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新苗
蒋新苗,男,汉族,1964年10月出生,湖南东安人,中共党员,法学博士,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1]。
蒋新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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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副校长 | |
出生 |
1964年10月 湖南东安 |
国籍 | 中国 |
职业 | 教育管理工作者 |
现任湖南师范大学副校长、党委委员[2],挂职任宁夏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目录
人物简介
蒋新苗,男,1964年10月出生,湖南东安人。国际私法专业博士、博士后,法学教授。湖南师范大学国际法学、民商法学博士生导师、湖南师范大学教务处处长、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理事、湖南省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湖南省学科评议组成员、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德国马克斯·普朗克外国法与国际私法研究所、瑞士联邦司法部比较法研究所和德国科隆大学高级访问教授。
1997年获武汉大学国际私法博士学位,博士毕业后到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任教,是学校引进回湖南省工作的第一位国际法学博士,曾任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社会科学处处长、教务处处长、评建办主任等职。在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做过博士后研究,先后留学德国和瑞士,与欧洲著名法学家合作研究跨国收养法律问题。
在国际私法领域有独到的研究,是我国目前唯 一从事跨国收养法理论研究的专家,并在法律逻辑学方面有深入研究,对法学方法论的感悟独特。
主讲课程
《国际私法》、《比较民商法》、《涉外婚姻家庭法》、《法律逻辑学》和《专业英语》等课程。
其中《国际私法》作为国家级资源共享课已在爱课程网上线。
学术研究
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个,主持国家级精品课程一项,省部级项目10余项。
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学家》、《法学评论》等法学核心期刊及《光明日报》等重要报刊发表论文100余篇,在港澳台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
在国外学术刊物发表外文学术论文2篇,出版学术专著6部,
主编国家级"十一五规划"教材2部,参编或参著20余部,主持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
人物履历
1983.09--1990.06 华中师范大学哲学系逻辑学专业学习
1990.06--1994.08 《湖南社会科学》编辑部编辑
1994.08--1997.06 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私法专业学习,攻读法学博士
1997.06--2000.11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师
蒋新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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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新苗教授在外国语学院515学术报告厅 |
2000.11--2002.05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2002.05--2002.06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代院长
2002.06--2006.12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
2006.12--2010.09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处处长
2010.09--2015.09 湖南师范大学教务处(评建办)处长(主任)
2015.09--2015.11 湖南师范大学党委委员、教务处(评建办)处长(主任)
2015.11-- 湖南师范大学副校长、党委委员
2017.08-- 宁夏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挂职)。
任免信息
2015年10月19日上午,湖南师范大学在校办公楼二会议室召开干部会议,宣布有关干部任免决定:蒋新苗同志提名为第十届党委委员候选人,任副校长。
学术兼职
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第五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教育部新世纪优秀 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青年专家,国家社科基金学科规划评审组专家,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国际经济法学学会理事,第三届湖南省优秀社科专家,湖南省芙蓉学者特聘教授,湖南省学科评议组成员,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湖南省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
学术成就
在国际私法领域有独到的研究,是我国唯 一从事跨国收养法理论研究的学者。并在法律逻辑学方面有较深入研究,对法学方法论的感悟独特。
蒋新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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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副校长 蒋新苗 |
2008.3获第三届湖南省优秀社会科学专家称号[3]。
奖项荣誉
2009年,选评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 人才;"[4]
2009年专著《国际私法本体论》获得高等学校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三等奖;
2007年被授予"第五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
2008年获聘为湖南省第五批"芙蓉学者"特聘教授;
2012年专著《中国残疾儿童收养的法律机制透析》获湖南省第十一届哲学社科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
2008年评为湖南省"第三届优秀社会科学专家";
2008年评为"湖南省第二批新世纪12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
2008年专著《国际私法本体论》获得湖南省第九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
2007年获首届"湖南省优秀青年法学家"称号;[5]
2003年专著《国际收养法律制度研究》获司法部法学教材与法学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
代表著作
《国际收养法律制度研究》(独著)
《现代国籍法》(主编)
《比较收养法》(独著)
《国际民商新秩序的理论建构》(副主编)
《世贸组织(WTO)的法律制度》(主编)
《国际IT法律问题研究》(主编)
《国际私法》(主编)
《法律逻辑学教程》(主编)
代表论文
《国际收养准据法的选择方式》(独著,载《法学研究》1999年第1期)
《国际收养法走势的回顾与展望》(独著,载《中国法学》2001年第1期)
分管工作
分管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国际交流合作处、保卫处("610"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法律事务办公室、国际汉语文化学院,联系法学院、生命科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