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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宗憲

胡宗憲(1512年11月4日—1565年11月25日),字汝貞,號梅林。祖籍安徽績溪,家族世代錦衣衛出身,在東南倭亂時期任直浙總督。

嘉靖十七年(1538年)中進士,嘉靖十九年(1540年),被授官為山東青州府益都縣縣令,累遷浙江巡按監察御史,為官二十五年,忠心為國,抗倭有力,官至兵部左侍郎兼都察院左僉都御史。死後追諡襄懋。 [1]

(概述圖片來源:明人繪《胡宗憲五十容像》歙縣磻溪方氏族藏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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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胡宗憲

別    稱 胡汝貞

字    號 字汝貞 號梅林

所處時代 明朝

民 族 漢族

出生地 安徽徽州

出生時間 公元1512年11月4日

去世時間 公元1565年11月25日

主要作品 《辯誣疏》

主要成就 平息倭寇

官    位 兵部左侍郎兼都察院左僉都御史

諡    號 襄懋

出    身 嘉靖十七年戊戌科同進士出身

人物生平

步入仕途

胡宗憲早年考中進士後,被安排在刑部觀政,學習政務。從此,胡宗憲開始了仕途生涯。嘉靖十九年(1540年),胡宗憲被授官為山東青州府益都縣的縣令。上任後,胡宗憲就顯示出他的政治才幹。他先組織廣大人民撲滅多年不遇的旱蝗之災,後又對益都當地的強盜進行招降。盜賊在益都為害多年,胡宗憲用安撫勸降之策,即使群盜解散,還將其中可用的千人左右編為義軍。胡宗憲日後抗擊倭寇的文韜武略,在治理益都時就已初步展現。 [3]

發展宏圖

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四月,胡宗憲母親去世,他奔喪回績溪故里。兩年後,其父胡尚仁也因病去世。胡宗憲前後在家鄉為父母守孝長達五年。在這五年中,他刻苦攻讀《大學衍義》、《武經七書》等書,學識大為長進,也為日後大展宏圖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胡宗憲自進士出身,先任益都知縣、餘姚知縣,後以御史巡按宣府、大同等邊防重鎮,整軍紀,固邊防,為明王朝的邊疆穩定作出了貢獻。嘉靖三十年(1551年),胡宗憲又巡按湖廣,參與平定苗民起義。在胡宗憲踏入仕途這十多年裡,他一步一個腳印地走來,政績顯著。他的從政經驗和能力都毋庸置疑。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四月,世宗欽點胡宗憲出任浙江巡按監察御史。 [4]

平息倭患

自明開國以來,一直存在倭患,嘉靖 胡宗憲畫像 [5] 時期,倭患已經愈演愈烈。 [6]  嘉靖二年(1523年),日本兩批使臣先後來華朝貢貿易,因市舶司的太監對待不公,互爭貢使資格,引發大規模的仇殺,史稱「爭貢之役」。此後不久,明朝罷市舶司,並嚴申海禁。正常的貿易渠道被堵死,在暴利的誘惑下,更多的亡命之徒鋌而走險,攻城略地,燒殺搶掠,無惡不作。嘉靖年間,東南沿海地區的倭患驟然加劇,浙江和南直隸為甚,沿海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

在此背景下,胡宗憲出任浙江巡按監察御史,可見朝廷對他寄予厚望。胡宗憲也感到責任重大,臨行前立下誓言:「我這次任職,不擒獲汪直、徐海,安定東南,誓不回京。」上任伊始,胡宗憲針對轄區內明朝官兵紀律鬆弛、軟弱渙散的積弊,以嚴明賞罰為手段,大力進行整頓。通過胡宗憲的努力,明朝官兵的軍容、軍紀有了改觀,士氣也逐漸有所恢復。 [7] 

不久,工部右侍郎趙文華受內閣首輔嚴嵩的推薦,以祭海神的名義,被派往江南督察沿海軍務。趙文華是嚴嵩的義子,為人奸詐驕橫。他排擠、陷害忠良,浙江總督張經、浙江巡撫李天寵都先後因其陷害而被殺。 [8]  如何和這種人搞好關係而不致於誤了正事,胡宗憲對此非常清楚。因此在與趙文華共事的過程中,胡宗憲謹慎小心,有時甚至行事圓滑,最後不僅沒有受到趙文華的阻撓,還得到了後者的讚賞。在趙文華的大力推薦下,世宗很快就擢升胡宗憲為兵部左侍郎兼都察院左僉都御史,又加直浙總督,總督浙江、南直隸和福建等處的兵務。此時,胡宗憲可以調遣江南、江北、浙江等省重兵,所掌握的權力要比一般總督大得多,他兒子和他因此也較貪。 [9] 

胡宗憲知道自己大展宏圖的機會來了。他一方面招攬、重用各種傑出的人才,如重用俞大猷、戚繼光等名將,把頗負盛名的文人徐渭招到自己的幕府中來;另一方面,有驍勇善戰的將領,還得有訓練有素的士兵,胡宗憲支持部下練兵,其中成就最大者當屬戚繼光訓練的戚家軍,後來發展為抗倭主力軍。在胡宗憲的抗倭鬥爭中,胡宗憲擒汪直、殺徐海,兩浙倭患暫告平息。 [10] 

至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胡宗憲主持的抗倭鬥爭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勝利,漸次平息浙江的倭患,並開始剿滅福建的倭寇。 [11]

含冤而死

嘉靖四十一年(公元1562年)五月,內閣首輔嚴嵩被罷官,其子嚴世蕃被逮。胡宗憲是由嚴嵩義子趙文華的舉薦而屢屢升遷的,很多大臣的眼裡,他屬於嚴黨。趙文華已死,嚴嵩失寵,胡宗憲的處境也就岌岌可危。這年年底,在新任內閣首輔徐階的授意下,南京給事中陸鳳儀就以貪污軍餉、濫征賦稅、黨庇嚴嵩等十大罪名上疏彈劾胡宗憲。王世貞曾說:「我知道胡宗憲的功勞,可他被徐階所壓制,不能表白他的冤屈。」看來,這一切都是新任內閣首輔徐階直接操縱的,胡宗憲自然無力與其抗衡。 a8ec8a13632762d0f562b048a9ec08fa503dc6ec.jpg 很快,世宗就下令將胡宗憲的一切職務悉數罷免,並將其逮捕押解進京。此時,胡宗憲已經站在了懸崖的邊緣。陸鳳儀彈劾他時所列舉的罪名,任何一條都能定他個死罪。胡宗憲到京之後,世宗念其抗倭的功勞,改變了主意,降旨道:「宗憲不是嚴嵩一黨,自任職御史後都是朕升用他,已經八九年了。而且當初因捕獲王直而封賞他,現在如果加罪,今後誰為我做事呢?讓他回籍閒住就好了。」掌握生殺大權的皇帝為胡宗憲網開一面,再次給了他一條生路。但是,胡宗憲的仕途終於到此為止了。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春天,胡宗憲帶着不甘回到了績溪縣的龍川故里。 [12] 

胡宗憲本打算從此不問政事,在故里 胡宗憲五十壽辰與二夫人像 [2] 安享晚年。但是「樹欲靜而風不止」,胡宗憲的政敵們卻不想罷手,他們在等待機會。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三月,就在胡宗憲回鄉快兩年的時候,滅頂之災從天而降。事情的起因還是離不開嚴氏父子。曾經協助胡宗憲抗倭的羅龍文犯罪被抄家,在對羅龍文抄家時,御史意外發現了胡宗憲被彈劾時寫給羅龍文賄求嚴世蕃作為內援的信件,信中附有自擬聖旨一道。假擬聖旨,這次就是老天爺也救不了胡宗憲了。果然,世宗聞聽此事後大怒,對胡宗憲降旨問罪。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十月,胡宗憲再次被押赴至京。在獄中,胡宗憲寫下萬言的《辯誣疏》,為自己進行辯解。可是《辯誣疏》遞交上去後,遲遲沒有結果,胡宗憲無法忍受,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十一月初三日,胡宗憲寫下「寶劍埋冤獄,忠魂繞白雲」的詩句後,自殺身亡,時年五十四歲。隆慶六年(1572年),朝廷為其平反,追諡襄懋。

參考資料

1.  明史 列傳第九十三  .漢典-字詞典網站[引用日期2014-08-11]

2.  該幅《胡宗憲五十壽辰與二夫人畫像》今藏於胡宗憲外家磻溪村方氏族人的成性堂里,為宮廷畫師所繪,畫幅150×126厘米

3.  《明史·卷二百零五·列傳第九十三》:胡宗憲,字汝貞,績溪人。嘉靖十七年進士。歷知益都、餘姚二縣。擢御史,巡按宣、大。詔徙大同左衛軍於陽和、獨石,卒聚而嘩。宗憲單騎慰諭,許勿徙,乃定。

4.  《明史·卷二百零五·列傳第九十三》:三十三年,出按浙江。時歙人汪直據五島煽諸倭入寇,而徐海、陳東、麻葉等巢柘林、乍浦、川沙窪,日擾郡邑。

5.  胡錦濤家譜淵源  .胡氏宗親網[引用日期2015-03-01]

6.  《明史·卷二百零五·列傳第九十三》:明年,江西盜起,又兼制江西。未至,總兵官戚繼光已平賊。九月奏言:「賊屢犯寧、台、溫,我師前後俘斬一千四百有奇,賊悉蕩平。」帝悅,加少保。兩廣平巨盜張璉,亦論宗憲功。

7.  《明史·卷二百零五·列傳第九十三》:而東知海營有宗憲使者,大驚,由是有隙。正乘間說下海。海遣使來謝,索財物,宗憲報如其請。海乃歸俘二百人,解桐鄉圍。東留攻一日,亦去,復巢乍浦。鶚知不能當海,乃東渡錢塘御他賊。 初,海入犯,焚其舟,示士卒無還心。

8.  《明史·卷二百零五·列傳第九十三》:三十三年,出按浙江。時歙人汪直據五島煽諸倭入寇,而徐海、陳東、麻葉等巢柘林、乍浦、川沙窪,日擾郡邑。帝命張經為總督,李天寵撫浙江,又命侍郎趙文華督察軍務。文華恃嚴嵩內援,恣甚。經、天寵不附也,獨宗憲附之。

9.  《明史·卷二百零五·列傳第九十三》:文華大悅,因相與力排二人。倭寇嘉興,守憲中以毒酒,死數百人。及經破王江涇,宗憲與有力。文華盡掩經功歸宗憲,經遂得罪。尋又陷天寵,即超擢宗憲右僉都御史代之。時柘林諸倭移屯陶宅,勢稍殺。會蘇、松巡撫曹邦輔殲倭滸墅,文華欲攘功不得,大恨,遂進剿陶宅殘寇。宗憲與共,將銳卒四千,營磚橋,約邦輔夾擊。倭殊死戰,宗憲兵死者千餘。文華令副使劉燾攻之,復大敗。而倭犯浙東諸州縣,殺文武吏甚眾。宗憲乃與文華定招撫計。文華還朝,盛毀總督楊宜,而薦宗憲,遂以為兵部右侍郎代宜。

10.  《明史·卷二百零五·列傳第九十三》:至是,宗憲使人語海曰:「若已內附,而吳淞江方有賊,何不擊之以立功?且掠其舸,為緩急計。」海以為然,逆擊之朱涇,斬三十餘級。宗憲令大猷潛焚其舟。海心怖,以弟洪來質,獻所戴飛魚冠、堅甲、名劍及他玩好。宗憲因厚遇洪,諭海縛陳東、麻葉,許以世爵。海果縛葉以獻。宗憲解其縛,令以書致東圖海,而陰泄其書于海。海怒。

11.  《明史·卷二百零五·列傳第九十三》:宗憲居海東莊,以西莊處東黨。令東致書其黨曰:「督府檄海,夕擒若屬矣。」東黨懼,乘夜將攻海。海挾兩妾走,間道中槊。明日,官軍圍之,海投水死。會盧鏜亦擒辛五郎至。辛五郎者,大隅島主弟也。遂俘洪、東、葉、五郎及海首獻京師。帝大悅,行告廟禮,加宗憲右都御史,賜金幣加等。海餘黨奔舟山。宗憲令俞大猷雪夜焚其柵,盡死。兩浙倭漸平。

12.  《明史·卷二百零五·列傳第九十三》:時嵩已敗,大學士徐階曰:「兩廣平賊,浙何與焉?」僅賜銀幣。未幾,南京給事中陸鳳儀劾其黨嚴嵩及奸欺貪淫十大罪,得旨逮問。及宗憲至,帝曰:「宗憲非嵩黨。朕拔用八九年,人無言者。自累獻祥瑞,為群邪所疾。且初議獲直予五等封,今若加罪,後誰為我任事者?其釋令閒住。」

13.  《明史·卷二百零五·列傳第九十三》:宗憲令客蔣洲、陳可願諭日本國王,遇汪直養子滶於五島,邀使見直。直初誘倭入犯,倭大獲利,各島由此日至。既而多殺傷,有全島無一歸者,死者家怨直。直乃與滶及葉碧川、王清溪、謝和等據五島自保。島人呼為老船主。宗憲與直同鄉里,欲招致之,釋直母妻於金華獄,資給甚厚。洲等諭宗憲指。直心動,又知母妻無恙,大喜曰:「俞大猷絕我歸路,故至此。若貸罪許市,吾亦欲歸耳。

14.  《明史·卷二百零五·列傳第九十三》:但日本國王已死,各島不相攝,須次第諭之。」因留洲而遣滶等護可願歸。宗憲厚遇滶,令立功。滶遂破倭舟山,再破之列表。宗憲請於朝,賜滶等金幣,縱之歸。滶大喜,以徐海入犯來告。

15.  《明史·卷二百零五·列傳第九十三》:海妾受宗憲賂,亦說海。於是海復以計縛東來獻,帥其眾五百人去乍浦,別營梁莊。官軍焚乍浦巢,斬首三百餘級,焚溺死稱是。海遂刻日請降,先期猝至,留甲士平湖城外,率酋長百餘,胄而入。文華等懼,欲勿許,宗憲強許之。海叩首伏罪,宗憲摩海頂,慰諭之。海自擇沈莊屯其眾。沈莊者東西各一,以河為塹。

16.  《明史·卷二百零五·列傳第九十三》:令東致書其黨曰:「督府檄海,夕擒若屬矣。」東黨懼,乘夜將攻海。海挾兩妾走,間道中槊。明日,官軍圍之,海投水死。會盧鏜亦擒辛五郎至。辛五郎者,大隅島主弟也。遂俘洪、東、葉、五郎及海首獻京師。帝大悅,行告廟禮,加宗憲右都御史,賜金幣加等。海餘黨奔舟山。宗憲令俞大猷雪夜焚其柵,盡死。兩浙倭漸平。

17.  《明史·卷二百零五·列傳第九十三》:帝命張經為總督,李天寵撫浙江,又命侍郎趙文華督察軍務。文華恃嚴嵩內援,恣甚。經、天寵不附也,獨宗憲附之。文華大悅,因相與力排二人。倭寇嘉興,守憲中以毒酒,死數百人。及經破王江涇,宗憲與有力。文華盡掩經功歸宗憲,經遂得罪。尋又陷天寵,即超擢宗憲右僉都御史代之。時柘林諸倭移屯陶宅,勢稍殺。會蘇、松巡撫曹邦輔殲倭滸墅,文華欲攘功不得,大恨,遂進剿陶宅殘寇。

18.  清·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才望頗隆,氣節小貶。」

19.  《明史·卷二百零五·列傳第九十三》:文華盡掩經功歸宗憲,經遂得罪。尋又陷天寵,即超擢宗憲右僉都御史代之。

20.  《明史·卷二百零五·列傳第九十三》:初,宗憲令客蔣洲、陳可願諭日本國王,遇汪直養子滶於五島,邀使見直。直初誘倭入犯,倭大獲利,各島由此日至。既而多殺傷,有全島無一歸者,死者家怨直。直乃與滶及葉碧川、王清溪、謝和等據五島自保。

21.  勝歸山胡公岩  .寧波晚報網[引用日期2015-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