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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鄉縣遠在4000多年前,這裡就有先民定居,為西越族的一支三苗族。

漢高祖劉邦時,萍鄉屬豫章郡,為宜春縣地。[1]

目錄

歷史來源

漢武帝劉徹元興六年(前129),萍鄉屬宜春侯國。元鼎五年(前112),廢宜春侯國,萍鄉屬宜春縣地至東漢末。

三國早、中期,萍鄉為吳國揚州豫章郡宜春縣地。末期吳帝孫皓寶鼎二年(267),萍鄉設縣,屬安成郡,為豫章、廬陵、長沙三郡接壤地區。

晉武帝司馬炎泰始、咸寧年間(265~279),萍鄉縣屬宜陽(宜春)郡,太康年間(280~289)設安成郡,隸屬江州,萍鄉縣屬江州安成郡。

隋文帝楊堅開皇十一年(591),廢安成郡置袁州,後復為宜春郡,萍鄉隸之。

武德五年(621)宜春郡更名為袁州,萍鄉隸之。

五代十國時期,萍鄉先為吳國(907~937)屬地,後為南唐(937~961)屬地。

宋代萍鄉屬江南西道,隸屬袁州。

元世祖忽必烈至元十四年(1277),袁州屬湖南行省,即萍鄉屬湖南省袁州。至元十五年(1282)復屬江西行省,即萍鄉復屬江西省袁州。

元咸宗鐵穆爾元貞元年(1295),萍鄉升格為州,隸屬袁州路.

明太祖朱元璋洪武二年(1369),全國廢行省,江西省謂之江西布政使司,萍鄉復為縣,隸屬袁州府。

清世祖福臨順治二年(1645),全國復行省,江西省復名,萍鄉縣仍屬袁州府。

民國元年(1912)冬,萍鄉直屬江西省。民國3年(1914),萍鄉屬廬陵道。

民國15年(1926)廢道,萍鄉復直屬於江西省。

民國21年(1932),江西省劃分為13個行政區,萍鄉屬第八區。民國24年(1935),江西省劃分為8個行政區,萍鄉屬第二

解放時期

1949年7月23日萍鄉解放,其時設萍鄉市於萍鄉縣,9月撤市留縣,隸屬袁州分區。

新中國成立後的1950年9月,袁州分區更名為袁州專區。1952年9月,袁州專區和南昌專區合併,名南昌專區,萍鄉隸屬之。

1959年11月,南昌專區更名為宜春專區,萍鄉隸屬之。

1960年3月設萍鄉市於萍鄉縣。同年9月,萍鄉撤縣設省轄市,由宜春專區代管。1970年3月,萍鄉為省直轄市。並直至現今。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