膠東道
歷史
1913年2月置,治福山縣煙臺(今山東煙臺市)。屬山東省。轄福山、蓬萊、棲霞、黃縣、招遠、萊陽、寧海(1914年1月改名牟平)、文登、榮成、海陽、掖縣、平度、濰縣、昌邑、膠縣、高密、即墨、益都、臨淄、樂安(1914年1月改名廣饒)、壽光、昌樂、臨朐、安丘、諸城、日照等縣。轄區約當今山東省廣饒、青州、臨朐、安丘、諸城、五蓮、日照等市縣以東山東半島地區,以及淄博市臨淄區。1928年廢。[1]
建置沿革
煙臺歷史悠久,早在1萬年前境內就有人類居住。古為東夷族地。夏朝,東夷族建過國(治所在今掖縣過西鄉),後被夏朝滅,歸夏朝,屬青州地。商朝,置萊侯國(治所在今掖縣),仍為青州地。西周初,置萊子國,國都在萊子城(今黃縣文基鄉歸城姜家村東),屬青州地。齊靈公十五年(公元前567),齊國滅萊子國,為齊國東萊地。秦朝,先為齊郡地,後為膠東郡地(治所在今青島市即墨縣)。西漢,置東萊郡(治所在今掖縣)、膠東國(治所在今即墨縣),隸屬青州刺史部;琅邪郡(治所在今濰坊市諸城縣),隸屬徐州刺史部。東漢,置東萊郡(治所在今黃縣)、北海國(治所在今濰坊市昌樂縣城西),仍隸屬青州刺史部。三國時,魏國領地,仍置東萊郡、北海國,屬青州地。西晉,置東萊國(治所在今掖縣),咸寧三年(公元277)置長廣郡(治所在今即墨縣),仍為青州地。十六國時期,先後為後趙、前燕、前秦、後燕、南燕領地,設東萊郡(治所在今掖縣)、東牟郡(治所在今牟平縣)、長廣郡,屬青州地。南朝,置東萊郡(治所曲城,在今招遠縣城西北)、長廣郡,屬冀州地。北朝,北魏皇興四年(公元470),置光州(治所在今掖縣),領東萊郡、長廣郡(治所在今青島市平度縣,後遷今黃縣城東南)、東牟郡(治所在今黃縣)。北齊,天寶七年(556),廢東牟郡,置東萊郡、長廣郡,仍隸屬光州。隋朝,開皇初廢郡。開皇五年(585),改光州為萊州。大業初廢州,復置東萊郡(治所在今掖縣)。
唐朝,置登州、萊州,隸屬河南道。武德四年(621),置登州(治所在今文登縣);貞觀元年(627),撤登州;如意元年(692),復置登州(治所在今牟平縣);神龍三年(707),登州治所遷蓬萊;天寶元年(742),廢登州,置東牟郡;乾元元年(758)廢郡,復置登州。五代,置登州、萊州,仍隸屬河南道。宋朝,仍置登州、萊州,初隸屬河南道,至道三年(997)隸屬京東路,熙寧七年(1074)隸屬京東東路。金時,置登州、萊州、寧海州(治所在今牟平縣),隸屬山東東路。元朝,置登州、萊州、寧海州,初隸屬益都路,中統五年(1264)隸屬淄萊路。至元九年(1272),寧海州升為直隸州。明朝,洪武元年(1368),升萊州為萊州府,登州、寧海州屬之,隸屬山東行中書省。洪武六年(1373),萊州府降為萊州,萊州、登州直隸山東行中書省;洪武九年(1376),萊州、登州均升為府,隸屬山東承宣布政使司。清初,登州府、萊州府各設海防道1員。康熙五年(1666),裁登州道入萊州道,稱登萊道(治所今掖縣),轄登州府、萊州府。康熙三十九年(1700),裁青州道入登萊道,改稱登萊青道。乾隆三十二年(1767),改稱登萊青兵備道。同治元年(1862),登萊青兵備道治所遷煙臺。光緒三十年(1904)改稱登萊青膠道,轄登州府、萊州府、青州府和膠州。
民國初,撤銷府、州。1913年1月,設膠東觀察使。1914年5月,設膠東道(治所煙臺)。1925年,將膠東道析為東海道(治所煙臺)和萊膠道(治所膠縣)。1928年廢道,各縣直屬山東省政府。1934年,設魯東區和煙臺特別行政區,直屬省政府。1936年,設第七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治所今牟平縣城)。1938年秋,置魯東行轅(治所今萊陽縣)。1938~1942年,設膠東行署,轄第七、第九、第十三行政區專員公署(治所今萊陽縣城)。1947年10月,國民黨軍隊占領煙臺,成立煙臺市政府,直屬省政府。
1938年8月15日成立北海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駐黃縣),12月撤銷。1939年12月成立蓬黃掖行政聯合辦事處,1940年4月撤銷。1941年2月6日在棲霞成立膠東行政聯合辦事處。1942年7月7日成立膠東區行政主任公署。1944年4月1日更名為山東省膠東區行政公署,下轄東海(1940年9月成立)、西海(1940年11月成立)、北海(1940年4月成立)、南海(1941年7月成立)、濱北5個行政專員公署和煙臺行政聯合辦事處、威海衛行政辦事處。1945年5月,設中海行政專員公署(駐海陽縣),9月撤銷。1945年8月24日,煙臺第一次解放,成立煙臺市人民政府,仍隸屬膠東區行政公署。1948年10月15日,煙臺第二次解放,成立煙臺市人民政府,隸屬膠東區行政公署。
1950年5月,撤銷膠東區行政公署及東海、西海、北海、南海專署,設文登、萊陽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和煙臺市人民政府,隸屬省政府。1955年分別改稱文登專員公署、萊陽專員公署、煙臺市人民委員會。1956年3月,撤銷文登專員公署,併入萊陽專員公署。1958年5月,煙臺市由地級市改為縣級市,隸屬萊陽專署。同年10月,萊陽專署改為煙臺專區行政專員公署。1967年2月,煙臺專員公署為煙臺地區革命委員會取代。1978年7月更名為煙臺地區行政公署。1983年11月1日撤銷煙臺地區行政公署,組建煙臺市人民政府,直屬山東省政府。[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