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軾《正月二十日往岐亭郡人潘古郭三人送余於女王城東禪莊院》註解
《正月二十日往岐亭郡人潘古郭三人送余於女王城東禪莊院》元豐四年(1081)作。岐亭:在湖北麻城,唐武德三年,因境內有岐亭河而築亭,在黃州北一百七十五里。潘、古、郭三人:見蘇軾《與朱康叔書》。潘指潘丙,字彥明,潘革次子,大臨之叔,家近東坡,蘇軾求得其地,以建雪堂。古指古耕道,椎魯少文,唯能審音,家南陂之下,有修竹十畝。郭指郭遘,字興宗,僑居於黃州,喜為輓歌辭,好義。蘇軾創育兒會,由其掌管。女王城:永安城之俗稱,唐時為禪院,在黃州東十五里。紀昀評此詩曰:「一氣渾成。」又云:「東坡七律,往往一筆寫出,不甚繩削。其高處在氣機生動,才力富健,其不及古人者在少熔煉之工與渾厚之致。」(見《瀛奎律髓刊誤》卷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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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十日春寒不出門,不知江柳已搖村。
稍聞決決流冰谷,盡放青青沒燒痕。
數畝荒園留我住,半瓶濁酒待君溫。
去年今日關山路,細雨梅花正斷魂。
注釋
「稍聞」二句:王文誥評云:「一片空靈,奔赴腕下。」決決,水流聲。燒痕:野火燒過的痕跡。
「去年」二句:回憶去年赴黃州貶所時情景。作者於元豐三年二月一日抵黃,則正月二十日,正在風雨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