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闕
唐朝官名
唐武則天垂拱元年(公元685年)置,秩從七品上,職責為對皇帝進行規諫及舉薦人才,與拾遺同掌供奉諷諫。分左右補闕,左補闕屬門下省,右補闕屬中書省。北宋時改為左右司諫。南宋一度沿設,旋罷。明初又設左右司諫,不久即罷,建文帝設補闕,成祖即位後罷。 低一級者為左右拾遺,合稱「遺補」。 《新唐書.百官志二》:「門下省有......左補闕六人,從七品上;左拾遺六人,從八品上。掌供奉諷諫,大事廷議,小則上封事。」又[中書省有]右補闕六人,右拾遺六人,掌如門下省。[1]
匡補君王的缺失
《左傳·襄公元年》:「凡諸侯即位,小國朝之,大國聘焉,以繼好、結信、謀事、補闕,禮之大者也。」 杜預 註:「闕,猶過也。」
《後漢書·胡廣傳》:「達練事體,明解朝章。雖無謇直之風,屢有補闕之益。」
《明史·孫磐傳》:「請定建言者為四等:最上,不避患害,抗彈權貴者;其次,揚清激濁,能補闕拾遺。」
參考文獻
- ↑ 在史料中的補闕和校誤小尹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