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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雲老和尚開示五戒

虛雲老和尚開示五戒
圖片來自太平洋博客網}

虛雲老和尚開示五戒,世俗所說:「受戒容易持戒難!」確是有理,但亦在我們的善根有淺深,信心有無的關係?若果佛弟子戒律嚴淨,誰不敬仰?諸佛菩薩,尚為護念,何況天龍鬼神及人?

目錄

原文

戒的意義,就是止惡生善的意思,止除十惡五逆的罪惡,如防流水,似護眼珠,滋長善法,是名戒義。大集月義經說:「諸仁者,離欲義是戒義,解脫義是戒義,休息義是戒義,盡義是戒義,滅義是戒義,此諸句義,名為戒義。」釋尊將涅槃的時候,阿難請問佛在世時以佛為師,佛去世後以何為師?佛說:「以戒為師」,所以我們佛弟子,能持戒律,方有導師,若無戒行,等於無師傳!但是佛教律藏中,關於律學的戒相很多,有在家五戒八關齋戒十善戒等,出家沙彌十戒,比丘二百五十戒,比丘尼三百五十戒,菩薩十重四十八輕戒,廣見經律,總之皆以五戒為根本。吾人果能基本五戒持得清淨,其他枝末就易持了。

乙、持戒的功德

一總論

世俗所說:「受戒容易持戒難!」確是有理,但亦在我們的善根有淺深,信心有無的關係?若果佛弟子戒律嚴淨,誰不敬仰?諸佛菩薩,尚為護念,何況天龍鬼神及人?真如爐中栴檀,妙香普薰,所謂戒香、定香、慧香、解脫香、解脫知見香,這五分法身的果香,也是從因地修戒得來的;如戒香經云:「佛告阿難,世有眾香,惟隨風能聞,不能普聞。若持佛淨戒,行諸善法,如是戒香,遍聞十方,咸皆稱讚,諸魔遠離。」如長阿含經說:持戒有五種功德:一者、所求如願。二者、財產增益無損。三者、所住之處,眾人愛敬。四者、好名善譽,周聞天下。五者、身壞命終,必生天上。

四分律說持戒十種功德:

1、滿足志願,能持禁戒,則身心清淨,慧性明了,一切智行誓願,無不滿足。

2、如佛所學,佛初修道時,以戒為本,而得證果,能堅持戒,是亦如佛所學。

3、智者不毀,戒行清淨,身口無過,凡有智人,喜樂讚嘆,而不毀訾。

4、不退誓願,堅持禁戒,求證菩提,誓願精進,得不退轉。

5、安住正行,堅持禁戒,三業清淨,而於正行,安住不舍。

6、棄捨生死,受持禁戒,則無殺盜等業,能出離生死,永脫輪迴之苦。

7、慕樂涅槃,堅持禁戒,絕諸妄想,故能厭生死苦,慕涅槃樂。

8、得無纏心,戒德圓明,心體光潔,一切煩惱業緣,皆悉解脫,無纏縛患。

9、得勝三昧,持戒清淨,心不散亂,則得三昧成就,定性現前,超諸有漏。

10、不乏信財,持守戒律,於諸佛法,具正信心,則能出生一切功德,法財不匱。

大集賢護經云:出家之人,當先護持清淨戒行,戒行清淨,則能獲得現前三昧,成就無上菩提。

四天王經云:四天神王,每月以六齋日觀察人善惡,以啟帝釋,若持戒人帝釋即喜,敕諸善神擁護是人,隨戒多少,若持一戒,令五神護之,五戒具者,令二十五神護之,是人生得安隱,死生天上。前來總說持戒功德竟。

二、別說

「五戒」就是第一不殺生、仁,第二不偷盜、義,第三不邪淫、禮,第四不妄語、信,第五不飲酒、智,佛教五戒,就是儒教五常,思之容易知道。

1、持不殺戒的功德 大乘以不殺戒為首,淫戒次之。小乘以淫戒在先,殺戒居次,厭離生死,必須斷淫慾故。菩薩利生為事業,弘法是家務,慈悲為本,方便為門,普度九法界眾生,皆成佛界,開顯有情的自性,本來平等;由是殺一條生命,就是殺未來諸佛,過去父母;梵網經說:「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無不從此受生,故六道眾生,皆是我父母,爾殺爾食者,即殺我父母,亦殺我故身!」這裡所講「男女」通指六道皆有男女故。心地觀經中有報眾生恩,指近說飛禽走獸,羽毛麟甲,就遠說六趣四生;此等眾生,從無始來互為父母兄弟姐妹夫妻兒女,但今改頭換面,覿面不識!由是不但不知報恩,並且互為殺害,背恩忘義,真可憐憫!如蓮池大師戒殺放生文說:「生養不得殺生,死亡不得殺生,結婚不得殺生,祝壽不得殺生,宴客不得殺生,祭鬼神不得殺生!」詳看放生文可知了。地藏經說:「若遇殺生者,說宿殃短命報!」三世因果經說:「今生長壽為何因?前世戒殺放生人。」所以不殺生的功德,就能感無病長壽和眾生有緣,及世界和平等報,下再引諸經論作證:

(一)罪福報應經說:為人長壽無有疾病,身體強壯,從持戒中來。喜殺生者,後生水上浮游也,朝生暮死。

(二)正法念經說:若先世有殺生業,壽命短促,疾速命終。

(三)毗婆沙論說:若人持不殺戒,於未來世決定不逢刀兵災劫。

(四)楞伽經說:諸惡羅剎,聞佛說法,悉舍噁心,止不食肉,遞相勸發菩提之心,護眾生命,過護自身。

(五)大莊嚴論說:有數比丘曠野中行,為賊所掠,剝脫衣服,賊恐比丘告人追捕,欲盡殺之,中有一人語曰:比丘之法不傷生草,遂以生草縛其手足而去。比丘等恐犯禁戒,不斷草縛,相與伏處,待人解救!至於次日,國王出獵,見而問之,得其實情,國王為所感動,解其草系,說偈贊之,並延比丘至國,從受皈戒。

(六)蘇摩王經說:釋迦往昔曾做大力毒龍,力能返國移山,一日受齋戒,靜臥山上,被人剝其皮,赤肉在地,又被諸蟲唼食,自知持戒,後果曬死!

(七)大莊嚴論:一比丘抵賣珠家乞食,恰巧一粒真珠落地,被鵝所吞,珠師以為比丘盜去!逼打鮮血淋流,鵝來吃血,無意打死!比丘才說珠被鵝吞腹中,剖之果在,珠師向比丘自責坦白!並贊其戒德。

2、持不淫戒的功德 吾人出家為佛弟子,欲要斷除煩惱,了脫生死大事的,必先淫戒清淨,皎如冰雪,不但色身上禁止行淫,就是心念中亦不起染污,這樣持淨戒,此人精氣飽滿,無病長命,肌膚潤澤,相貌豐彩,冬不畏冷,夏不怕熱。無論修那一種法門,若念佛容易一心不亂,參禪即得開悟,持密亦能相應,古人所謂:「人生若能透得此一關,即是出塵的阿羅漢。」如天請問經偈云:「少欲最安樂,知足大富貴,持戒恆端嚴,破戒常醜陋。」再引經來證明持淫戒的功德:

(一)譬喻經云:有大迦羅越子,端正聰慧,出家作比丘,奉行戒法,一日乞食至一大家,婦寡淫慾,欲與比丘行淫,比丘不從,婦怒呼婢抬置火坑中,逼之使從,比丘言且止,容我計較,即自念言,我入火中,為一死耳!若因持戒死,可得生天,如破戒犯淫,死墮地獄,無有出期!便躍身入火,火忽化為冷水,比丘無損,婦大慚愧,乃送比丘安徐而去。

(二)賢愚因緣經云:安陀國有一沙彌,奉其師命到供養主優婆塞家,催迎食供,時優婆塞全家外出,只留一女守門,女見沙彌,心生歡喜,慾火熾盛,獻諸妖媚,強迫沙彌成淫,沙彌不能脫身,乃自禁戒,污佛法僧,乘女閉門,拾得刺刀,遂合掌跪向拘屍那城佛涅槃處,自立誓願,我今不舍佛法僧護持禁戒,舍此身命,願所在生,出家學道,淨於梵行,漏盡成道,即刎頸死!國王得聞,親往作禮,贊其功德,而旌獎之。

3、持不盜戒的功德 盜有能盜人,通於七眾弟子,所謂比丘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優婆塞、優婆夷。所盜的物,統指男女牛馬豬羊貓狗魚龜等動物;金銀寶玉七珍,山石泥沙等礦物,柴草竹木蔬菜花果等植物,飛機洋船火車,衣被用具的器皿,總而言之,無論正報依報,萬事萬物,非己所有,皆不得故取,不但一針一草不能盜。同時盡己所有,隨力隨能,有施眾生,如此持戒。生多功德,今生人見歡喜,將來榮華富貴,因果經說:「今生富貴為何因?皆由前世不盜布施人!」如梵網經第二盜戒說:「若佛子:自盜、教人盜、方便盜、咒盜盜因、盜緣、盜法、盜業,乃至鬼神有主劫賊物,一切財物,一針一草,不得故盜;而菩薩應生佛性孝順心,慈悲心,常助一切人生福生樂,而反更盜人財物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4、持不妄語戒的功德 不妄語,就是不說謊話,有則言有,無便言無。如自己沒有才能,缺乏福德,家庭中幾人,生活如何困難?!一一真實不虛;同時對於他人分上,智者言智,愚者言愚,貧富貴賤,男女老幼亦然,金剛經說:「如來真語者,實語者,不誑語者,不異語者。」所以說三世不打妄語,舌根能伸到髮際;阿彌陀經中六方諸佛,出廣長舌相遍覆三千大千世界,說誠實言,意表信心,釋迦與諸佛,金口不虛,極樂彌陀,願力宏深,吾人若能信願念佛,決定往生,古德說:「彌陀甚易念,極樂甚易生,」誠者不誣。又如釋迦往昔做普明王的時候,受佛禁戒,一天游華園,被斑足王捉去,在那裡悲泣!問曰你何怕死如此?答曰非為怕死,因我持不妄語戒,今被破了!這樣才答應他回宮七日轉來;普明王還到宮中,開大布施,請百法師升座說法,第一法師說四無常偈曰:「劫火終劫,乾坤洞然,須彌巨海,都為灰飄,二儀尚殞,國有何常?!」詳閱仁王般若經。他七天之後,再還見斑足,為說此偈,亦為開悟,如是展轉相說,皆得明心見性,大家共同住此修道,故稱王舍大城,前來不妄語戒的功德竟。

5、持不飲酒戒的功德 酒的種類很多,若有米麥花果葡萄等做成,若果米不做酒的話,飯能長養諸根,維持生命,酒不能當飯吃可知!酒的過失,到下文詳說。不飲酒有什麼功德?⑴慧性清淨, ⑵知行端正,⑶恭敬三寶,⑷孝養父母,⑸奉事師長;至於持齋念佛,禪觀學密等功行,皆易得力,飲酒反此!同時有五位護法神,日夜衛護。

五戒中前四是性戒,第五飲酒是佛遮戒。以上別說持戒功德竟。

丙、犯戒的過失

一總論

我在上文所說,毗尼藏中,戒相很多,有世間戒,如五戒八關齋戒十善戒等。有出世間大小乘戒。總而言之,我們受佛戒的,毀犯了就有極大的罪過!不論犯那一戒,如殺盜淫等。只消有一嗜好,欲出生死輪迴,得證聖果,往生淨土難了!若果在家沒有受戒及不明佛理的人,終是鑽在無明窠里,三界牢籠之中,置之不談!今但說為佛弟子犯了戒學,這種過失,應該怎樣?詳引三藏證明如下:

1、師子月佛本生經:蓮花比丘,多與國王長者居士而為親友,邪命諂曲,不持戒行,身壞命終,以誑惑故,墮阿鼻大地獄中!

2、福蓋正行所集經:破戒之人,無所堪任,如彼破車,不能運載!

3、大乘本生心地觀經:若人出家,不護禁戒,貪著世樂,毀佛戒寶,如是比丘,不名出家。

4、像法決疑經:夫出家之人,為求解脫,先須離罪,以戒為首。若不依戒,眾善不生,如人無頭,諸根亦壞,名為死人!

5、長阿含經:犯戒有五衰耗:一、所願不遂,二、設有所得,日當衰耗,三、身所至處,眾不愛敬,四、醜名惡聲,流聞天下,五、身壞命終,當入地獄。

6、四十二章經:佛言佛子離吾數千里,憶念吾戒,必得道果。在吾左右,雖常見吾,不順吾戒,終不得道。

7、四分律云:破戒有五過:(一)自害,毀戒之人,身口意業,悉皆不淨,常受貧窮,善神遠離!(二)為智所訶,毀戒之人,諸善比丘皆悉訶責,而常畏避,如惡死屍。(三)惡名流布,毀戒之人,三業不淨,與不善人共住,善人不喜見,不善之名,聞於遠近。(四)臨終生悔,毀戒之人,老死臨期,惡境現前,追悔無及!(五)死墮惡道,毀戒之人,既虧梵行,全無善因,福盡苦至即墮惡道!

8、佛藏經云:破戒比丘,當於百千萬億劫數,割截身肉以償施主,若生畜中,身常負重!所以者何?如折一發為千億分,破戒比丘尚不能消一分供養,何況能消多種?!

9、根本尼陀那云:破戒者,於僧住處,乃至不銷一口之食,於伽藍地不容一足!

犯戒罪輕重:

一、犯眾學戒——如四天王壽五百歲、墮泥犁中、於人間數、九百千歲。

二、犯波羅提提舍尼——如三十三天壽千歲、墮地獄中、於人間數、三億六十千歲。

三、犯波逸提——如焰摩天壽二千歲、墮地獄中、於人間數、二十四億四十千歲。

四、犯偷蘭遮——如兜率天壽四千歲、墮地獄中、於人間數、五十億六十千歲。

五、犯僧伽婆屍沙——如不橋樂天八千歲墮地獄中、於人間數、二百三十億四十千歲。

六、犯波羅夷——如他化自在天壽十六千歲、墮地獄中、於人間數九百二十一億六十千歲。

二、別說犯戒過失(五)

1、犯淫戒的過失 古德所謂:「萬惡淫為首,百行孝為先。」淫慾熾多,精神衰頹,色力必為薄弱,面黃肉瘦,神志極為靡糜,多病短命,畏風寒炎熱!福德漸漸消散,靈智便為蒙蔽!同時其他惡行隨之而起,如俗人由色力的關係,喝酒食肉,玩耍跳舞等,都是為淫慾的先鋒!縱使念佛修禪等功行,淫慾不斷,必不能得效,過去修得而復失,豈不危哉?今生如此,將來三惡道難逃,古德偈說:「淫味雖甘毒最深,能走精氣耗元神,損人肌肉成勞瘵,服之不已定傷生!」佛說:「破戒之人,如降大雹冰,萬物悉遭損壞!亦似人在大海中,船舶破壞,沒命於水!」下引各經論證明犯淫戒的過失!

(一)涅槃經云:若有比丘,雖不共女人和合嘲笑,即壁外聞環釧聲,為破淨戒,污辱梵行!

(二)毗賴耶經:比丘有五事不應行,云何為五?入淫舍家,入大童女家,入寡婦不端者家,入酤酒家,入偷賊家,比丘入者犯重罪!

(三)大集經:有盲龍女,口中膀爛,滿諸雜蟲,狀如屎尿,種種噬食,膿血流出,身中為諸毒蠅所唼,佛以悲心,愍彼盲龍,問言:如何緣得此惡?龍女答言:我今身苦!無暫時停,為我於往劫毗婆尸佛法中作比丘尼,思念欲事,於伽藍內犯非梵行!……佛以手掏水,灑龍女身,一切臭惡皆除,眼亦明淨,龍女向佛求受三皈,佛以慈心,授與三皈依法。

(四)楞嚴經:寶蓮香比丘尼,持菩薩戒,私行淫慾,妄言行淫,非殺非偷,無有業報,發是語已,先於女根(女陰)生大猛火,後於節節猛火燒燃,墮無間地獄!

(五)雜寶藏經:難陀出家的因緣,難陀是佛在家阿弟,他最愛妻孫陀羅,佛一日托缽到阿弟家乞食,難陀見佛來,就以菜飯送出給佛,殊不知佛以神力,使他追上不及,一直到祗園精舍,佛就把他剃髮出家,但他念念欲想回家。有一天佛引他到天上看見天女很好,持戒想生天,佛又引入地獄中,見油鍋地獄,獄卒說是待難陀來!從此才回心修行,得證果位的。

(六)八師經:佛告梵志曰:犯戒淫人婦女,或為王法捕治,身自當罪!死入地獄,臥於鐵床,或抱銅柱,地獄罪畢,當受畜生道。

(七)大婆沙論:昔有騭陀衍那王,將諸宮女諧水游山,燒眾名香,奏五伎樂,裸形而舞,以為欲樂。有眾仙人乘神通上過,或見色,或聞聲,或嗅香,一時動欲,皆失神通!墮下,時王惡其窺探觸犯,皆斷手足!

(八)菩薩善戒經:旃陀羅等,以及屠兒,雖行惡業,不至破壞如來正法,不必盡墮三惡道中;若為師不能教詔弟子,令守禁戒,則破佛法,必墮地獄!

(九)正法念處經:若邪行人,不善視察,犯非法淫,或在浮圖,或近浮圖,惡業因緣,命終墮大地獄,受大苦惱!常有鐵蟻惡蟲,啖肉飲血,食其五臟,食已復生,經無量歲,常被燒煮!罪業盡後,生於人中,貧窮下賤,受余殘果。

(十)善見律:一切作諸惡法犯戒,無人不知,初作者護身神見之;次他心通天神知之,於是轉相傳至梵天,至無色界天,無不皆聞!故世間有犯戒者,諸天咸知焉。有智慧人寧守戒而死,不致犯戒而生!

(十一)梵網經淫戒條說:若佛子,自淫、教人淫,乃至一切女人,不得故淫,淫因、淫緣、淫法、淫業,乃至畜生女,諸天鬼神女,及非道行淫!而菩薩應生孝順心,救度一切眾生,淨法與人,而反更起一切人淫,不擇畜生,乃至母女姊妹六親行淫,無慈悲心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以上略引十一種經典,明犯淫戒的罪惡極大!其他如地藏經五無間業中說:「於伽藍內恣行淫慾,」又說:「若遇邪淫者,說鴿雀鴛鴦報!」

2、犯殺戒的過失 犯殺戒的過失,在大乘菩薩藏中,最大的罪過!絕菩提根,斷慈悲種,其罪較貪慾尤過之!男女戀愛又可教化,唯殺嗔恚,分離情理的,大寶積經說:「因貪犯戒,尚攝眾生,因嗔犯戒,棄捨眾生

殺有「能殺」的人——通於七眾:比丘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優婆塞優婆夷。

「所殺」有情——通十法界,世間六道凡夫,天人阿修羅地獄鬼畜生,出世間四聖,聲聞、緣覺、菩薩、佛陀。

中間殺的器具——刀、杖、弓箭、矛、斧、槍、炮、飛機、金、銀、銅、鐵、錫、石、玉、筌、罤、惡網、羅罩,手打足踢,及於水火等,這些東西,都可為殺生的器具。

在梵網菩薩戒經中具有十種殺,列說如下:

1、自殺——個人意有二:一、自斷性命,如投岩赴火,懸樑沉水,毒藥刀刺等!二、以自手來,拿得殺器,殺害生命。

2、教他殺——請教人來,殺眾生命,如殺牛羊豬狗等!

3、方便殺——用許多的計巧方法來,斷送這條性命的!

4、讚嘆殺——看見他人殺生,讚嘆是好的。

5、隨喜殺——見人殺生,(如劈烏龜泡黃鱔等)隨順歡喜!

6、咒殺——誦持種種邪咒,遣使惡魔鬼神來傷殺他人的!

7、殺因——我們現前一念起了殺心,這叫做殺因。

8、殺緣——以許多的殺生助緣來,才可斷這一條命根!

9、殺法——殺生的方法,如殺牛羊等,皆有方法的。

10、殺業——就是殺生的行業,造成功了,是名殺業。

我前面所說:「所殺有情通十法界,」若果害佛菩薩,殺阿羅漢,破僧伽,及殺父害母,此人造五無間業,墮阿鼻大地獄受苦!若殺人、牛馬、豬羊雞鴨魚烏龜等生命,將來還報,或墮地獄,楞嚴經說:「人死為羊,羊死為人,眾生相續!」意謂今生你殺他,吃他的肉,來生他來殺你,吃你的肉,古人說:「吃他半斤,必還八兩!」比如現在你打罵人,人必為你打罵轉的,這種因果循環絲毫不差的!下略引經證明:

(一)餓鬼報應經云:尊者目連,佛弟子中神通第一,洞見六道報應,善惡不爽,時恆水邊有一鬼問尊者言:我舉身潰爛,苦不堪忍,何罪所致?尊者答言,汝為人時,喜食諸肉,殺害眾生,今受花報,果在地獄!」

(二)地藏經:「若遇殺生者,說宿殃短命報!」佛說:有郁頭藍弗,利根聰明,能伏煩惱,于山中習定,聞鳥獸聲不靜,至於水邊林下有水族打岔,由是心中發嗔曰:「終必殺盡魚鳥!」死後,生非非想處天,直至壽盡,還墮畜生道中受飛狸之身,入水食魚,飛山啖鳥,可不危哉!

3、犯盜戒的過失 世間所有金銀財寶,資生什物,各有其主,或由能力血汗而積聚,或從心智而來的,都有父母妻子,可得維持生命!吾人自無福德,偷劫他人的財物作為己有,不費本錢,於心何忍?!今生被人咒罵,將來必招惡報,墮落三途!地藏經說:「若遇竊盜者,說貧窮苦楚報!」若果盜三寶財物,罪業極重。

(一)觀眾生業緣品說:「若有眾生,偷竊常住財物穀米飲食衣服,乃至一物不與取者,當墮無間地獄,千萬億劫,求無出期!」

(二)五百問經云:若佛弟子,經十夏不誦戒者,飲水食飯坐臥床蓆,日日犯盜!

(三)因果經云:昔目連尊者,攜增福比丘入海,行見一大樹,多蟲圍唼其身,叫喚震動,增福問目連曰:此樹是昔營事比丘,濫用常住物,及以花果飲食,餉送白衣,犯戒,今受此報!唼樹諸蟲,多彼時濫食常住物之人也。

(四)冥中記云:唐國清寺僧智環,為值歲,將布十端送與天台懸丞李意及。後環死轉世為人,幼貧!投寺中作除糞奴,背有「智環」二字,既而意及死,轉世亦孤苦,投寺中作種菜奴,背有「意及」二字!

以上略引幾經證明犯盜戒的過失,其他如宋道志,毛賴債等很多,不盡枚舉。

4、犯妄語的過失 「妄語」本是口業之一,義含兩舌惡罵綺語的口過!現在但說妄語的人,他是虛誕捏造,謠言惑眾;若見言不見,不見言見,聞言不聞,不聞言聞,知言不知,不知言知等,這種過失,今生人不信心,或為王法捕治,將來墮落三途!

(一)大寶積經云:「妄語之人,口氣常臭!入苦惡道,無能救者,當知妄語為諸惡本,毀清淨戒,死入三途!」

(二)地藏經說:「若遇惡口者,說眷屬斗諍報,若遇毀謗者,說無舌瘡口報,若遇兩舌斗亂者,說無舌百舌報!

這些口業的因果可知了!還有一類人,未得謂得,未證言證,自謂我是佛是菩薩,大妄語成,永墮地獄,如善星無聞比丘等。

(三)罪福報應經云:「喜作妄語,傳人惡者,入地獄中,烊銅灌口,拔出其舌,以牛犁之!出生,墮惡聲鳥鵂鴿鸚鵒中。」

(四)佛說戒消災經:佛見惡水中一蟲,其形似人,阿難問,此蟲先世造何業行,生此水中?佛言:是過去佛像法中僧坊維那,嫌客僧來了,心生嗔恚,隱匿檀越所送酥油,客僧向索,維那不護口戒,罵言汝何不啖屎尿也!云何從我索酥?因此訶罵客僧,於無量世,墮此惡水中!

其他如賢遇因緣經中,迦毗梨過去罵人,你是牛!你是馬!豬貓!故做百頭大魚。均提沙彌往昔,譏笑老比丘唱起來,如犬叫一樣,故做五百世狗子,這些都是由口業造成的!所謂「禍從口出,病從口生,一言喪邦,一言以興邦,」也就是口業的厲害吧?!

5、犯飲酒的過失 前面所說殺盜淫妄是性戒,不論在家出家,犯了都有業障的。唯酒戒一條是佛所遮的,為什麼呢?因為酒的過失極大!譬喻經中所說:有一位受五戒的優婆塞,一天從山上斫柴回來,口渴極了!沒有茶水喝,桌上找到壺子裡有酒在,就拿來喝掉,心中已曾昏醉的模樣,恰巧鄰舍走來一隻雞,他就把雞捉來藏起,可以殺起好過酒;當時有年輕婦女來尋雞,說是沒有看到!同時就把女人姦污了,過後將雞也殺了!由飲酒的緣故。五戒一連破光,這豈不是酒的過惡最大吧!再引戒經證明如下:

(一)罪福報應經云:喜飲酒醉,犯三十六失,後墮沸屎泥犁中;出生墮猩猩中。後為人痴頑無所知!

(二)梵網經「酤酒」戒說:若佛子,自酤酒,教人酤酒,酤酒因,酤酒緣、酤酒法、酤酒業、一切酒不得酤,是酒起罪因緣;而菩薩應生一切眾生明達之慧,而反更生一切眾生顛倒之心者,是菩薩波羅夷罪!「波羅夷」印度梵語,中華譯為棄,意謂毀犯根本大戒的人,已竟棄捨佛法之外,如大海不受屍死!亦喻人斷頭,不可復活!

(三)戒經中說:若佛子,故飲酒,而酒生過失無量;若自身手過酒器與人飲酒者,五百世無手,何況自飲?亦不得教一切人飲,及一切眾生飲酒,況自飲酒,一切酒不得飲,若故自飲,教人飲者,犯輕垢罪!

丁、余義

一、總結上文以上把持戒與犯戒的比較觀察,大概這樣,若是微細德失,探究律藏,盡難枚舉。若據菩薩有三聚淨戒:(一)攝律儀戒,謂一切律儀無不聚攝,無惡不離——「諸惡莫作。」(二)攝善法戒,謂所行之行,能攝一切善法——無善不攝——眾善奉行。(三)攝眾生戒,能攝受一切眾生,以慈悲喜舍等法,饒益有情。以此三聚,盡攝一切戒了。

二、開遮持犯佛陀的法律,不是一味專制呆板的,乃是最適應社會環境的,終利濟群眾為前題。在大乘菩薩戒中,就有開遮持犯的不同;如殺盜淫妄酒等,都有開遮持犯的道理,比況現在國家提倡大家要勞動生產,由是一班僧尼也可自力更生,若種田開廠織業等,這就是開緣的道理。或有生病,醫師說是要用酒配藥,這亦可開。至於方便妄語等,凡有利益大眾的皆有開緣的必要,否則就犯,遮則便持,這些道理,詳看瑜伽菩薩戒本,並及巨贊法師寫給二埋法師的「關於戒的開緣」一文可知道的。所以世尊說法制戒,當開則開,開則名持,不開反犯!當遮則遮,遮則名持,不遮反犯!總而言之,要於功德上,自利利他,合法合理的,才許可方便有開緣的意義,不然的話,切切勿得開的!

三、懺後還淨 「律學」如十誦律,五分律,四分律,根本說一切有部等,這麼多,又這樣的嚴厲!若果在幼小受戒,或沒有學識研究過的便易犯戒!縱使能知道些的,就永不犯戒吧?「知而故犯」,罪業更重!這樣講來,佛陀慈悲方便,也許我們知過必改,慚愧懺悔,方可清淨;如戒本序說:「眾中若有罪者,當懺悔,懺悔即安樂,不懺悔罪益深!」

梵網經說:「若有犯十戒者,應教懺悔,在佛菩薩形像前,日夜六時誦十重四十八輕戒,若到禮三世千佛,得見好相,若一七日,二三七日,乃至一年,要見好相,好相者,佛來摩頂,見光見華,種種異相,使得滅罪!」……若犯四十八輕戒者,對首懺悔罪便得滅。」

懺悔有事懺理懺:事相懺悔,就是對佛菩薩像前,三業虔誠,身業禮拜,口業念誦:「往今所造諸惡業,皆由無始貪嗔痴,從身語意之所生,一切業障皆懺悔!」天天這樣懺悔,自然清淨;如衣垢污,浣之清潔,涅槃經云:「本所受戒,設有所犯,即應懺悔,悔已清淨。」若理懺悔,就是端身正坐,心中觀想,普賢觀經說:「若欲懺悔者,端坐念實相,眾罪如霜露,慧日能消除!」放生儀說:「罪從心起將心懺,心若滅時罪亦亡,心亡罪滅兩俱空,是則名為真懺悔。」這叫做理懺悔。

前來寫到此止,本文圓滿了,有缺點地方,請大善知識,德學居士指教,最為歡迎。

最後個人過去所造殺盜淫等業,面向十方諸佛菩薩緣覺聲聞,及現代高僧大德懺悔,使我永無業障能遮止,以此功德,令一切有情同成佛道,這是吾人寫這文的願望哩!

華嚴經偈說:

「戒為無上菩提本,應當具足持淨戒;

若能堅持于禁戒,則是如來所讚嘆。」

公元一九五三年四月八日佛誕節寫完於上海法藏寺靜室[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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