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婷诗歌《人心的法则》
原文
为一朵花而死去
是值得的
冷漠的车轮
粗暴的靴底
使春天的彩虹
在所有眸子里黯然失色*
既不能阻挡
又无处诉说
那么,为抗议而死去
是值得的
为一句话而沉默
是值得的
远胜于大潮
雪崩似的跌落
这句话
被嘴唇紧紧封锁
汲取一生全部诚实与勇气
这句话,不能说
那么,为不背叛而沉默
是值得的
为一个诺言而信守终身?
为一次奉献而忍受寂寞?
是的,生命不应当随意挥霍
但人心,有各自的法则
假如能够
让我们死去千次百次吧
我们的沉默化为石头
像矿苗
在时间的急逝中指示存在
但是,记住
最强烈的抗议
最勇敢的诚实
莫过于
活着,并且开口
赏析
本诗写于1976年,舒婷在动乱年代,挑着沉重的担子在路上艰难地走,她的心中生长着不屈与痛恨,她写下了《人心的法则》。在这首小诗中作者表达了必须抗争,才能活得更有意义的道理。
在诗中,作者用“鲜花”与“靴底”、“车轮”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将坚毅的“沉默”塑造成一个面容严肃而倔强的男子,以一种忠诚的沉默对抗“海浪”和“雪崩”的摧残,这样单纯而倔强的生活信条以及做人的准则的确能够震撼人心,让人不由得审视自己。虽然本诗写作的年代比较特殊,但拿到我们这个时代,仍然能让我们猛醒,记住:“最勇敢的诚实,莫过于活着,并且开口!”[1]
舒婷简介
舒婷(1952- ),原名龚佩瑜,出版的诗集有《双桅船》(1982)、《舒婷顾城抒情诗选》(1982)、《会唱歌的鸢尾花》(1986)、《始祖鸟》(1992)、《舒婷的诗》(1994)。
舒婷,原名龚佩瑜,1952年出生于福建厦门石码镇,朦胧诗派的代表作家之一,[[<<致橡树>>]]是朦胧诗潮的代表作之一,与北岛、顾城齐名。1969年下乡插队,1972年返城当工人。1979年开始发表诗歌作品。1980年至福建省文联工作,从事专业写作。著有诗集《双桅船》、《会唱歌的鸢尾花》、《始祖鸟》,散文集《心烟》、《秋天的情绪》、《硬骨凌霄》、《露珠里的“诗想”》、《舒婷文集》(3卷)等。诗歌《《祖国呵,我亲爱的祖国》获1980年全国中青年优秀诗歌作品奖,《双桅船》获全国首届新诗优秀诗集奖、1993年庄重文文学奖。
舒婷长于自我情感律动的内省、在把捉复杂细致的情感体验方面特别表现出女性独有的敏感。情感的复杂、丰富性常常通过假设、让步等特殊句式表现得曲折尽致。舒婷又能在一些常常被人们漠视的常规现象中发现尖锐深刻的诗化哲理(《神女峰》、《惠安女子》),并把这种发现写得既富有思辩力量,又楚楚动人。[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