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邑郡
历史
1976年5月20日,西贡-嘉定市革命人民委员会将亨通郡和通西会郡合并为旧邑郡,并重新划分下辖各坊为第一坊、第二坊、第三坊、第四坊、第五坊、第六坊、第七坊、第八坊、第九坊、第十坊、第十一坊、第十二坊、第十三坊、第十四坊、第十五坊、第十六坊、第十七坊17坊。
1976年7月2日,越南正式统一,西贡-嘉定市更名为胡志明市。旧邑郡随之划归胡志明市管辖。
1983年7月11日,第二坊并入第一坊,第六坊并入第五坊,第八坊、第九坊并入第三坊、第四坊、第七坊、第十坊,第十四坊并入第十三坊和第十六坊。
2006年11月23日,新平郡第十五坊部分区域划归旧邑郡第十二坊管辖;第十二坊析置第十四坊;第十二坊和第十一坊析置第八坊、第九坊;第十七坊析置第六坊。
地理
行政区划
旧邑郡下辖16坊,郡人民委员会位于第十坊。
- 第一坊(Phường 1)
- 第三坊(Phường 3)
- 第四坊(Phường 4)
- 第五坊(Phường 5)
- 第六坊(Phường 6)
- 第七坊(Phường 7)
- 第八坊(Phường 8)
- 第九坊(Phường 9)
- 第十坊(Phường 10)
- 第十一坊(Phường 11)
- 第十二坊(Phường 12)
- 第十三坊(Phường 13)
- 第十四坊(Phường 14)
- 第十五坊(Phường 15)
- 第十六坊(Phường 16)
- 第十七坊(Phường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