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親
謝親,又稱拜禮或見廳、參謝之禮。是漢字文化圈傳統婚禮中拜見家族尊親的婚俗禮儀,即新人對席後叩拜雙方每一位長輩和年長平輩的婚後禮,而受拜者則必須還禮,
中國傳統中尊親受禮後必須打賞新人,決不能只受拜而不打賞,所以民間因此有"不磕空頭"之說。很多地區行此婚俗禮儀時有讀出賞錢數目的習俗:新人磕頭後,贊禮或儐相接過受拜者所給的賞錢快速點數,之後大聲讀出:「(新人)的(親屬稱謂)(人名)賞錢(數目)元!」,例如「新郎堂叔張三賞錢20元!」此時眾賓客一般也會跟着叫好。叩拜家族尊親時,儐相須引導每位親屬至香案前落座,其次序多為先長後幼,先男後女,先嫡後庶;即新人一般按照新郎父系親族長輩、新郎父系親族年長平輩、新郎母系親族長輩、新郎母系親族年長平輩、新娘父系親族長輩、新娘父系親族年長平輩、新娘母系親族長輩、新娘母系親族年長平輩之順序叩拜每位家族尊親,但在舅舅為大的地區,舅舅須先於其他母系親族受拜。
同族同輩之人們中先拜年長者。每位家族尊親受新人一跪一磕之拜,根據不同地區的不同婚俗,有兩種不同的叩拜方式:一種為新人叩拜完一位親屬後須起立,等下一位親屬落座後重新下跪,再叩首。另一種方式為新人長跪不起,從第一位受拜親屬一直跪到拜完最後一位受拜親屬;每一位親屬落座後新人只須磕頭,不須起立重跪。不管哪種方式,都是對新人身心的嚴峻考驗,若受拜親族眾多(在鄉下至少數十人,通常可達上百人,甚至數百人之多),新人(特別是新娘)行此禮時多需旁人扶助以完成這項長達一小時,甚至數小時的婚俗禮儀。雖然新人是一起牽巾叩拜雙方長輩和年長平輩,但不管是男方或女方的長輩和年長平輩所賞的磕頭錢,新郎均不能拿分文,所賞的全部磕頭錢必須都歸新娘所有,作為新娘的私房錢。[1]。
此項婚俗之目的是進一步加強雙方家庭對新人婚姻的認可,接受新人成為家庭成員。給新人磕頭錢的原則是每位長輩和年長平輩所賞的磕頭錢必須相近,不能相差太多,以免讓人覺得因不喜歡新郎或新娘而故意少給賞錢,或讓經濟條件不佳的受拜親屬因給錢少而難堪。若一家有多位可受拜的親屬出席婚禮,受拜親屬人數則須接近或等同出席婚禮婚禮人數,絕對不可在有多位可受拜的親屬出席婚禮時,新人只拜其中少數,讓人指責新人因勢利眼貪財而只拜有錢的親戚。同樣道理,若雙方可受拜的親屬出席婚禮的人數相近,則雙方受拜人數也須相近。舊時尚有年長平輩打賞金額不得超過長輩打賞金額之限制,以強調長幼尊卑之制,但今以無如此限制,例如年長平輩若經商有成,經濟條件遠遠好於長輩,則可適當多給新人一些磕頭錢,但在絕大多數地區,也不可超過長輩打賞金額太多,以免造成經濟條件不佳的長輩、親屬難堪。部分地區的婚俗不是由贊禮引導新人叩拜家族尊親,而是由媒婆引導。
和討喜一樣,賞給新人磕頭錢也不算婚禮常規開銷,因而也須分開單獨計算,雙方各出各的,由每位受拜的長輩和年長平輩自行準備,即男方每位受拜的長輩和年長平輩自己準備自己賞新人所需的磕頭錢,女方每位受拜的長輩和年長平輩也自己準備自己賞新人所需的磕頭錢。由於雙方出席婚禮的親屬家境不同,但每筆賞錢數目卻需相近,雙方多須反覆磋商至最後方能達成協議。因涉及男女雙方家境,此俗並非必須,而是取決於兩家的經濟情況。如雙方家境相差實在太大而無法達成應賞給新人多少磕頭錢的協議,那麼這項新人向雙方長輩和年長平輩行叩拜禮的婚俗儀式則不必進行。由此,新人於婚禮上叩拜長輩和年長平輩絕非必須,因為對新人婚姻認可和接受新人成為家庭成員最主要的形式已完成。依各地不同婚俗禮儀,新人叩拜家族尊親之禮在婚禮為三日舉行時有時會於婚宴後次日舉行,而婚禮為一日舉行時,也有於婚宴結束後送客後舉行(即送客時送走無親屬關係的賓客,而家族尊親留步以行拜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