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愛民
許愛民 |
許愛民,男,漢族,江西省黎川縣人,1957年1月出生,1976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79年參加工作。曾任江西省政協副主席。
2015年,因嚴重違紀問題被立案審查;並被開除黨籍,降為副處級非領導職務。
目錄
基本內容
人物履歷
1979年—1988年在景德鎮陶瓷學院工程系硅酸鹽專業畢業並留校任教10年,期間任助教、講師,團委副書記、書記,院黨委委員、工程系黨總支書記。
1988年—1995年任共青團撫州地委書記,撫州地區商業局局長,東鄉縣委副書記、縣長,臨川市委副書記、市長。
1995年,任撫州行署副專員兼臨川市委副書記、市長。
1997年1月—2001年6月,任中共景德鎮市委常委、副市長,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2001年7月,任中共景德鎮市委副書記、市長、市政府黨組書記。
2003年9月,任中共景德鎮市委書記、市長。
2004年7月—2011年8月,任中共景德鎮市委書記。
2011年9月29日—2013年1月,省發改委主任。
2013年1月—3月,江西省第十一屆政協副主席、省發改委主任。
2013年3月—,江西省第十一屆政協副主席。
中共江西省第十二、十三屆委員會委員。江西省第七屆、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人物事件
家人涉案
2014年,江西鷹潭團市委原書記徐楷涉嫌年齡造假、入團志願書造假、違規任用等問題基本屬實。因涉嫌違紀,江西省政協作出決定,撤銷原鷹潭團市委書記徐楷江西省政協委員資格。徐楷為江西省政協副主席許愛民的女婿。許愛民曾主政景德鎮長達十年,而景德鎮正是徐楷的仕途起步之地。
許愛民的女兒許燦燦同期也因涉嫌違規提拔被調查,已被免去景德鎮市政協科教文衛體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開除黨籍
2015年02月,中共中央紀委對江西省政協副主席許愛民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
經查,許愛民身為黨的高級領導幹部,嚴重違反黨的政治規矩和組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影響,為女兒、女婿在公務員錄用和職務晉升方面謀取利益;濫用職權,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弄虛作假,騙取「中國陶瓷藝術大師稱號」榮譽,其行為構成嚴重違紀。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許愛民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副省級待遇,降為副處級非領導職務。
免去職務
2015年3月18日上午,鑑於許愛民嚴重違紀,政協江西省第十一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決定,[1]免去許愛民政協江西省第十一屆委員會副主席職務、撤銷其政協江西省第十一屆委員會委員資格。
免去稱號
2017年6月,有媒體報道稱,國資委行業協會商會黨建工作局(協會工作局)的一份函件顯示,已免去江西省原政協副主席、景德鎮原市委書記許愛民的「中國陶瓷藝術大師」稱號。
據悉,2010年,由中國輕工業聯合會和中國陶瓷工業協會聯合舉辦的第二屆中國陶瓷藝術大師評選中,已擔任7年景德鎮市委書記的許愛民,獲評「中國陶瓷藝術大師」稱號。據評選結果公示名單顯示,許愛民繞過景德鎮陶瓷界初評初審,由江西省直接報送參評,但他並未列在江西省上報的35人名單中。因此,當年曾有人給中國陶瓷工業協會寫公開信,指稱許愛民獲評「中國陶瓷藝術大師」「程序不合法」,呼籲取消其榮譽稱號。對此,中國陶瓷工業協會浦永祥秘書長事後承認,許愛民是江西省後來補報的,但補報的具體原因,「不好說」。
參考文獻
- ↑ 海淀區總工會副主席許愛民一行到北下關街道調研健康驛站建設工作,瀟湘晨報, 2021-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