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弼
个人经历
灵帝建宁二年(169),朝廷颁诏举有道之士议政,谢弼应诏对策,被任命为郎中。是年,“青蛇见前殿,大风拔木”,被认为是灾异现象,诏公卿以下臣僚各陈政治得失,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明辨事理以答天谴,谢弼写了上书,主要谈了三个问题:
(1)谢弼认为,“和气生于有德,妖气生乎失政。”灾异现象是上天的谴告,是为政治失误而发;政治失误的责任,应由奸臣承担。他建议灵帝即惩罚宫中亲信大臣。灵帝12岁以外藩继位,虽然名义上是窦太后临朝称制,大将军窦武辅政,但实际权力是掌握在张让、赵忠和曹节等一班宦官手中,谢弼要求惩办当权奸臣,是把目标指向宦官。
(2)窦武被诛后,窦太后也被迁于南宫云台,不得参预政事。谢弼要求请窦太后回宫。他认为,当前边境紧张,农民起义频仍,灾异屡现,都与此有关。谢弼表面上是要求尊崇窦太后,而窦太后是当时宦官的对头,实际上他是在暗示应摆脱宦官的控制。
(3)谢弼认为,灾异也是由朝廷用人不当而发。他公开要求重新重用第一次“党锢之祸”的主要受害者李膺及士大夫官僚的名流王畅等人,并公开为陈蕃呼冤,认为是被群邪陷害;他又要求罢免当时四公中的三公,认为他们没有能在朝廷政治斗争中主持正义。谢弼公开支持士大夫官僚,自然也是旨在反对宦官。当时,正是宦官专权的顶峰时期,谢弼的上书自然不会被采纳。因他在上书中并未正面涉及宦官专权,故只被贬为广陵府丞,幸免于受害。谢弼既深深不满于朝政,便没有上任,而直接辞职回家。
史籍记载
后汉书 卷五十七
谢弼字辅宣,东郡武阳人也。中直方正,为乡邑所宗师。建宁二年,诏举有道之士,弼与东海陈敦、玄菟公孙度俱对策,皆除郎中。
时,青蛇见前殿,大风拔木,诏公卿以下陈得失。弼上封事曰:
臣闻和气应于有德,妖异生乎失政。上天告谴,则王者思其愆;政道或亏,则奸臣当其罚。夫蛇者,阴气所生;鳞者,甲兵之符也。《鸿范传》曰:「厥极弱,时则有蛇龙之孽。」又荧惑守亢,裴回不去,法有近臣谋乱,发于左右。不知陛下所与从容帷幄之内,亲信者为谁?宜急斥黜,以消天戒。臣又闻「惟虺惟蛇,女子之祥」。伏惟皇太后定策官闼,授立圣明,《书》云:「父子兄弟,罪不相及。」窦氏之诛,岂宜咎延太后?幽隔空宫,愁感天心,有如雾露之疾,陛下当何面目以见天下?昔周襄王不能敬事其母,戎狄遂至交侵。孝和皇帝不绝窦后之恩,前世以为美谈。礼为人后者为之子,今以桓帝为父,岂得不以太后为母哉?《援神契》曰:「天子行孝,四夷和平。」方今边境日蹙,兵革蜂起,自非孝道,何以济之!愿陛下仰慕有虞蒸蒸之化,俯思《凯风》慰母之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