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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軾《六年正月二十日復出東門,仍用前韻》原文、注釋、譯文、賞析


蘇軾

六年正月二十日復出東門,仍用前韻》元豐六年(1083)正月二十日,蘇軾依舊依時「復出東門」尋春,仍用前韻。這首詩記述了他謫居黃州的勞作與閒散,表達了希望朝廷再予啟用的期冀。[1]

目錄

原文

亂山環合水侵門,身在淮南盡處村。

五畝漸成終老計,九重新掃舊巢痕。

豈惟見慣沙鷗熟,已覺來多釣石溫。

長與東風約今日,暗香先返玉梅魂。

注釋

沙鷗:一種水鳥。

譯文

四圍亂山環繞,前有江水臨門,築屋南堂臨皋下,在這淮南的荒村。東坡上墾出五畝田園,何妨在黃州終老安身,朝廷已廢了史館,我又成了個罪臣。人與沙鷗廝守在江濱,朝暮相處,相依相親,多少回垂釣江石上,釣石上留下我的體溫。心與東風早有約定,豈能忘懷今日的情分;但願梅花二度開,浮動的暗香是梅的魂。

解析

首聯是詩人黃州住處實寫。頷聯的「五畝」指老友馬正卿代為申請的東坡田,時年蘇軾四十八歲,除東坡田外,又新葺臨皋南堂,黃州終老的打算已經很久了,何況「九重新掃舊巢痕」。「九重」指朝廷,是朝廷廢止史館,蘇軾曾做過史官,意味着朝廷沒有自己的位置了,「新掃舊巢痕」指此。於是引出頸聯江上垂釣、沙鷗相親的閒散情致。然而終老黃州又終非所願,詩人的內心是矛盾的。末聯以「東風」喻聖上,以「玉梅」自喻,明顯地表達了希望朝廷再予起用的期盼。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