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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齋志異·造畜

聊齋志異·造畜出自《聊齋志異》,簡稱《聊齋》,俗名《鬼狐傳》,是中國清代著名小說家蒲松齡創作的短篇小說集。全書共有短篇小說491篇。題材廣泛內容豐富,藝術成就很高。作品成功地塑造了眾多的藝術典型,人物形象鮮明生動,故事情節曲折離奇,結構布局嚴謹巧妙,文筆簡練,描寫細膩,堪稱中國古典文言短篇小說之巔峰。聊齋,是蒲松齡的書屋名;誌異,有記錄奇異事件的意思。 [1]

目錄

原文

魘昧之術[1],不一其道或投美餌紿之食之[2],則人迷罔[3],相從 而去,俗名曰「打絮巴」,江南謂之「扯絮」。小兒無知,輒受其害。又有 變人為畜者,名曰「造畜」。此術江北猶少[4],河以南輒有之[5]。揚州旅 店中[6],有一人牽驢五頭,暫縶櫪下[7],云:「我少旋即返[8]。」兼囑[9]:「勿令飲啖。」遂去。驢暴日中[10],蹄齧殊喧[11]。主人牽着涼處[12]。 驢見水,奔之,遂縱飲之,一滾塵,化為婦人。怪之,詰其所由,舌強而不 能答[13]。乃匿諸室中。既而驢主至,驅五羊於院中,驚問驢之所在。主人 曳客坐,便進餐飲,且云:「客姑飯,驢即至矣。」主人出,悉飲五羊[14], 輾轉皆為童子。陰報郡,遣役捕獲,遂械殺之[15]。

翻譯

裝神弄鬼欺騙人的巫術,可以說五花八門,不止一種。有的巫術,是以美味作誘餌,引誘你吃下去,便會神志不清,身不由己地跟着他走,這俗稱「打絮巴」,江南一帶叫「扯絮」。小孩無知,常常受騙上當,深受其害。還有一種巫術能把人變成牲畜,稱為「造畜」。這種巫術江北一帶很少見,黃河以南常有。 一天,揚州某旅店中,進來一個人,牽着五頭驢,順手拴在馬廄下,囑咐店夥計說:「我一會兒就回來,」並囑咐:「不要給它們水喝。」說完就出去了。那些驢被太陽曬得暴躁不安,又踢又叫。

店主人就把它們牽到陰涼處。驢一見水,掙扎着奔過去,店主就讓驢飲足。轉眼工夫,見驢在地上打滾,塵土飛揚中,立即變成了婦人。店主非常驚異,問那婦人是怎麼回事,婦人舌根發硬,說不出話來。店主忙將婦人藏到屋裡。一會兒,驢的主人回來了,把牽來的五隻羊又拴到院子裡。發現驢不見了,便驚慌地詢問店主。店主忙上前拉他坐下,又命人端上飯菜,寬慰說:「你先吃飯,驢馬上就來了。」店主出去,讓羊飲足水後,一打滾,又全都變成了小孩。於是將此事偷偷地告到郡里。官府立即派人捉拿住那巫士,一頓亂棒便將他打死了。

注釋

[1]魘昧:同「厭魁」。用巫術、詛咒或祈禱鬼神等迷信方法害人。 [2]紿(dài 代):欺騙。 [3]迷罔:昏亂,神志胡塗。 [4]猶:尚。 [5]河:指黃河。 [6]揚州:地名。今江蘇省揚州市。 [7]縶(zhí執)櫪(lì歷)下:拴在馬廄里。櫪,馬廄。 [8]少選:一會兒。 [9]囑:此據鑄雪齋抄奉,原作「祝」。 [10]暴:「曝」的本字,曬。 [11]蹄齧(niè聶)殊喧:又踢又咬,叫鬧異常。 [12]着:拴置。 [13]舌強:舌根發硬,謂講不出話。 [14]飲(yìn 印)五羊:給五隻羊喝水。 [15]械殺之:謂用刑杖打死。械, 此詣刑訊的器械。

賞析

本篇言犯罪分子把婦女兒童化為驢和羊,後來被人識破,官府捕殺之。婦女兒童化為驢和羊,實不可信,然拐賣婦女兒童之事,古今多有。所謂「造畜」實質是把婦女兒童當做畜生買賣之意也。現在亦有借人家兒童哄騙錢財者,犯罪分子偷人嬰兒,據為己有,然後把此兒作為道具,到都市博取同情,哄騙錢物。蒲松齡在自己的志怪小說中記載了許多當時社會新聞和傳聞,社會信息豐富博大,值得深入研究討論,從中接受深刻教訓。[2]

作者簡介

蒲松齡(1640~1715)清代小說家,字留仙,一字劍臣,號柳泉居士,淄川(今山東淄博)人。出身於一個逐漸敗落的地主家庭,書香世家,但功名不顯。父蒲棄學經商,然廣讀經史,學識淵博。 蒲松齡19歲時,以縣、府、道三個第一考取秀才,頗有文名,但以後屢試不中。20歲時,與同鄉學友王鹿瞻、李希梅、張篤慶等人結「郢中詩社」。後家貧,應邀到李希梅家讀書。31~32歲時,應同邑進士新任寶應知縣、好友孫蕙邀請,到江蘇揚州府寶應縣做幕賓。這是他一生中唯一的一次離鄉南遊,對其創作具有重要意義。南方的自然山水風俗民情官場的腐敗、人民的痛苦,他都深有體驗。還結交了一些南方下層歌女。北歸後,以到縉紳家設館為生,主人家藏書豐富,使他得以廣泛涉獵。71歲撤帳歸家,過了一段飲酒作詩、閒暇自娛的生活。一生熱衷科舉,卻不得志,72歲時才補了一個歲貢生,因此對科舉制度的不合理深有體驗。

加之自幼喜歡民間文學,廣泛搜集精怪鬼魅奇聞異事,吸取創作營養,熔鑄進自己的生活體驗,創作出傑出的文言短篇小說集《聊齋志異》。以花妖狐魅的幻想故事,反映現實生活,寄託了作者的理想。除《聊齋志異》外,還有文集4卷,詩集6卷;雜著《省身語錄》、《懷刑錄》等多種;戲曲3種,通俗俚曲14種。今人搜集編定為《蒲松齡集》。[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