上加蓋單位行政公章方可使用。單位銀行賬戶的使用,需中心與單位分別執存的三個印鑑加蓋齊全方為有效,否則銀行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