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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物价局

茂名市物价局茂名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物价工作的职能部门[1]

目录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价格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和实施地方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执行价格改革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

(二)负责价格分析、预测、预警和监控;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设立、运作和管理;参与粮食风险基金、储备制度的运作和监督;运用价格杠杆[2]促进经济发展

(三)拟订价格管理目录,管理国家、省、市列名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及中介服务收费;组织和协调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按规定管理会费及在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外收取保证金、抵押金、风险金费用。

(四)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制止低价倾销、牟取暴利、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指导行业价格自律,维护公平竞争的价格秩序。

(五)依法对商品和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者和中介组织价格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

(六)组织指导价格、收费社会监督;受理和处理价格投诉举报。

(七)负责证照发放、业务登记、明码标价牌制作、价格听证会等工作。

(八)指导、监督市直业务主管部门及县(市、区)价格、收费管理工作;协调、处理部门之间及县(市、区)的价格、收费争议;指导价格协会工作。

领导班子

蔡剑锋 局长、党组书记,负责全面工作。

张 强 副局长、党组成员,分管资源环境价格管理科、价格调节基金管理科、价格调节基金征收所、价格成本调查队工作。

陈广豪 副局长、党组成员,分管收费管理科、价格监测中心、价格认证中心工作。

李观胜 副局长、党组成员,分管办公室(价格政务中心)、机关党支部、综合与法规科(平价商店指导服务办公室)、公用公益事业价格管理科、价格监督检查分局(价格举报中心)、价格协会工作。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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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