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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取材自真人真事。小说主要内容源自雍正年间广东普宁县知县蓝鼎元,任职期间,兴利除弊,确实为当地居民做了不少好事,如减耗粮,建棉阳书院,抑制豪强,绥靖地方,破除迷信,颇受当地人民的爱戴。而蓝鼎元最突出的是他的办案方面。他“听断如神”,“严而不残”。《蓝公案》是在他被劾落职之后不久,追忆他在普宁、潮阳两县任内所办的部分案子而写成的,全书共二十四篇。涉及的内容包括各个方面,如《改甲册》、《林军师》等篇,写对欺压百姓的不法衙役和讼师的惩治和打击,《古柩作孽》等篇写他破除迷信的措施。

雍正五年(1727),蓝鼎元出任广东普宁县知县,不久又兼理潮阳县。在他任职的一年多时间里,颇有政绩。他的朋友旷鲁之说他勤于政事,忙于公务,常常是“黎明视事,漏下二三鼓而后退食”,“鸡六鸣而后就寝,东方微白,复起视事,如是者一载有余,无一日一时之间断”以至“心血俱竭”。在他任职期间,兴利除弊,确实为当地居民做了不少好事,如减耗粮,建棉阳书院,抑制豪强,绥靖地方,破除迷信,颇受当地人民的爱戴。《清史稿》将他列入《循吏传》,洵非溢美。 但是蓝鼎元最突出的是他的办案方面。他“听断如神”,“严而不残”。一般官吏判案,全凭刑罚,“三木之下,何求不得”?但是蓝鼎元判案,却从不滥用刑罚,而是“唯恐小民不得尽其词。怡色和声,从容辨析,矣其无所逃遁而后定其是非”。公明详慎,使刑者不冤,死者无恨。

作者简介

蓝鼎元,字玉霖,号鹿洲,福建漳浦人。曾参加镇压台湾朱一贵起义,为清军幕僚,参赞公檄。著有《平台纪略》、《东征集》等。

内容预览

潮阳一县,岁征民米军屯一万一千余石,配给海门、达濠、潮阳、惠来、潮州城守五营兵食,无有存者。征收不前,则庚癸将呼,非细故也。 雍正五年丁未,承三载荒歉之余,米价腾贵。潮令魏君发支兵米,至五月之半止矣,其半月不能继。六七两月,将离任,又不继;八月解组,大埔尹白君署潮篆,九月卒于官。五营军士半载乏食,悬釜嗷嗷,民间岌焉。时镇潮大帅尚公,约兵有法,纪律严明。潮阳、海门诸守将,皆能得士心。是以诸军虽极苦,而无敢越念。 大吏以余承乏,代庖兹邑。冬十月十八日抵任,廪无粒米,仓无遗谷,军士多鸠形鹄面,有不能终日之势。适奉宪檄,借运镇平、程乡仓谷三千石,暂给兵饷。余曰:“噫!美矣。但募舟转运,上水下滩,往返须二十日,恐兵丁不能久待。且夫船运费将何所资?转盼数月,又有运还程、镇 …… [1]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