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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门楼前见秋草.岂能贫贱相看老

花门楼前见秋草.岂能贫贱相看老出自唐代岑参的《凉州馆中与诸判官夜集[1]

弯弯月出挂城头,城头月出照凉州。

凉州七里十万家,胡人半解弹琵琶。

琵琶一曲肠堪断,风萧萧兮夜漫漫。

河西幕中多故人,故人别来三五春。

花门楼前见秋草,岂能贫贱相看老。

一生大笑能几回,斗酒相逢须醉倒。

目录

译文及注释

译文

弯弯的月儿升起悬挂在凉州城头,皎洁的月光照亮整个凉州。[2]

凉州方圆七里住着数十万人家,这里的胡人半数懂得弹琵琶。

一首的琵琶曲令人肝肠欲断,只觉得风声萧萧,长夜漫漫。

河西幕府里我有很多老朋友,老朋友分别以来已有三五春。

如今在花门楼前又见到秋草,哪能互相看着在贫贱中老下去呢?

人生一世能有几回开怀大笑,今日相逢斗酒人人必须痛饮醉倒。

注释

凉州:唐朝河西节度府所在地,治所在今甘肃武威。馆:客舍。判官:唐代节度使、观察使下的属官。

凉州:一作“梁州”。

里:一作“城”。

胡人:中国古代对北方边地及西域各民族人民的称呼。半解:半数人懂得。解,懂得,明白。

萧萧:象声词。此处形容风声。漫漫:形容黑夜漫长。

河西:汉唐 时指今甘肃、青海两省黄河以西,即河西走廊与湟水流域。此处指河西节度使,治所在凉州。故人:旧交;老友。

花门楼:这里即指凉州馆舍的楼房。贫贱:贫苦微贱。唐崔颢《长安道》诗:“莫言贫贱即可欺,人生富贵自有时。”

斗酒相逢:即相逢斗酒。斗酒,比酒量。

赏析

这首诗中所说的凉州,治所在今甘肃武威,唐河西节度府设于此地。馆,客舍。从“河西幕府多故人,故人别来三五春”等诗句看,岑参此时在凉州作客。凉州河西节度使幕府中,诗人有许多老朋友,常欢聚夜饮。[3]

此诗写作者赴北庭途经凉州在河西节度府作客,与老朋友欢聚宴饮的景况,同时写到了凉州的边境风格及民俗风情。全诗格调豪迈乐观,尤其把夜宴写得兴会淋漓,充满了盛唐的时代气象。

“弯弯月出挂城头,城头月出照凉州。”首先出现的是城头弯弯的明月。然后随着明月升高,银光铺泻,出现了月光照耀下的凉州城。首句“月出”,指月亮从地平线升起,次句“月出”,指月亮在城头上继续升高。

“凉州七里十万家,胡人半解弹琵琶。”这是随着月光的照耀,更清晰地呈现了凉州的全貌。“凉州”,有的本子作“梁州”(今陕西汉中市)。这是因为后人看到“七里十万家”,认为甘肃凉州没有这种规模而妄改的。其实,唐前期的凉州是与扬州、益州等城市并列的第一流大都市。“七里十万家”,正是大笔淋漓地勾画出这座西北重镇的气派和风光。而下一句,就更见出是甘肃凉州了。凉州在边塞,居民中少数民族很多。他们能歌善舞,多半会弹奏琵琶。不用说,在月光下的凉州城,荡漾着一片琵琶声。这里写出了凉州城的歌舞繁华、和平安定,同时带着浓郁的边地情调。

“琵琶一曲肠堪断,风萧萧兮夜漫漫。”仍然是写琵琶声,但已慢慢向夜宴过渡了。这“一曲琵琶”已不是“胡人半解弹琵琶”的满城琵琶声,乃是指宴会上的演奏。“肠堪断”形容琵琶动人。“风萧萧兮夜漫漫”,是空旷而又多风的西北地区夜晚所给人的感受。这种感受由于“琵琶一曲”的演奏更加增强了。

以上六句主要写环境背景。诗人吸取了民歌的艺术因素,运用顶针句法,句句用韵,两句一转,构成轻快的、咏唱的情调,写出凉州的宏大、繁荣和地方色彩。最后一句“风萧萧兮夜漫漫”,用了一个“兮”字和迭字“萧萧”、“漫漫”,使节奏舒缓了下来。后面六句即正面展开对宴会的描写,不再句句用韵,也不再连续使用顶针句法。

“河西幕中多故人,故人别来三五春。”两句重复“故人”二字,见出情谊深厚。因为“多故人”,与各人离别的时间自然不尽相同,所以说“三五春”,下语是经过斟酌的。

“花门楼前见秋草,岂能贫贱相看老。”“花门楼”在这里即指凉州馆舍的楼房。二句接“故人别来三五春”,意思是说:时光迅速,又到了秋天草黄的季节了。岁月催人,哪能互相看着在贫贱中老下去呢?言下之意是要赶快建立功业。

“一生大笑能几回,斗酒相逢须醉倒。”一个“笑”字,写出岑参和他朋友的本色。宴会中不时地爆发出大笑声,这样的欢会,这样的大笑,一生中也难得有几回,老朋友们端着酒杯相遇在一起,能不为之醉倒。

这首诗把边塞生活情调和强烈的时代气息结合了起来。全诗由月照凉州开始,在着重表现边城风光的同时,那种月亮照耀着七里十万家和城中荡漾的一片琵琶声,也鲜明地透露了当时凉州的阔大的格局、和平安定的气氛。如果拿它和宋代范仲淹的《渔家傲·塞下秋来风景异》相比,即可见同样是写边城,写秋天的季节,写少数民族的音乐,但那种“长烟落日孤城闭”、“羌管悠悠霜满地”的描写,所表现的时代气氛就完全不同了。

至于诗所写的夜宴,更是兴会淋漓,豪气纵横,不是盛唐的人不能如此。“花门楼前见秋草,岂能贫贱相看老。”不是有感于时光流逝,叹老嗟卑,而是有着能够掌握自己命运的豪迈感,表现出奋发的人生态度。“一生大笑能几回”的笑,更是爽朗健康的笑。它来源于对前途、对生活的信心。同样,末句“须醉倒”,也不是借酒浇愁,而是以酒助兴,是豪迈乐观的醉。以酒助兴,兴浓欢悦,笑声爽朗,豪迈乐观,读者从人物的神态中,能感受到盛唐的时代脉搏。[4]

创作背景

此诗当作于公元754年(唐玄宗天宝十三载)。公元753年(天宝十二载)哥舒翰任河西节度使,其僚属如高适、严武等也与岑参是老熟人,所以当公元754年(天宝十三载)岑参赴北庭途经凉州时,就有很多老朋友前来迎送,常欢聚夜饮。此诗写的就是与河西幕府的老同事们的一次欢聚夜饮。

作者岑参

岑参(718年?-769年?),荆州江陵(今湖北江陵县)人或南阳棘阳(今河南南阳市)人,唐代诗人,与高适并称“高岑”。岑参早岁孤贫,从兄就读,遍览史籍。唐玄宗天宝三载(744年)进士,初为率府兵曹参军。后两次从军边塞,先在安西节度使高仙芝幕府掌书记;天宝末年,封常清为安西北庭节度使时,为其幕府判官。代宗时,曾官嘉州刺史(今四川乐山),世称“岑嘉州”。大历五年(770年)卒于成都。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