謗木
示例
唐 封演 《封氏聞見記·匭使》:「 梁武帝 詔於謗木肺石旁各置一函,橫議者投謗木函,求達者投肺石函,則今之匭也。」 宋 周密 《齊東野語·巴陵本末》:「朕訪落伊始,首下詔求讜言,蓋與諫鼓、謗木同意。」
名詞解釋
詞目:謗木 拼音:bàng mù 解釋:相傳堯舜時於交通要道豎立木柱,讓人在上面寫諫言,稱「謗木」,指廣開言路,聽取各方意見。現演變成華表。
典源
《淮南子》卷九《主術訓》 「古者天子聽朝,公卿正諫,博士誦詩,瞽箴師誦,庶人傳語,史書其過,宰徹其膳。猶以為未足也,故堯置敢諫之鼓,舜立誹謗之木,湯有司直之人,武王立戒慎之鞀,過若豪釐,而既已備之也。」東漢·高誘註:「欲諫者擊其鼓。」 《後漢書》卷五十四《楊震傳》 震復上疏救之曰:「臣聞堯舜之世,諫鼓謗木,立之於朝;殷周哲王,小人怨詈,則還自敬德。所以達聰明,開不諱,博採負薪,盡極下情也。今趙騰所坐激訐謗語為罪,與手刃犯法有差。乞為虧除,全騰之命,以誘芻蕘輿人之言。」帝不省,騰竟伏屍都市。 典源譯文 《淮南子》卷九《主術訓》 古代天子上朝聽政,有公卿正面進諫,博士朗誦讀歌,樂師規勸告誡,平民百姓的街市議論由有關官吏報告君主,史官記載天子的過失,宰臣減少天子膳食以示思過,儘管這樣,天子對這些監督仍嫌不足。所以堯設置供進諫者敲擊的鼓,舜樹立了供人們書寫意見的木柱,湯設立了監察官員,武王備用了警戒自己謹慎的搖鼓,哪怕出現細微的過失,他們都已做好了防備的措施。 《後漢書》卷五十四《楊震傳》 楊震又上疏救他,說:「我聽說堯舜時,諫鼓謗木,立於朝廷;商周聖哲之主,小人怨,還自我檢查,勉勵自己。這是為了廣開言路,集思廣益,使下情上達。今趙騰以攻擊誹謗獲罪,與殺人犯法有差別,請皇上減罪,保全騰的性命,啟發百姓敢於說話。」帝不理,趙騰被殺掉。 釋義 「舜立誹謗之木」, 後遂以「謗木」指相傳堯舜時於交通要道豎立的讓人在上面寫諫言的木柱。後世因於宮外立木以示納諫,仍稱「謗木」。 經過歷史的演變以前的「謗木」已成為現今的「華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