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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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城(注:河北献县村庄名,作者祖居于此)西偏,有数荒冢,将平矣。小时过之,老仆施祥指曰:"是即周某子孙,以一善延三世者也。"盖前明崇祯(注:明代最后一个皇帝的年号)末,河南、山东大旱蝗,草根木皮皆尽,乃以人为粮,官吏弗能禁。妇女幼孩,反接鬻(注:yu四声,音裕;卖)于市,谓之菜人。屠者买去,如囗(注:kui一声,音亏;割)羊豕(注:shi三声,音史;猪)。
周氏之祖,自东昌(注:府名,治所在今山东省聊城县)商贩归,至肆午餐。屠者曰:"肉尽,请少待。"俄见曳(注:ye三声,音页;拉,牵引)二女子入厨下,呼曰:"客待久,可先取一蹄来!"急出止之,闻长号一声,则一女已生断右臂,宛转地上;一女战栗无人色。见周,并哀呼,一求速死,一求救。周恻然心动,并出资赎之。一无生理,急刺其心死;一携归,因无子,纳为妾。竟生一男,右臂有红丝,自腋下绕肩胛,宛然断臂女也。后传三世乃绝。皆言周本无子,此三世乃一善所延云。
古代“菜人”有多惨?
所谓“菜人”,最初是中国古代一个民族,《定公下》中曾说“
孔丘知礼而无勇,若使莱人以兵劫鲁侯,必得志焉”
。后来,菜人被齐国灭了。
但是,到了后世,“菜人”的意思发生改变,变成了“被当成菜的人”,而且是像畜生一样,随时被割肉卖掉的人。
明末抗清斗士屈大均,曾目睹过崇祯末年人吃人的惨状,尤其是那些人当成菜一样被宰杀。为此,屈大均还写了一首诗,叫《菜人哀》,说的就是一位女子为救丈夫,把自己卖作菜人的过程。
序:岁大饥,人自卖身为肉于市,曰“菜人”。有赘某家者,其妇忽持钱三千与夫,使速归,已含泪而去。夫迹之,已断手臂悬市中矣。
夫妇年饥同饿死,不如妾向菜人市。得钱三千资夫归,一脔可以行一里。
两肢先断挂屠店,徐割股腴持作汤。不令命绝要鲜肉,片片看入饥人腹。
男肉腥臊不可餐,女肤脂凝少汗粟。三日肉尽馀一魂,求夫何处斜阳昏。
天生妇作菜人好,能使夫归得终老。生葬肠中饱几人,却幸乌鸢啄不早。
序的意思是说:当年闹饥荒,那些把自己当菜一样卖给市场的人,叫菜人。有一位男子,他本是赘婿,有一天他老婆忽然给了他三千块钱,让她回家,说完含泪而去。她丈夫跟着她,发现她胳膊挂着卖呢。
而这首诗的大概意思是:
与其让夫妻二人都饿死,还不如让妾身我卖到菜人市场。老婆卖了自己,成了菜人,卖了三千钱,丈夫靠着这些钱活下来回家了。老婆身上一小块肉,能帮丈夫走一里路回家。(言外之意就是丈夫的回家路,是靠老婆身上肉铺的)
再往下太过残忍,实在不忍心翻译,就不翻译了。反正这个女人很惨,而且屠户不让她立刻死掉,怕她的肉变质。
男人的肉腥臊难闻,吃不下去;女人皮肤白,害怕时出的汗水也很少(很好吃)。三天之后,肉被吃完了,她的魂魄在斜阳之下寻找丈夫。(这是什么?这不就是凌迟加上吃人肉吗?想想就很惨啊!)
我们女人,天生似乎就是做菜人的啊,只有做了菜人,才能让丈夫回家终老。我的肉,又能让几人吃饱呢?万幸的是,乌鸦想吃我的肉,也晚了(这是一种无奈到极点的话。)。
我们可以想象一下,这个女人,那时候是何等的绝望啊!
现在人吃牛羊猪鸡鸭鱼,也都是直接打死,不让动物受罪。而那时候的人,居然就这样被活活吃掉了。这说明什么?真是乱世人不如太平犬啊!
抛开这一点来看,此女真算得上是奇女子。
古代男人到别人家过日子,叫赘婿,和今天的上门女婿一样。为了让丈夫活着,并回家养老,此女毅然把自己当成菜人卖了,这是何等的气魄啊!多少男儿也比不过她啊!也足以证明她对丈夫的爱了。
可能因为是诗的缘故,篇幅不够,所以屈大均写得不多。清代纪晓岚的《阅微草堂笔记》中,也写过“菜人”的故事,他描述得比较详细。[1]
相关诗文
《菜人哀》·屈大均
岁大饥,人自卖身为肉于市曰菜人。有赘某家者,其妇忽持钱三千与夫,使速归。已含泪而去,夫迹之,已断手臂,悬市中矣。
夫妇年饥同饿死,不如妾向菜人市。得钱三千资夫归,一脔可以行一里。芙蓉肌理烹生香,乳作馄饨人争尝。两肱先断挂屠店,徐割股腴持作汤。不令命绝要鲜肉,片片看入饥人腹。男肉腥臊不可餐,女肤脂凝少汗粟。三日肉尽余一魂,求夫何处斜阳昏。天生妇作菜人好,能使夫归得终老。生葬肠中饱几人,却幸乌鸢啄不早。
参考来源
- ↑ 古代“菜人”有多惨?浑身都是菜,随时被人割着吃掉,网易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