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芭芭拉·喬丹
芭芭拉·喬丹照片來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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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表說明

姓名    芭芭拉·喬丹 
原文名   Barbara Charline Jordan
性別    女     
出生日期  西元1936年2月21日
職業    美國眾議院議員   
出生地點   美國德克薩斯州休士頓    
親屬    南希·艾爾(Nancy Earl)(夫)
星  座  牡羊座 
逝世日期 1996年1月17日  
畢業校院  波士頓大學

芭芭拉·喬丹

芭芭拉·查理·喬丹 (英語:Barbara Charline Jordan,1936年2月21日-1996年1月17日)是一名美國律師教育家政治家與非裔美國人民權運動領袖。作爲民主黨人,她是美國重建時期之後首位入選德克薩斯州參議院(英語:Texas Senate)的非裔美國人,以及首位入選衆議院的美國南部非裔女性。

早期生活

Barbara Charline Jordan出生於德克薩斯州休斯頓的第五區。喬丹的童年以教會生活為中心。她的母親是Arlyne Patten Jordan,教堂裡的老師,她的父親是浸信會傳教士本傑明喬丹。喬丹是三個孩子中最小的一個,與兄弟姐妹Rose Mary Jordan McGowan和Bennie Jordan Creswell(1933-2000)。喬丹參加了羅伯森小學。她於1952年以優異成績畢業於菲利斯惠特利高中。

她記得伊迪絲·桑普森Edith S. Sampson)在高中時聽到的演講,鼓勵她成為一名律師。由於種族隔離,她無法參加德克薩斯大學奧斯汀分校,而是選擇了德克薩斯南方大學,這是一所歷史悠久的黑人大學,主修政治科學和歷史。在得克薩斯南方大學,約旦是全國冠軍辯手,擊敗了耶魯和布朗的對手,並打敗了哈佛大學。她於1956年以優異成績畢業。在德克薩斯南方大學,她承諾Delta Sigma Theta聯誼會。她於1959年畢業於波士頓大學法學院。

事業

喬丹在阿拉巴馬州的塔斯基吉學院教授政治科學一年。 1960年,她回到休斯敦,開始了私人執業。

喬丹在1962年和1964年為德克薩斯眾議院競選失敗。她於1966年在德克薩斯州參議院獲得一席之地,成為自1883年以來第一位非洲裔美國州參議員,也是第一位在該機構任職的黑人女性。 1968年在德克薩斯州參議院再次當選,她任職至1972年。她是第一位擔任州參議院總統職務的非洲裔美國女性,並於1972年6月10日任職一天,作為代理德克薩斯州州長。迄今為止,約旦是唯一一位擔任州長(非副州長)的非裔美國女性。在德克薩斯州立法機構任職期間,共同提出了大約70項法案。


1972年,她當選美國眾議院議員,這是她自己選出的第一位代表德克薩斯州眾議院的婦女。她得到了前總統 林登·約翰遜的廣泛支持,後者幫助她獲得了眾議院司法委員會的職位。1974年,她在眾議院司法委員會做了一個有影響力的電視講話,支持彈劾總統理查德尼克松,約翰遜的繼任總統。[1] 1975年,她被任命卡爾·阿爾伯特,那麼美國眾議院議長,向民主黨指導和政策委員會。

1976年,喬丹,提到作為一個可能的競選搭檔吉米·卡特的格魯吉亞,而不是成為第一位非洲裔婦女在發表主題演講民主黨全國代表大會。儘管不是候選人,但喬丹在「 公約」中獲得了一次代表投票(0.03%)。

喬丹於1979年從政界退休,並成為德克薩斯大學奧斯汀林登B.約翰遜公共事務學院的道德教育兼職教授。她再次成為1992年民主黨全國代表大會的主旨發言人。


1994年,柯林頓授予她總統自由勳章,全國有色人種協進會向她頒發了Spingarn獎章。她多次獲得榮譽,並獲得全國各地機構(包括哈佛大學和普林斯頓大學)的20多個榮譽學位,併入選德克薩斯州和全國女性名人堂。[2]

影片

Barbara Jordan: A Legislative Pioneer

參考資料

  1. Michael E. Eidenmuller (1974-07-25)."Barbara Jordan - Statement on House Judiciary Proceedings to Impeach President Richard Nixon". American Rhetoric. Retrieved 2015-10-27.
  2. "George Foster Peabody Awards Board Members". www.peabodyawards.com.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