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桥镇
虹桥镇隶属于上海市闵行区,位于虹桥经济开发区和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之间。常住人口165877人(2020年)。辖33个居委会。镇政府原驻虹梅路2888号,现已搬迁至吴中路1136号。
清代、民国年间已设置虹桥市、虹桥镇,1950年改称虹桥乡,属新泾区,后属西郊区。1958年属上海县七一公社,1959年成立虹桥公社,1983年改为乡,1993年撤乡建镇。辖境东、北邻长宁区、徐汇区,西、南邻华漕镇、七宝镇、梅陇镇。1995年末,面积12.5平方千米,人口3.89万人,镇政府驻虹桥,辖8个行政村(《大典》为虹桥、虹二、虹四、虹五、虹六、红春、先锋、西郊、井亭、新桥10个行政村)。
随着城市建设和发展,新建居民小区不断增多,根据2015年8月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结果,虹桥镇辖内居委会已经增加到33个,分别是:虹桥、河南、河西、虹鹿、红春公寓、上虹新村、华光花园、海申花园、古北新城、振宏公寓、金斯花园、虹华苑、锦华公寓、井亭苑、锦绣江南家园、金虹大厦、虹桥花苑、古北虹苑、名都城、万源新城、龙柏一村第一、龙柏一村第二、龙柏二村、龙柏三村、龙柏四村、龙柏五村、龙柏六村、龙柏七村、先锋公寓、兰竹、金汇华光城、西郊。2018年重新确认国家卫生县城(乡镇)。[1]
目录
历史沿革
虹桥镇所在地区是上海主要的蔬菜生产基地之一,种植商品蔬菜有上百年历史。明正德年间渐成集市,清嘉庆时称虹桥市。镇北称北滩,塘南谓南街。民国初年,店肆大多集中南街,北滩有布庄、轧花场,全镇有32个行业、56家店场。抗日战争期间,地处日伪“清乡”封锁线内,市面剧衰。1949年有61家商店,从业人员118人。其中烟什店14家、茶馆8家、豆腐店5家、饭店4家、鲜咸肉庄4家。60年代起,商店渐移北滩,沿蒲汇塘北岸,面河比户而列。建新镇区于镇北,虹梅北路、吴中路交会处,粗具规模,有十数家商店和乡影剧院。1984年有商店20家。镇北新建专供旅沪外国人居住的虹桥高级别墅,镇东有天马宾馆。1986年部分地区通煤气。1984年有居民700户、2300余人口,菜农居大半。集镇改造按规划进行,《当代中国》丛书作为新型集镇典型介绍。有87路公交客运线通龙华镇和七宝镇。
地理环境
虹桥镇为虹桥乡政府所在地。处虹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南,东南与漕河泾经济技术开发区毗邻。离上海市区仅数公里。北近虹桥路,蒲汇塘横。
虹桥镇位于亚热带地区,属中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区,具有海洋性特征,气候温和湿润,四季分明,雨热同期,冬暖春早,无霜期长。年平均气温摄氏15.5度,最高平均气温为27.8度,最高日温为38.5度,最低日温为-11度,无霜期为234天。年平均日照为2054.6小时,年平均蒸发量为1351.4毫米,年平均降雨量1639.3毫米,年平均雨日为133.6天,最多年降水量为1973年的2510.1毫米,最少年降水量为1979年的948.4毫米年平均风速为每秒钟3.7米。每年6-9年为汛期,汛期降雨量年平均为540.5毫米,占年均总雨量的49.6%。全年各月降水量,8月为高峰,6月为次峰,12月为高谷,7月为次谷。
经济
90年代中后期以来,虹桥地区已成为上海中高档房产开发的重要集中地区之一,至1999年底,已开发建设各类房产住宅近200万平方米。伴随着房产业的迅速发展,人口大量导入,地区人口结构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人口组成中本地人口、导入人口、外来人口各占三分之一,中高收入居民的比重不断上升。虹桥镇工业区,别墅、公寓住宅区错落有致,居住了英、美、法、德、日、葡等36国外籍人士。同时,虹桥地区加大了市政道路与基础设施方面的建设力度,吴中路、虹许路、莲花路、金汇路、虹井路、虹梅北路相继拓宽,虹中路、合川路等也已经或即将进行拓建改造,再加上内外环线,延安高架与本地区相连,形成了极为优越而便捷的道路交通网络。虹桥地区向城市化方向发展的进程中,以商贸业为主的第三产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
虹桥地区原是上海郊区重要的“菜篮子工程”基地之一,曾为上海城市保障供应和建设发展作出过重大的贡献。90年代初至90年代中后期虹桥地区实现了第一次产业结构战略调整,从原来的“一、二、三”产业结构调整为“二、三、一”产业结构,第二产业迅速崛起,三资企业发展迅猛,一批闻名遐迩的知名企业和品牌落户于虹桥地区,实现了虹桥地区经济发展的第一次腾飞。与此同时,虹桥地区成为上海房地产开发的黄金宝地,如今已成为上海中高档住宅的主要集中地之一。90年代末以来,虹桥地区坚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抓住机遇开始第二次产业结构战略调整,从“二、三、一”产业结构调整为“三、二、一”产业结构。随着市政道路与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中高档住宅渐成规模、人口大量导入,地区区位优势日益凸现,商贸业为主的第三产业将成为虹桥地区经济持续发展新的重点,实现虹桥地区经济发展的第二次腾飞。
荣誉称号
2017年12月26日,被国家民委评为第五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
2018年重新确认国家卫生县城(乡镇)。
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
2020年5月13日,荣获2018-2019年度上海市文明镇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