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东市黎明镇
肇东市黎明镇隶属于黑龙江省绥化市肇东市,地处肇东市东南部、松嫩平原中部,东与五站镇相连,南与涝洲镇接壤,西与五里明镇毗邻,北与姜家镇相邻。区域面积203.71平方千米。2018年,户籍人口有40071人。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名张炳旭窝棚屯。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名周家烧锅屯,设兰亭村。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1月),周家烧锅屯改名兰亭屯。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兰亭村改为二区。1956年3月,改名兰亭区,辖兰亭、民主2乡。1958年6月,属民主公社。1961年4月,析置黎明公社。1984年,公社改乡。截至2019年10月,黎明镇下辖14个行政村。2018年,黎明镇有工业企业7个,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7个。[1]
中文名: 黎明镇
行政区类别:镇
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绥化市肇东市
地理位置:肇东市东南部
面 积: 203.71 km²
下辖地区: 14个行政村
政府驻地: 黎明村
电话区号: 0455
邮政区码: 151136
人口数量: 4.01 万(2018年)
车牌代码: 黑M
目录
历史沿革
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名张炳旭窝棚屯。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名周家烧锅屯,设兰亭村。
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1月),周家烧锅屯改名兰亭屯。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兰亭村改为二区。
1956年3月,改名兰亭区,辖兰亭、民主2乡。
1958年6月,属民主公社。
1961年4月,析置黎明公社。
1984年,公社改乡。
行政区划
2011年末,黎明镇辖春光、托公、长富、巨发、银山、四兴、中兴、果园、民主、太和、永久、团结、民安、珊树14个村民委员会;下设85个村民小组。85个自然屯。
截至2019年10月,黎明镇下辖托公达斡尔蒙古族村、长富村、巨发村、银山村、四兴村、黎明村、春光村、中兴村、民安村、太和村、永久村、珊树村、民兴村、民主村14个行政村。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黎明镇地处肇东市东南部、松嫩平原中部,东与五站镇相连,南与涝洲镇接壤,西与五里明镇毗邻,北与姜家镇相邻。
区域面积203.71平方千米。
地形地貌
黎明镇地处松嫩平原区,无高岗丘陵,一马平川,南端低洼,中间开阔平坦。
气候
黎明镇属寒温带季风气候,冬季常受西伯利亚寒流影响,气候寒冷,风雪较大。遇干旱年景,气候干燥;夏季受副热带海洋气团和风暴影响,降水较为集中。气温偏高,有时湿度也非常大,遇干旱时气候干燥,炎热。春秋两季,风云变幻,气候异常。春季多风,旱情严重,降雨较少十年九旱;秋季降温突然,早霜,但最近几年由于地球南移,霜期拖后。
交通
2011年,黎明镇境内以公路运输为主。301国道过境,境内长10千米,双向2车道。乡村公路20条,总长240千米。黎明乡公路客运站日均发送8辆客车,日客运量350人次,年货运总量300万吨。
人口
2011年末,黎明镇辖区总人口41815人。
2017年,黎明镇常住人口35146人。
2018年,黎明镇户籍人口40071人。
经济
2011年,黎明镇有耕地面积21万亩,林地面积8600亩,农业总产值3.8亿元,比上年增长11%。粮食作物以玉米,水稻为主,生产粮食18万吨。主要经济作物有烤烟,烤烟种植面积5000亩,产量1000吨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牛、羊为主,生猪年末存栏5.3万头,牛年末存栏2.1万头,羊年末存栏0.9万只,家禽饲养量11.3万羽,农民人均纯收入9864.3元。
2011年,黎明镇有工业企业64家,工业总产值2.4亿元,比上年增长7%,商业网点540个,职工1500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1亿元,比上年增长9%,财政总收入3412万元,比上年增长10%。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营业税1840万元,增值税500万元,企业所得税270万元,个人所得税130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0.1%、9%、9.5%、9.7%。人均财政收入835元,有4家银行和金融机构开设了分行或设立了办事处,各类存款余额1.6亿元,人均储蓄4000元,各项贷款余额0.3亿元。
2018年,黎明镇有工业企业7个,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7个。
社会事业
文体事业
2011年末,黎明镇有文化艺术团体6个,演职人员11人;文化专业户6个;文化站1个,建筑面积300平方米;村活动场所14个;图书室14个,藏书1.2万册。体育场地9个,每年定期举办的体育活动有春季全镇体育运动大会。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35%。有线电视用户6800户,入户率72%。新闻、文学、摄影业余创作爱好者20人。
教育事业
2011年末,黎明镇有幼儿园6所,在园幼儿720人,专任教师19人;小学21所,在校生1564人,专任教师137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2所,在校生964人,专任教师121人,初中适龄人口人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
医疗卫生
201年末,黎明镇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4个;病床27张,固定资产总值46万元。专业卫生人员42人。医疗机构完成诊疗3人次,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58%,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98%。
社会保障
2011年,黎明镇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369户,人数783人;农村五保集中供养28人,支出8.96万元;农村五保分散供养62人,支出11.6万元;农村医疗救助(含资助合作医疗)140人次,支出44万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130人,抚恤事业费支出78万元。收养机构床位30张。
视频
黎明镇卫生院 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