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于川
莫于川[1] 汉族, 1956年4月出生于四川重庆。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兼职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学位委员会委员,主要研究方向是中国行政法治的理论与实践问题。
莫于川 | |
---|---|
出生 |
1956年4月 四川重庆 |
国籍 | 中国 |
职业 | 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
知名于 | 承担过多项国家立法和地方立法的研究起草工作,曾参与起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突发事件应对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重要法律文件。 |
知名作品 |
《行政指导要论--以行政指导法治化为中心》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概论》 《行政法学》 |
曾插队务农、参军服役,1984年从中国人民解放军56006部队转业到重庆市从事社会科学研究和行政管理工作,曾从事社会学、政治学、经济管理学、行政管理学、法学等领域的科研工作。主持和参与完成各级各类社科研究课题30余项,出版(含独著、合著、主编、参编、编译)专著、教材30余种,发表学术论文、研究报告、理论文章200余篇,获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奖30余项。承担过多项国家立法和地方立法的研究起草工作,曾参与起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突发事件应对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重要法律文件。现从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门教学科研工作.[2]
目录
社会兼职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政府法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北京市法学会行政法学会常务理事。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建设顾问委员会法制顾问。 北京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专家委员会咨询专家。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立法专家咨询委员会咨询专家。 青岛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咨询委员会咨询专家。 广州市公安局法制顾问组顾问专家。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宣传教育中心安全生产培训专家。 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海口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国家行政学院、西南政法大学、济南大学、中国逻辑与语言函授大学等教学科研机构的兼职教授、研究员。 莫于川:树立城市管理执法全民共同体意识。 莫于川:新《行政诉讼法》的十大亮点[3]。 2017年扎紧制度笼子需要行政法治文化参与(对话)[4]
工作经历
1975.07-1976.12 在四川省合川县插队务农
1976.12-1984.03 在 56006 部队服役
1984.03-2001.09 在重庆社科院从事社科研究与管理工作,其间曾到党政机关挂职锻炼
2001.09-今 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任教
学习经历
1980.02-1980.08 成都陆军学院 40 大队学习
1983.09-1986.07 中国逻辑与语言函授大学文秘专业大专班学习
1984.09-1986.07 重庆市委党校理论部政治教育专业大专班学习
1985.09-1987.07 中国社会学函授大学社会学专业大专班学习
1987.02-1988.01 四川外国语学院日语系日语口语强化班学习
1988.09-1991.07 西南师范大学政治系经济与行政管理专业本科班(专科起点函授)学习
1992.09-1995.01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二系行政法专业硕士生 1995.03-1995.07,重庆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培训部学习,中青年干部培训班 1997.09-2000.07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博士生 2008.10-2009.03,日本一桥大学法学部、大学院法学研究科访问研究,高级访问学者
主讲课程
主要科研成果奖
2003年,论文《行政指导法治化问题研究》,获人民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一等奖 2002年,咨询报告《建设责任政府 推进依法行政——省部级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究班研究报告》(合作),获司法部法学教材与法学科研成果奖三等奖 2001年,论文《依法行政与行政指导》,获中国法学会优秀科研成果奖三等奖 2001年,专著《行政指导论纲——非权力行政方式及其法治问题研究》,获重庆市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一等奖 1999年,论文《论新技术革命与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制度创新》,获'99中国青年科技论坛优秀科研成果奖一等奖 1999年,论文《重庆市贯彻“企业法”的跟踪研究》(合作),获重庆市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三等奖 1998年,论文《完善监督机制是实现依法行政的关键》,获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1997-1998年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 1996年,研究报告:《经济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机制研究》,获重庆市软科学研究成果奖二等奖 1996年,专著《企业民主管理学导论》(合作),获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三等奖 主要教学成果奖: 2008年“宪法学教学方法改革”(合作),获人民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二等奖 2004年获华为奖教金一等奖 担任班主任的人大法学院法学专业本科2002级2班先后于2003年、2004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先进集体奖,2005年获得北京市高校先进集体奖 2003年评为中国人民大学校级标兵班主任、优秀班主任,院级优秀班主任
教学奖励
2003 年 11 月评为中国人民大学校级标兵班主任、优秀班主任,院级优秀班主任;
2004 年 12 月获华为奖教金一等奖;
担任班主任的人大法学院法学专业本科 2002 级 2班先后于 2003 年 11月、2004 年 12 月获得中国人民大学先进集体奖,2005 年1 月获得北京市高校先进集体奖
研究领域
主研中国行政法治的理论与实践问题(行政法学、宪法学、行政管理学、政治学等学科) 主讲《行政法》、《行政诉讼法》、《行政法案例分析》、《行政法专题研究》、《法学前沿专题研究》、《宪法学》等课程
科研情况
曾主持和参与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部委、省市、教学科研机构的各类社科研究课题数十项,参与承担国家、地方立法的起草和论证工作数十项,出版(含独著、合著、主编、参编)专著、教材二十余种,发表学术论文、研究报告一百余篇,获各类科研成果奖三十余项。
科研奖励
1. 专著《行政指导论纲》,重庆大学出版社 1999年出版,系国内最早的行政指导研究专著之一,2001 年获重庆市人民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
2. 论文《论新技术革命与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制度创新》,载《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99 年第 4 期和《知识产权研究》1999 年第 2 期,获'99 中国青年科技论坛北京总论坛优秀论文一等奖(该论坛由团中央、全国青联、中国科协、中国科学院、中国社科院主办并颁奖)。
3. 论文《完善监督机制是实现依法行政的关键-监督行政法制论纲》,载《现代法学》1998 年增刊和《法治研究》1998 年卷,获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 1997-1998 年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
4. 论文《行政指导法治化问题研究》,载《行政法论丛》2001 年第 4期,2003年获中国人民大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
学术论著
● 专著 《行政指导要论--以行政指导法治化为中心》(独著), 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2 年出版,系国内第一篇专题研究行政指导的博士学位论文。
● 教材《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概论》(合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2 年出版
● 教材《行政法学》(副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3年出版
● 教材《法律基础(第2 版)》(撰写第五章行政法),法律出版社 2005 年出版
● 教材《行政法治文苑(2):行政法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目录索引总汇(1983-2004)》(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5 年出版
● 专著《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撰写第十八章行政主体的行政规划、行政指导、行政事实行为),法律出版社 2005 年出版
● 专著《法治视野中的行政指导》(合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5 年出版
部分专著、教材
教材《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制度解析与案例指导》(共同主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出版 教材《案例行政法教程》(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出版 教材《行政法案例研习教程》(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出版 专著《志愿者简明手册——以北京奥运会志愿服务为样本》(共同主编),法律出版社2009年出版 专著《中国志愿服务立法的新探索》(主编),法律出版社2009年出版 教材《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指南》(共同主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年出版 教材《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释义》(主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年出版 教材《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主编),科学出版社2008年出版 专著《依法行政理论与实践》(主编),工商出版社2007年出版 教材《行政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出版 教材《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释义》(主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年出版 专著《工商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分析》(主编),工商出版社2006年出版 教材《行政法治文苑(2):行政法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目录索引总汇(1983-2004)》(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出版 专著《法治视野中的行政指导》(合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出版 专著《应急法制论》(共同主编),法律出版社2005年出版 教材《行政法学》(副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年出版 专著《行政指导要论——以行政指导法治化为中心》(独著),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出版,系国内第一篇专题研究行政指导的博士学位论文 教材《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概论》(合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出版 教材《行政法学》(副主编),群众出版社2000年出版 专著《西部大开发与重庆民族地区发展》(副主编),重庆出版社2000年出版 专著《行政指导论纲——非权力行政方式及其法治问题研究》(独著),重庆大学出版社1999年出版,系国内最早的行政指导研究专著之一
视频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全套 中国人民大学 莫于川03
部分学术论文、研究报告、理论文章
《行政公开法制与服务型政府建设》,载《法学杂志》2009年4期 《行政程序法治观与行政许可透明度——从制度创新努力看建设阳光政府的方向》,载《现代法学》2008年2期 《公开法制的巨大力量——第五届国际信息专员大会暨政府信息公开国际学术研讨会综述》(合作),载《行政法学研究》2008年2期 《土地征收征用与财产法治发展——兼谈对待当下行政管理革新举措的态度》,载《法学家》2008年3期 《成都经验解读:通过机制方法创新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和阳光政府的步伐》,载《理论与改革》2008年3期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准备调研报告——以苏闽川滇数省等作为考察重点》,载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2008年10期 《行政管理革新与法治政府建设——应以法治和发展的眼光审视当下的行政管理新举措》,载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2008年11期 《我国行政程序法制发展进程中的一个里程碑——《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行政法制革新意义》,载《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8年6期 《行政指导:一种柔性的行政监管方式》,载《人民日报》2007-1-10第13版 《经由阳光政府走向法治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理念、制度与课题》,载《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科版》2007.5 《政府信息豁免公开与保密工作》,载《中国国土资源报》2007-8-6第6版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表明中国欲增加执政透明度——“政府保持神秘是不必要的”》,载《南方周末》2007-4-26第A4版 《信息公开推开门缝》,载《财经》2007年第9期 《应以发展的眼光和宽容的心态看待当下的行政革新举措——兼谈现代行政法治观念及其对于建设法治政府的意义》,载《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2007第6期(原载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第2期) 《行政可以更“柔”些》,载《了望新闻周刊》2007年第38期 《加强应急法制,提高政府效能,建设法治政府——我国应急法制发展的基本经验和现实课题》,载《近日中国论坛》2007年第11期 《国外应急法制的七个特点》,载《中国应急管理》2007年1期 《稳健走向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国际化、地方分权强化时代中国行政法的转型发展趋势》,载《理论与改革》2007年1期 《论现代服务行政与服务行政法》(合作),载《法学杂志》2007年2期 《我国行政法学界关于行政规划的理论研究现状分析》(合作),载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2007年3期 《学会刚柔相济应对突发事件——谈谈应急管理工作中的行政指导措施》,载《中国应急管理》2007年11期 《从现代法治视角看政府管理创新——关于行政革新的态度、方向与界限之管见》,载《法学家》2006年6期 《中国的地方行政立法后评估制度实践——从公众参与行政管理的视角》,载(韩国)《地方自治法研究》2006年12月 《红头文件设定有效期的做法值得肯定》,载《检察日报》2006.1.16第6版 《治乱“行政强制”》,载《财经》2006第1期总第150期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应尽快立法——建立应急法制以健全应急预案为先》,载《财经》2006第2期总第151期 《中国行政法20年来民主化发展与未来趋势》,载《南都学坛》2006第1期 《紧急状态法今年提请审议——专访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莫于川》,载《第一财经日报》2006.2.13第版 《有限政府•有效政府•亲民政府•透明政府——从行政法治视角看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目标》,载《政治与法律》2006第2期 《重点是帮助各级领导干部树立现代法治观——法制宣传教育20年的一条重要经验》,载《探索》2006.2 《博士论坛(2)行政诉讼制度改革中的焦点问题——目标、方案与理由》,载《重庆邮电学院学报》2006.2 《城管执法工作法治化的基本路径》,载《北京联合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1 《行政强制立法应坚持平衡理念与兼顾原则》,载《法学家》2006.3 《公共危机管理行政指导措施行政应急性原则——公共危机管理中的行政指导措施引出的行政法学思考片断》,载《公法研究》,商务印书馆2005年10月第三辑 《价格听证应走出“逢听必涨”误区》(合作),载《人民日报》2005.1.13 《人权入宪对我国行政法民主化发展趋势的影响》,载《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5.2 《行政机关借取市民力量取证,证据是否有效》(合作),载《人民检察》2005.4 《人权入宪后我国行政法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合作),载《重庆邮电学院学报(社科版)》2005.1 《公共危机管理与应急法制建设》,载《临沂师范学院学报》2005.1 《信访制度改革新思路》(合作),载《廊坊师范学院学报》2005.1 《关于增强<公务员法>的科学性之管见》,载《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5.2 《私有财产权的保护与行政补偿法制的完善》,载《浙江工商大学学报》2005.2 《推进刑事法治须强化三个机制——建立健全防错案机制的宪政思考》,载《检察日报》2005.5.9 《公务员法的指导思想和重要原则》(合作),载《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5.6 《公民合法权益保护优先是行政诉讼立法的重要原则——关于修改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若干建议》,载《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5.4 《超期羁押28年案件凸现我国人权法制的软肋——关于谢洪武悲剧的法理与制度分析》(合作),载《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4 《五问“扶贫贪官”》,载《人民检察》2005.9(上) 《应将行政指导纳入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兼谈国外行政指导诉讼的典型案例和特点》,载《重庆社会科学》2005.8,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诉讼法学、司法制度》分册2004.11转载 《全国人大立法听证的法治发展意义》,载《法制日报》2005.8.31第一版 《从行政指导看和谐社会之构建》,载《唐都学刊》2005.4 《行政法的民主化发展趋势分析》,载《重庆邮电学院学报(社科版)》2005.6 《学习贯彻<公务员法>,推动干部人事管理法治化》,载《重庆社会科学》2005.11 《行政指导行为的法社会学透视》,载《重庆邮电学院学报(社科版)》2004.1 《行政职权的行政法解析与建构》,载《重庆社会科学》2004.1 《论行政指导的立法约束》,载《中国法学》2004.2 《法治视野中的行政指导行为——论我国行政指导的合法性问题与法治化路径》,载《现代法学》2004.3 《中国行政法治的回顾与前瞻》,载《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3,《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2004年第4期转载 《判断“公共利益”的六条标准》,载《法制日报》2004.5.27 《论当代行政法上的信赖保护原则》(合作),载《法商研究》2004.5 《行政指导比较研究》,载《比较法学》2004.5,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分册2004年第12期转载 《行政指导救济制度研究》,载《法学家》2004.5 《建设法治政府推动法文化革新-依法行政须树立现代行政法治观念》,载《理论与改革》2004.5 《行政指导的功能解读》(合作),载《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4.5,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公共行政》分册2005年第1期转载 《政府职能与服务行政法》(合作),载《江苏社会科学》2004.6 《政府雇员制与政府人力资源管理法治化》,载《法制日报》2004.8.12 《公共危机管理•行政指导措施•行政应急原则——公共危机管理中的行政指导措施引出的行政法学思考》,载《法律适用》2004.10,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分册2004.11转载 《多元价值体系下的行政指导》(合作),载《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04.5 《宪政视野下我国行政法的民主化发展趋势分析——民主行政法论纲》,收入北京大学法学院编:《中国宪政之路》,法律出版社2004出版 《依法行政与行政指导》,载《苏州大学学报(社科版)》2002年东吴法学专辑 《国外行政指导典型案例研究》,载《行政法学研究》2003.2 《公共危机管理中的行政法治现实课题》,载《法学家》2003.4 《我国的公共应急法制建设》,载《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3.4,《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2003年第5期转载 《中国行政法在21世纪的发展趋势分析》,载《岳麓法学评论》2003年卷 《全民法治实践的参与权利与责任-依法治理主体问题研究》,载《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9,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法理学、法史学》分册2004年第1期转载 《非典危机启示之一:应重视行政指导措施在公共危机管理中的适当运用》,载《理论与改革》2003.5 《建议在我国行政程序法典中设立紧急程序条款》,载《政治与法律》2003.6,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分册2004年第1期转载 《行政指导行为的合法性研究》,载《重庆大学学报(社科版)》2002.1 《行政指导范畴论》,载《金陵法律评论》2001.1 《行政指导法治化问题研究》,载《行政法论丛》2001.5 《我国实施行政指导的原因、现状及法治化对策》,载《渝州大学学报(社科版)》2001.1
代表性项目
2009年,国家工商总局委托项目,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指导实证研究 2008年,国务院法制办委托项目,政府法制建设三十年研究 2007年,美国律师协会委托项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准备及其推动研究 2007年,北京奥组会志愿者部委托项目,志愿服务立法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2006年,共青团北京市委委托项目,志愿服务立法研究 2006年,国务院法制办委托项目,法律责任设定现状统计分析 2006年,广州市政府委托项目,地方行政立法后评估制度研究 2006年,司法部重点项目,行政规划法律制度研究 2006年,马怀德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法治背景下的社会预警机制和应急管理体系研究》的子课题《健全社会预警机制和应急管理体系的构想》 2003年,张成福主持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机制研究》的子课题《重大突发事件应对机制的法律问题研究》 2003年,董克用主持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基金项目《SARS对中国社会与经济的影响及应对机制》的子课题《SARS对中国社会与经济的影响及法律应对机制研究》 2003年,国务院法制办委托项目,突发事件应急制度、体制和机制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2002年,教育部项目,中国行政法的民主化发展趋势及制度创新研究 2002年,司法部项目,行政指导程序制度研究
学术交流
政府信息公开国际学术研讨会
莫于川教授出席国际信息专员大会暨政府信息公开国际学术研讨会。
由新西兰议会监察专员公署主办,世界银行、开放组织、新西兰国际援助与发展协会、美国律师协会、联合国促进和平协会太平洋中心等机构协办的国际信息专员大会暨政府信息公开国际学术研讨会,于 2007 年 11 月 26-29 日在惠灵顿新西兰议会大厦召开,来自近 50 个国家的监察专员、信息专员、官方代表和专家学者 160 多人出席了会议。正在主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准备及其推动》课题研究工作的莫于川教授受邀出席了会议。中方出席此次会议的还有清华大学、国家环保总局、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的专家学者以及香港特区的信息专员和申诉专员公署的官员。
莫于川教授作为中国专家代表在大会上作了《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中国大陆的政府信息公开法制创新实践》的专题报告。他在报告中从信息自由理念在中国的引入与推行及其原因,政府信息公开实践与相关立法建制的创新经验,政府信息公开法制发展的挑战、条件和前景等三个方面,进行了精彩的分析阐述,受到与会者高度关注。莫教授提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和阳光政府建设是当今各国政府、非政府组织和广大民众的共同努力方向,但各个国家和地区可从实际出发探索选择有效实现信息公开法治的不同路径、模式和步骤,方向的一致性和路径的多样化是最可靠有效的信息公开方法论,政府信息公开领域的中国经验、亚太经验需要总结、需要交流、值得分享,更需要得到世界各国的帮助,通过各国政府、非政府组织和广大民众共同努力,一定能逐步建设起阳光政府、阳光世界、和谐社会、和谐世界,其观点引起亚太地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与会代表的广泛共鸣。
讲解《突发事件应对法》
莫于川教授受邀为政府机关干部讲解《突发事件应对法》。
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于 2007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该法比较系统地规定了危机应对工作和应急法制的基本方面,是我国应急法律体系中起着总体指导作用的重要法律,成为我国应急法制快速发展、趋向完备的一个里程碑,它与其他的应急法律规范一道,会在我国社会生活中发挥重要的制度规范作用。
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国行政法研究所所长莫于川教授作为该法起草专家,日前受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中国灾害防御协会等机构邀请,分别为来自国务院有关部委和地方政府部门的机关干部作了多场专题辅导报告。莫教授在学术报告中分析了我国应急法制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保健因素,近年来获得快速发展的背景、特点和经验,就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和应急体制、应急主体,我国应急立法的基本原则,以及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活动,进行了系统的分析阐述,并对如何实施好这部重要法律提出一系列具体建议,受到听讲的机关干部欢迎。
此前,由莫教授主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释义》已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被有关政府机关作为专门培训学习教材。
讲授法制课
莫于川教授应邀为广州市公安机关讲授法制课。
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莫于川教授应邀于 2007 年 8 月 8 日专程到广州,为广州公安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讲授法制课。莫教授作为广州市公安局的法律顾问,他在题为《戴什么眼镜看世界--树立行政法治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学术报告中,通过对近年来发生的大量典型行政案例的讨论,分析了我国社会转型发展进程中的行政法制改革创新趋势,强调指出依法执政的前提之一是必须依法行政,推进依法行政必须提高行政公务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而树立现代行政法治观念是提高行政公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的关键环节,也是依法行政和促进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行政公务人员应当着重树立的现代行政法治观念是:宪法至上、尊重人权、行政权限、行政民主、行政服务、政府诚信、程序法治、接受监督、权利救济、法治必成、法治渐进等观念。
由于莫教授参与了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的起草工作,他还应广州市公安局的要求,专门介绍了即将出台的该法基本情况和立法过程,分析了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制的主要理论与实务问题。莫教授的学术报告切合实际、生动有趣,受到来自公安法制工作第一线的400 多位领导干部的欢迎。
《法律责任设定情况分析》通过验收
莫于川教授主持的国务院法制办委托项目《法律责任设定情况分析》通过验收。
由中国人民大学宪法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中国行政法研究所承担、莫于川教授主持的国务院法制办委托项目《法律责任设定情况分析》近日已通过验收。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各级国家机关颁布了效力层次不同的众多法律文件,这些法律文件为维护社会基本秩序和价值,推动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中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对于调控各种组织和个人的行为具有关键性的意义。但是,我国现有的各种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是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颁布的。由于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国家对于组织和个人有着不同的要求,表现在法律文件中对于法律责任的规定差别很大。多年来,这些法律文件有的经过了修改甚至多次修改,有的施行多年却从未进行修改;有些在行政执法和社会生活中经常使用,而有些法律规范则束之高阁在法律实务中很少涉及。由此造成在理论上人们对法律责任的内涵、形式、种类、特点、作用、效力有着不同的认识,在实践中立法、行政和司法也对于如何规定和适用法律责任多有歧见,例如常常不能很好地区分法律责任与道德责任、团体内部责任等等的界限,从而在执行法律规范时发生困难甚至混乱,影响到法律的权威性,影响到我国法治水平的提高。
为了高质量地按时完成该研究项目,保证所获数据的全面性、科学性和准确性,去年 10 月接受项目委托以后,中国行政法研究所组织了法学院二十多位法律基础扎实、专业能力突出的博士生和硕士生组成课题组,聘请专家选择设计了专门的法律责任设定情况分析数据库。经过课题组全体成员 3 个多月的数据库设计、数据录入、统计、分析和撰写工作,由莫于川教授最后修改定稿,该项目于 2007 年初顺利结束,具有 120 多个统计分析图表和专门分析报告的最终研究成果,已通过委托单位国务院法制办验收并受到充分肯定。
该委托项目共统计了 301 部法律、640 部行政法规、142 部地方性法规(以江西省为例)、105部地方政府规章(以江西省为例)和 155部部门规章(以交通部为例),总计 1343 部现行法律文件。
通过对这些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法律责任的统计分析,课题组掌握了我国法律规范性文件规定法律责任的基本情况及其规律,发现了立法、行政和司法中的不足之处,总结出若干经验教训。
该项目最终形成的具体数据和研究报告,为今后我国立法和行政立法中更加科学、合理和规范地设定法律责任提供了重要参考,具有深远的意义。
新书推介
莫于川: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释义》
由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起草工作专家、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莫于川教授主编,国家行政学院副院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袁曙宏教授作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释义》,日前已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
28 万字篇幅的这本释义书,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阐释,介绍了应急法制的基本理念、基本范畴与立法模式以及国外经验,分析了本法的立法背景、立法目的、调整对象与适用效力,简述了应急体制、应急领导机关、应急工作机构及其他应急主体,阐述了信息公开与信息真实、社会动员与公众参与、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征用补偿、符合比例等原则,分析了应急预案和各种预防措施,分析了人员与物质准备、思想与技能准备以及其他应急准备,介绍了突发事件信息系统与监测预警制度,介绍了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分析了应急救援的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分析了应急状态的结束以及事后恢复与重建、事后总结与报告,还讨论了行政机关的责任、有关单位的责任及其它法律责任。
本书对于应急法制作了比较系统的梳理阐释,适合公务人员、教学科研人员、大学生、研究生和所有关注应急法制建设的人士学习使用参考,适合作为专题培训教材。(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行政法研究所供稿)
法学教授莫于川建言:地方立法需贴近实际忌贪大求全
刚刚获得地方立法权的佛山,应该在哪些方面进行优先立法,根据佛山实际打造佛山的立法体系?如何调整和补给人员打造一支专业的立法团队并形成有效的运转机制?
昨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莫于川接受佛山日报记者专访时表示,佛山推进立法工作不能从一开始就追求大而全,而是要将有限的立法资源用在刀刃上,打造一支专业的立法队伍和有效的立法工作机制,做到科学化、民主化立法,实现良法善治。
立法重点
需有效配置地方立法资源
“获得立法权之后的佛山,一开始有大量的立法任务,然而佛山的立法资源是有限的。”莫于川分析指出,佛山有了立法权之后,应该突出重点和急需。
莫于川认为,佛山应将立法工作重点放在国家及省级法律层面尚不能完全满足佛山城市治理的地方,将优先的立法资源用在刀刃上。“上级已经有的法律,对我们城市管理管用的,就让它继续用,管住再说。只有这样,才能做到贴近佛山实际,地方立法与国家、省级的法律也不会造成重复和冲突,有效地配置地方的立法资源。”
科学立法
政府不能分派立法任务
“立法不是由政府部门来做的,政府不要急着给每个部门分派立法任务。”莫于川说,佛山有必要就地方立法出台一些规则,如佛山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的办法,若以后要制定地方政府规章,就要依照这一套办法进行。
他认为,重要的立法还需由市人大常委会亲自主导进行,吸收相关政府部门、专家来参与,并广泛听取民意,才能做到真正的科学性、民主性。他还指出,地方立法的方式和程序有很多具体的方法,比如专家起草、委托立法等,但是不管采取哪一种立法方式,都要注重科学化、民主化。
队伍建设
可建稳定的
专家智库团队
地方人大法制委员会是地方立法的中枢部门,莫于川认为,佛山现在应该要注重立法工作队伍人员的调整,无论是分管立法工作的领导,还是专业的干部队伍,都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给。
此外,还要建立一个固定的专家队伍。莫于川说:“当佛山要进行某一个方面立法的时候,或者部门之间、民众之间的意见冲突比较大的时候,就可以广泛地听取专家的意见。”他建议佛山可建立远程工作机制,建立类似微信群之类的讨论平台,这样专家就可以远程把意见提出来,节省成本。
立法评估
立法全过程需反复评估
检验立法工作是否科学和有效的重要手段就是立法评估。莫于川认为,立法评估一定要是全过程的评估,不能只对某一方面、某一环节进行评估,并建立一套科学的评估标准和有效的评估机制。只有独立第三方的评估加上立法机关和施法机关的评估,才能做到客观、公正、科学。
“评估不是目的,而是为了认识既有的法律,只有在立法前、立法过程中和立法后进行反复评估,不断形成‘立改废释’(指立法、修改、废除、解释)并举,才能真正立出良法,实现善治。”莫于川说。
首法猜想
可就志愿服务方面立法
莫于川认为,佛山可考虑在城市建设、城市精神文明、环保等领域进行优先立法。佛山的首部法规可以着眼于为地方志愿服务立法、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保障。
莫于川指出,目前国家层面和社会层面都十分支持志愿服务的立法。志愿服务跟城市治理和城市管理都有很大的关系,也属于佛山地方立法的范畴。优先推出这个法律,也有利于保护佛山特色文化和风俗传统等,如每年行通济、秋色巡游等需要大量志愿者参与的大型活动。“如果佛山能够在这方面率先立法,可以形成一个很好的导向,成为广东省的一个示范法。”
精彩观点
“立法工作一定要确立一个明确的方针:由易到难,建设队伍、完善规则、突出重点、公众参与、依托专家、全程评估。”
“防止‘任性立法’,除了要做到立法科学化和民主化外,参与立法工作的人员,包括专家均不能谋取私利、不要有不当的利益勾连,工作要有责任心。”
视频
莫于川教授:依法行政与行政程序法
参考资料
- ↑ 个人简历网
- ↑ 莫于川,中国人民大学,[引用日期2017-05-06]
- ↑ 莫于川:新《行政诉讼法》的十大亮点,突袭, 2008-05
- ↑ 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莫于川,政府, 2017/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