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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浮情(五)(高学毅)

血色浮情(五)
图片来自免费素材图片网

《血色浮情(五)》中国当代作家高学毅写的散文。

目录

作品欣赏

血色浮情(五)

偷窃潜行于“梁上”,实属小人之举,而决不食言的“君子”风范,倒也有几分可爱。此刻,这个自称“梁上君子”的人双臂相抱在胸前,双脚略略叉开,铁塔似地站在地上。

周志华正在清点一个紫檀木匣子里的钱和物。

高剑锋站在窗户边,从侧面冷静地观察站在他面前的这个盗窃巨款而良心尚未完全泯灭的人。

足足一米八的个头,一条泛白的牛仔裤紧地绷住发达健壮的臀部和腿肌,膨胀的肌肉张扬着生命的力。头发蓬乱地竖立着,胡须像板刷从下巴一直延伸到两翼。左耳根刭嘴角处,蚯蚓般爬着一条显眼的刀痕。一看就知道这是一张经风刀霜剑肆意雕塑过的脸。从这张脸上,看不出年龄的大小,也觉不出感情的深浅,一双深不见底的大眼睛,透着冷漠和苍凉。此刻,他的眼睑略略下垂,从那微启的眼睛里射出一束寒冷的光,嘴角上,则挂着一丝不易被人察觉的冷笑。

这个“梁上君子”是下午两点半走进公安局的,手中提着一个紫檀木匣子。

没等高剑锋他们开口询问,他就自报家门。“无业游民柳鑫,掳曹国欢的赃款赃物前来投案自首。”

“也是你的赃物。”高剑锋本想这样纠正他,但他没有说出,只是说:“我们表示欢迎。”

“有啥好欢迎的?对于我来说,这一举动无异于自投罗网。”来人冷冷地说,“把赃物清点一下。”说着,将紫檀木匣子重重地搁在桌子上。

现在,周志华已将木匣子里的财物清点完毕,把列有细目的长长的清点单递给高剑锋。

单子上列着——

金戒指8个,金项链4条,金条4根,现金1320元;

存款单12张(存款额780000元)。

高剑锋看过,交给柳鑫过目。

“看看,是不是这么多?”

柳鑫看了看,纠正说。“现金应该是一千九百元,我拿了五百八十块钱。”

“五百八十块钱呢?”

“对不起,我下馆子买醉用去了四百七十块。你们想想,我这一进来,还能出去吗?”柳鑫边说,边从上衣兜里掏出一个万宝路香烟盒,看了看,里面还有四支,他很潇洒地给高剑锋和周志华各丢去一支,自己叼一支在嘴角,并不点火,略为犹豫了一下后,将还剩有一支烟的烟盒在手里揉成一团,然后像下了最后决心似地狠狠向窗户外扔去。“剩下的一百一十块钱嘛,我买了香火和纸钱,供到我奶奶的坟上。”

柳鑫那闪着寒光的眼神移向窗外,盯着窗外的极远处,眼眶里有水晶样的液体闪烁。

高剑锋和周志华没作声。即使面对罪犯,他们的铁石心肠也有被人类共有的情感所软化的一瞬。

过了很久,柳鑫才收回目光。

“在这个世界上,再没有什么值得我牵挂的了。我赤条条来到这个世界上,现在我仍然是赤条条一个人走向地狱。”

“你来自首,就是重新做人的开始,是走向自新之路。”高剑锋纠正他。

“我无所谓自新,我已经对这个世界厌倦了。”

是什么使这个人对生活失去了热情呢?高剑锋示意柳鑫在木椅子上坐下,开始提问。

“先说你的作案动机。”

“动机?哈哈哈!”柳鑫如入无人之地,恣肆地狂笑着,肩胛骨随着那笑声抖动,流气和匪气从放荡的笑声里尽数抖落出来,活脱脱一个江洋大盗。

“提醒你,放严肃点!这里是公安局,不是你放荡不羁的江湖码头。”高剑锋压住往上窜的火气,威严地说。如果不是考虑到柳鑫是投案自首,非得给他点厉害尝尝。

柳鑫敛住笑。

“是的,有动机,一个人的行动哪能没有动机呢?我要吃饭,要穿衣,要活,这是起码的生存条件,当这起码的生存条件都得不到满足的时候,就只有去偷!去抢!去杀人越货!这就是动机,最原始、最本能的动机。”

“你堂堂七尺男儿,完全可以自食其力。”

“有人剥夺了我自食其力的权力。”

“七十二行,行行都是谋生的职业,绝不会断了生路。”

“你是说,我可以去当挑夫,去拉板车,去干掏粪工是不是?告诉你,我都干过,老老实实地干过。我的身体够棒的,这一类事又是那么的'无上光荣’,再说,我只有一个目不识丁、无权无势的小脚奶奶,我不干这些去又能干什么呢?——只是在我已经凭着自己的挣扎、奋斗考上大学时,却因为没钱报名无奈去抢劫,我看到一个取款几千元要去买电脑的女人——便在跟踪抢劫中被抓获,结果被判刑劳教两三年,后来才知我的上学名额已被他人暗中带替了。而凄惶出狱的我,却依然要去干那些被上流社会挑剩下来的下贱活计时,我愤怒了,我生存的权力受到侵犯,我做人的尊严遭到了蹂躏。于是,对不起,我心安理得地选择了第七十三行盗窃,来报复这个有那么多不公平的社会。”

看来,这个“粱上君子”是一个受到社会的严重伤害而走上极端的顽劣之徒。

“你的家庭情况?”

“家?我没有家。父母早死去了,奶奶与我相依为命。我十七岁那年,奶奶因受不了精神上的打击,撇下我去了,就剩下我孑然一身活在整个世界上。”柳鑫的声音嘶哑,神情黯然。但这仅仅是一瞬间,很快,他语调一变,又恢复了玩世不恭,放荡不羁的神态。“我没了牵挂,没了羁绊,放浪形骸,四海云游。我曾经靠扛麻袋拉板车糊口度日;我曾经与乞丐群落为伍,蜷宿车站码头;我曾经与哥儿们拉帮结派,打架斗殴;我曾经受教于武林高手,练一身飞檐走壁之功;我曾经拜师于开锁好手,学一手撬门开锁真功夫。”

“不要炫耀你的那套本事了,交待作案情况。”

“嘿嘿,你错了,我作案是以这些本事为本钱的,哪能不说呢?”柳鑫的嘴角一撇,露出一丝嘲讽。

“当我具备了这么多本事以后,解决温饱已不成问题,我就蜷伏在角落里,窥视着社会研究着社会,得心应手地报复社会。”

“报复社会?”

“是的。我盗窃的对像都是经过挑选的;那些靠着窃取的权力巧取豪夺的;那些贪污公款发国家财的;那些收受贿赂横征暴敛的;那些一夜之间不明不白暴发致富的;都是我行窃的目标。怎么样?很有点'打富济贫’的味道吧?你们尽可以嘲笑我的这种方式,但它却能使我还残存的一点点良心得到平衡。每当我挥霍偷窃到手的钱财时,我就心安理得地想,这是那些权贵们、豪富们、大蠹贼们用合法的手段窃来的应该属于人民的钱财,这里面也有我的一份,我为什么不钱享用?你们窃得,我也窃得。当然,我也有制造'冤假错案’的时候。一次,我在一户人家得手800元,后来听说这是那家人家借来治病的钱,那家的女人因此急得要寻死。我便坐车去到一个很远的地方,然后把那800元钱邮给她家。这次,我没得到一分钱不说,还搭进往返的车票钱和邮费。”

说到这儿,柳鑫自嘲地笑了。

“那么,这次行窃曹家也是你事前物色的目标?”

“何止是物色,我和他家有不解的'缘份’哩。那个顶替我的名额去上大学的就是他的公子。他在汉延县城富甲一方,人们对他侧目而视。就是这样一个人,却又要升迁了,天良何在?公理何在?我想用我的本事,在他调走之前,给他一点小小的惩罚。后来,有一件事更加坚定了我要惩罚他的决心。一个长期与妻子两地分居的人,家里有很多实际困难,当他了解到曹国欢的单位尚缺一个司机时,便找了曹国欢。曹国欢口里答应,却一直拖着不办,说'你以为现在调进一个人就这么容易?”这个人为了让调入的价码不显得'容易’,便一次又一次地加码送东西,前后送了4000多元的钱物给曹国欢。但是最后,曹国欢还是把这个司机的却'卖’给了别人,原因很简单,这个人出的价还是'便宜’了。最终,这个人夫妻分居的问题没得到解决,还因凑钱送礼欠了债。而这个人,正是我当年身陷图圄时,帮我收埋了奶奶的人。有恩不报非君子,于是,我策划了这次行动。我把这笔钱收回来,是天经地义的。”

“你说清楚作案过程。”

“有什么好说的?翻墙入室,撬门开锁,是我的惯伎,我戴上手套,是为了对付你们的指纹侦察术。如果我不来自首,你们找不到我的。”

“我们对你的自首行为表示赞赏。你在那么多的、大大超过一个公职人员正常收入的不义钱财面前,灵魂受到了震撼,终于有了良心的发现和良知的复苏。”

“哈哈,你们又错了。”不屑和不恭又回到柳鑫冷漠的脸上。“你们以为我是因为那批不义之财来自首?不!我不会的。在那么多钱财面前,我确实感到震惊,感到了灵魂的震撼。但震撼的结果,是留下了一片思想的废墟!我只会更加疯狂地盗窃钱财,更加肆无忌惮地挥霍钱财。原因嘛——是我在无意中发现了比我更大的窃贼,看到了比我更丑恶、更肮脏的灵魂。这些衣冠楚楚、道貌岸然的正人君子,靠着手中的权力,他们不需担惊受怕,不需翻墙入室,就堂而皇之地特本不该属于他们的财物据为已有。他们拥有权力,拥有地位,拥有荣耀,拥有妻室,拥有一切。而我呢,却一无所有!这太不公平了!看清了这一切,我的残存的那点良心就不必再为自己的行为而负疚和自责。”

“但你最终还是来自首了,并交出了赃物。”高剑锋提醒他。

“……我只是为了那个女人。”

“女人?”

“是的,为那个甘愿用自己的身家性命来替我受过的女人。写那封信和交出赃物,不过是这个行为过程的副产品——我只有站出来,才能证明那个女人是无辜的。既然站出来了,我的一切都将暴露,我要趁这机会要挟你们查清曹国欢的丑行。这,也许才算得是我真正做的一件对社会有益的事。现在,我的这两个目的都将达到,所以我来自首。”

好复杂的前因后果。做着记录的周志华不由倒抽了一口冷气,并迅速与高剑锋交换了一个会意的眼神:蓝玉蓉到底是有意替人受过。

“你与那女人是什么关系?”

“什么关系都不是。我不愿意看到一个弱女子为一个七尺男儿受过,仅此而已!”

“这么说,你不但在曹家行窃,而且还杀死了曹国欢。”

“在曹国欢死死抱住我不得脱身的情况下,我顺手抓起一把水果刀,刺了他一刀。但这一刀绝对不会致他于死命,信不信由你们。”

“只扎一刀?”

“一刀。”

“这一刀扎在哪个部位?”

“左手的上臂。”

“他身上穿有衣服吗?”

“没有,他穿着短裤,打着赤膊。”

“你是怎么走脱的?”

“他在被我刺了一刀后,就松了手,其实这一刀刺得并不狠。他'扑通’一声跪在我面前,抱住我的一只腿,涕泅满面地喊:'鑫儿,我是你亲生父亲哪,你母亲还没给你说吗?是的,我是你的亲生父亲,我也是才知道的。你不要抢,也不要去告发我,我的这些财产都会归你的……’我鄙夷这没骨气的乱咬乱攀的无赖,飞起一脚,把他踢开,夺路面去。”

“他怎么知道你会告发他?”

“在这之前,我给他寄过一封恐吓信。”

“他不知道就是你写的呀?”

“我落款是真实姓名。”

“你不怕他报案吗?”

“哈哈!你看,一直到他死,不是都没报案吗?这说明我的判断是准确的。我在信中点了他的'穴位’,谅他不敢去报案。”

“信中点穴位?”高剑锋还是头一次听说。

“他的贪污受贿,难道不是他致命的'穴位’?哈哈哈!”

以毒攻毒,真算得是一个刁钻之徒。他的这一招也许还真灵。

“你说你只刺曹国欢一刀,并且不是刺在致人死命的要害部位,可是事实却是:曹国欢死了。”

“他身上再没别处有创伤了吗?我怀疑有人在我离开后,又补给他致命的一击。因为,在我与曹国欢撕扭的时候,有一个披散着长发的女人从床上下来,慌慌张张溜走了,而当我从他家出来,潜入夜色中再回头张望时,发觉那个披散着头发的女人又返回去了。”

这可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情况!

“那女的是曹国欢的妻子。”高剑锋出其不意地说。

“不是。”柳鑫脱口而出。

“你怎么知道不是他的妻子?”高剑锋紧逼。

“他的妻子是蓝玉蓉。”柳鑫不假思索地答。

“你怎么知道曹国欢的妻子是蓝玉蓉,你又怎么认出那女人不是蓝玉蓉的?”高剑锋毫不放松。

“……”对答如流的柳鑫语塞了。

“可想而知,你与蓝玉蓉,也就是你说的甘愿用自己的身家性命替你受过的女人,有着非同寻常的关系。高剑锋不失时机地点穿他。

“不!不!”

柳鑫喊叫着,那种只有灵魂受到强烈震撼才发出的喊叫。

“她是你的情妇?”高剑锋逼近一步。

“你胡说!你胡说!”

柳鑫瞪着血红的眼睛,挥舞着拳头,狂躁地喊叫着,向高剑锋扑去。

周志华机警地离开写字台,猛地蹲下身子,一个扫膛腿扫去。柳鑫受到出其不意的攻击,防不胜防,一个趔趄,但他马上团身缩腿,像个紧缩的刺猬顺势在地上一滚,站立起来。周志华眼疾手快,迅速出手,在高剑锋的协助下,将一副手铐套上他的手腕。

“不——!不!”

柳鑫狂躁地喊叫着,狂躁地扭动着身躯,脸上的肌肉因痛苦地抽搐变了形,那条紫褐色的伤疤变成了赤紫色,更加刺目地暴突出来。柳鑫喊叫着,扭动着,一直到手铐因扭动把手腕磨擦得鲜血直流.才慢慢安静下来。

“你说吧,你和蓝玉蓉是什么关系?”高剑锋紧追不舍。他并不因为柳鑫在这个问题上的敏感和狂怒而放弃追问。相反,柳鑫感情的大起大落和不加掩饰的真情流露,正是高剑锋所要捕捉的,说不定会成为全案的突破口。

“快说!”高剑锋又一次厉声催促他。

“她……是我母亲。”

答案出人意料!正做着记录的周志华抬起头来,望着面前这个胡子拉碴的男人,回想起那个身着一袭黑色睡衣,皮肤大理石般圆润光洁的女人,在他和她之间,怎么也对不起号来。周志华在脑海里细细地搜索着,想找出这对母子间的某种相同的地方。终于想起来了!眼睛,那一双又大又深的眼睛,以及眼里的苍凉和冷漠,是那么的相像!

“你刚才不是还说你父母亲早已死去!”

“母亲在我的心里早已死去。在我跨进这门槛之前,我一直不认她做母亲。”

“那么说,你跨进这个门槛之后,便承认她是你的母亲了——至少是在心里。是不是?”高剑锋抓住柳鑫的话头问。

“一个为了保护儿子,连身家性命都不顾了的母亲,如果她的儿子还怀疑这种舔犊之情的话,未免太残酷了——尽管我们的宿怨是那么深。”

柳鑫已恢复了平静,也恢复了他那流畅的思维和话语。

是什么怨仇使得眼前这个铁一样的汉子不认母亲呢?看来,远不是几句话就可以询问清楚的。

“那么,曹国欢说他是你的父亲,就不是无稽之谈了啰。”

“他放屁!”柳鑫又情绪激动地咆哮起来。脸上刚刚恢复的平和之气马上荡然无存,雷霆和风暴从上面席卷而过。“他是我不共戴天的仇人!我之所以没有杀死他,是怕脏了我的手。为这种小人把一条命搭进去不值。”

“柳鑫,你能来投案自首,并揭发别人的罪行,这一行动,对于我们的破案,以及对于你本人,无疑都是有积极意义的。你今天情绪很激动,这不便于你客观地回答问题。我们给你一个思考、反省的时间,请你把发生的一切,包括你的身世,仔细回忆一遍,然后告诉我们。希望你能很好地配合。”

高剑锋不失时机地结束了这场讯问。[1]

作者简介

高学毅,宁夏青铜峡市人,检察官作家书法。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