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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說文
圖片來自小紅書

論說文是以議論、述說為主要表達方式的一種文體。它還可以進一步細分為以議論為主要表達方式的議論文和以說明為主要表達方式的說明文兩類。[1]但是,議論和說明這兩種表達方式之間,雖有區別,也有聯繫,有時較難區別,所以也常常將議論文和說明文歸為一大類,統稱論說文。[2]

目錄

問題歸納

若把問題歸納一下,大體可以分為三類:

是什麼?──類別和性質方面的問題;

為什麼?──原因和目的方面的問題;

怎麼辦?──方法和途徑方面的問題。

但具體到某一篇文章,回答什麼問題又是有特定針對性的,因而論說「友誼」的話題,可以從友誼的「類別和性質」去談,回答「是什麼」的問題;也可以從「原因和目的」的方面去談,回答「為什麼」需要友誼的問題;還可以從「方法和途徑」的方面去談,回答「怎麼辦」才能獲得友誼的問題。雖然縱觀歷史,俯看全球,這三個方面的問題都會存在,但現實生活中很難見到這樣的人:他既不明白什麼是真正的友誼,也不懂得人為什麼需要友誼,更不了解獲得友誼的方法和途徑。而我們要寫一篇短文,不可能面對「全人類」,只能面對有限的讀者對象。

舉例

假如我們要寫一篇《論「友誼」》的文章,就沒有必要對三方面的問題逐一回答。如果你所針對的對象誤以「酒肉之交」、「哥們兒義氣」為友誼,你就來回答「什麼是真正的友誼」;如果你所針對的對象性格孤僻、內向,喜歡獨往獨來,你就不妨談談友誼的價值;如果你所針對的對象渴望友誼而不得,為此傷心苦惱,你就來回答一個「怎麼辦」才能獲得友誼的問題。事實上,大多數論說文(特別是千字文)都只回答(或主要回答)一兩方面的問題。

答疑解難

要使人懂,使人信,必須講究科學性,闡述的必須是真理。手裡有了真理,也不見得就能「使人懂,使人信,使人行」,這裡還需要學會論說的方法和技巧。論說的基本方法是「擺事實,講道理」,但事實要「擺」得有力量,道理要「講」得透徹,並不容易。就說「擺事實」吧,「擺」什麼樣的事實?這是「質」的問題,這得看你手裡有多少事實供自己挑選,還得看你是不是能夠選出最能說明問題的事實。「擺」多少事實?這是「量」的問題,當然並不是越多越好,但也不是越少越好。最恰當的「量」是要能「覆蓋」住自己論題所涉及的範圍。還有,事實怎麼擺?這是「法」的問題,這裡主要是要能使事實和自己的觀點相吻合。同樣一個事實,哪一點說,哪一點不說;先說什麼,後說什麼,都要看觀點的需要。否則,即使事實是真實的,也不會有說服力。再說「講道理」,這是中學生論說文中最薄弱的環節。所謂「講道理」,說到底是分析事物之間(或一個事物內部各因素之間)的關係,諸如「物質和精神」、「現象和本質」、「局部和整體」、「偶然和必然」、「原因(條件)和結果」、「理論和實踐」、「歷史和現實」等等。要從文章的需要出發,該分析哪一種關係就分析哪一種關係,只要這分析是科學的,就會被多數人接受。

語言

論說文的語言,也是為宣傳科學和真理服務的,為「使人懂,使人信,使人行」服務的。因而每一個概念、每一個判斷、每一個推理都要準確,都要合乎邏輯。準確了,才能「鮮明」,也才能做到「生動」。除了「擺事實,講道理」之外,還有打比方、做比較、引言論等方法。除了論說的方法和技巧之外,還有章法結構問題。多種多樣的論說方法,多種多樣的章法結構,是保證科學和真理「使人懂,使人信,使人行」的重要條件。

體式

體式,是同一體裁文章的不同樣式。就論說文而言,就有社論、宣言、聲明、報告、演講、評論、按語、雜感、學術論文、科普論文等等。它們都具有論說文的一般特點,但在內容章法、行款格式上又各有其特殊性。在中學階段,要重點學習如下三類體式:闡釋體、評論體、引申體。這三種體式。

闡釋體

是按特定的目的或要求對某種事理、觀點或問題進行闡述和論證的文章。魯迅的《拿來主義》等,都屬於這一體式。在中學生的作文訓練和檢測中,基本的形式是命題作文。所給的標題可以是一個或幾個概念,如「說『小』」「水滴與大海」「教師·家長·學生」;也可以是一個判斷,如「近墨者黑」「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還可以是一個問題,如「失敗,意味着什麼?」。不管是概念性標題,還是判斷性、設疑性標題,寫作者的任務都是對所給定的對象進行闡釋。

評論體

這是對特定事物特定言行進行評價的文章。一般人寫評論,是有感而發;中學生作文訓練或檢測則是限定材料,即時生意。評價的目的在於分清是非善惡、功過美醜,褒功揚善,貶過棄丑;或者總結經驗教訓,揭示事物的客觀規律,從而指導人們的生活、學習、工作。上述兩種情況的共同點就是都緊密地為現實服務。一篇評論體論說文必須具備以下的條件:評論對象交代得清楚(當然不必嗦,而是根據評論的需要突出重點和要點),自己觀點正確、態度鮮明,對事物的分析入情入理,不牽強附會。至於文章的具體組織方法,是多種多樣的,或先敘後議,或夾敘夾議,都可以。

因為對象的不同,評論又分出了種種名目:思想評論文學評論體育評論等等。根據中學語文教學大綱的要求,中學生重點要掌握思想評論和文學評論的寫法。評價一種言行思想或一篇(部)文藝作品,如果贊成,說它好,怎麼把這「好」說出來?如果不贊成,說它不好,又怎麼把這「不好」說出來?除了認真審題,理清思路外,在論證方法上也要注意靈活變化。思想評論,常用釋義正名法(把有關名詞、概念的外延、內涵解釋清楚)、揭示實質法(直截了當、一針見血地把問題的實質揭示出來)、立標衡定法(拿出公認的標準來衡量所評價對象,合則好,不合則不好,屬理證一類)、推因論果法(說明或推斷評論對象產生、存在、發展的原因,已經產生或將會產生的影響、結果,也屬理證一類)、比較異同法(即類比法對比法,有比較才有鑑別)等等。如果是反駁錯誤的言論,還常用引申歸謬法(按照對方的說法推導出顯然荒謬的結論,以此證明它的錯誤)。文學評論,也常用立標衡定、推因論果、比較異同等方法,此外還有讀者印證法(以讀者的感受證明作品的優劣得失,屬例證法一類)、述評合一法(寓評價於複述作品內容之中,也是例證法一類)、剖析內涵法(把作品的底蘊挖掘出來,闡釋清楚,也屬例證法一類)、帶入意境法(用描繪的方法把作品中的意境展現出來,把其他讀者帶進意境中去。這是文學鑑賞的常用方法,一般評論偶爾也用,也屬例證法一類)等。

引申體

就是狹義的「讀後感」。這也是根據特定的材料寫成的論說文,但與「評論」不同。上面已經說過,評論,重點是對特定事物的分析、評價,指明優劣得失,分析前因後果,總結經驗教訓,表明自己或支持或反對、或讚美或貶抑的態度。引申體論說文則主要不是對特定對象的分析、評價,而只是把材料作為一個引子,借題發揮,「引申」出某種道理、某種規律或者某種主張,再聯繫實際展開論述,重點在「聯繫實際」。它不是通過「評價」指導實踐,而是通過「引申」啟發讀者。在體式方面,主要是要處理好「讀」與「感」的關係。具體說有三點:一是所讀材料在文中的地位。它首先是「引子」,是引發出文章論點的依據;同時它又是一個特殊的論據,它是用以證明論點的「第一」論據。因此,文章中必須把所讀材料交代清楚。有的同學不注意這一點,根本不交代或交代不清,這就使自己的論點失去了依託,同時也喪失了一個重要論據。二是交代所讀材料的技巧。原材料不管詳略,最好都不要「照抄」,而要根據自己論點的需要,選擇、調整,使它和自己的「感想」對口、銜接,材料複述完了,「感想」應能水到渠成地引發出來。三是對所讀材料的照應。它既是「引子」,又是「特殊」論據,在整個論證過程中,要「時時」提到它,至少在結尾時要照應一回。有的同學完成「引發」任務之後就把所讀材料棄置一邊,終篇不再提及,這就給人一種文氣隔斷之感。至於「讀後感」之感如何針對現實,也是一個重要的問題。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