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軾《過嶺二首》原文、注釋、譯文、賞析
《過嶺二首》元符三年(1100)正月哲宗去世,徽宗繼位。五月大赦,蘇軾被命移居濂州(今廣西合浦)。九月改舒州(今安徽安慶)團練副使,永州(今湖南零陵)安置。行至英州(今廣東英德),復朝奉郎,提舉成都玉局觀,外州軍任便居住。年底途經大庾嶺,寫了這兩首詩。前首感嘆古往今來都是直臣受害,小人當道,但歷史自有公論;後首寫自己不以南遷、北歸為意,而小人卻對自己的北歸驚恐萬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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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其一
暫著南冠不到頭,卻隨北雁與歸休。
平生不作兔三窟,今古何殊貉一丘。
當日無人送臨賀,至今有廟祀潮州。
劍關西望七千里,乘興真為玉局游。
其二
七年來往我何堪,又試曹溪一勺甘。
夢裡似曾遷海外,醉中不覺到江南。
波生濯足鳴空澗,霧繞征衣滴翠嵐。
誰遣山雞忽驚起,半岩花雨落毿毿。
注釋
「暫著」二句:南冠,《左傳·成公九年》載,晉侯見鍾儀,問人說:「戴南方帽子而被捆住的人是誰?」回答說:「楚國囚犯。」後因以南冠作囚犯的代稱。柳宗元《六言》詩:「一生判卻歸休,謂著南冠到頭。」蘇軾反用柳宗元詩意。
兔三窟:狡猾的兔子有三個窩,善於避禍。
貉:形似狐狸的動物。「一丘之貉」比喻都是壞人,沒有區別。
臨賀:今廣西賀縣。《舊唐書·楊憑傳》載,楊憑貶為臨賀尉,沒有親友敢送行,僅徐晦至藍田餞別。
潮州:今屬廣東。韓愈貶官潮州,宋代潮人為立廟,蘇軾為作《潮州韓文公廟碑》。
七年來往:蘇軾於紹聖元年(1094)貶官惠州途經大庾嶺,至元符三年(1100)北歸經此,已整整七年。
曹溪:禪宗六祖慧能傳道處,源出廣東曲江縣東南,西流入溱水。
「夢裡」二句:江南,指江南西路。大庾嶺在南雄州和南安軍交界處,過嶺即為南安軍,而南安軍屬江南西路。方回說:「此聯甚佳,殊不以遷謫為意也。」(《瀛奎律髓》卷四十三)汪師韓說:「視遷謫猶醉里夢中,知其胸中別有澄定者在。」(《蘇軾選評箋釋》卷六)
嵐:山林中的霧氣。
誰遣:誰讓。這裡雖是疑問句,但實際意思是指蘇軾的足步聲驚起了山雞。
毿毿:花枝細長的樣子。蘇軾北歸時,士大夫都以為他將重新受重用,故紀曉嵐認為最後兩句「非寫景」,有「不必相猜之意」。
譯文
其一
暫戴囚犯的帽子,並未戴到死,冬去春來,我也隨鴻雁北返。狡兔三窟,一輩子都學不會,小人當道,古今沒有什麼變換。楊憑貶官臨賀,當時無人敢送,韓愈遠謫潮陽,至今有廟祭奠。
西望劍門,故鄉遠在七千里外,乘興一游,真要提舉成都玉局觀。
其二
七年遠謫,怎能忍受這樣的摧殘,現在又來到曹溪,品嘗一勺甘泉。三年的海外生活好像醉夢一般,酒醉未醒,不知不覺又回到江南。碧波沖足,空谷中盪起清脆的聲響,霧氣繚繞,浸濕了遠行人的衣衫。我的足步聲使山雞受驚,突然飛起,岩花從細枝上紛紛墜落,像紅色的雨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