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砂坝镇
红砂坝镇,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丰镇市下辖镇,地处丰镇市北部,东与隆盛庄镇毗邻,南与南城区街道接壤,西与三义泉镇相连,北与察哈尔右翼前旗土贵乌拉镇交界,行政区域面积362.83平方千米。[1]
清代时期,属丰镇厅西北乡辖;1984年2月,红砂坝公社改乡;2001年7月,红砂坝、九龙湾2乡合并为红砂坝镇。截至2018年末,红砂坝镇户籍人口有15724人。
截至2020年6月,红砂坝镇下辖9个行政村。
2011年,红砂坝镇农民人均纯收入5229元。
2018年,红砂坝镇有工业企业1个,其中规模以上1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4个。
中文名: 红砂坝镇
行政区类别: 镇
所属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丰镇市
地理位置:丰镇市北部
面 积: 362.83 km²
下辖地区: 9个行政村
政府驻地: 坝沟村
电话区号: 0474
邮政区码: 012123
车牌代码: 蒙J
人 口: 15724人(截至2018年末户籍人口)
目录
建置沿革
清代时期,属丰镇厅西北乡辖。
民国时期,属丰镇县第三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属三区官村。
1958年4月,成立十八台乡。
1962年3月,设红砂坝公社。
1984年2月,红砂坝公社改乡。
2001年7月,红砂坝、九龙湾2乡合并为红砂坝镇。
行政区划
2011年末,红砂坝镇下辖9个行政村:王家卜、十八台、土城、沙卜、丰乐窑、三义永、向阳、九龙湾、西边墙,下设109个村民小组。
截至2020年6月,红砂坝镇下辖9个行政村:土城村、王家卜村、十八台村、沙卜村、丰乐夭村、三义永村、石庄沟村、向阳村、西边墙村。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红砂坝镇地处丰镇市北部,东与隆盛庄镇毗邻,南与南城区街道接壤,西与三义泉镇相连,北与察哈尔右翼前旗土贵乌拉镇交界,行政区域面积362.83平方千米。
人口
2011年末,红砂坝镇总人口18327人。另有流动人口4045人。总人口中,男性9658人,占52.7%;女性8669人,占47.3%;14岁以下2482人,占13.5%;15—64岁12424人,占67.8%;65岁以上3421人,占18.7%。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18177人,占99.2%;有蒙古、满、回等5个少数民族,共150人,占0.8%。2011年,红砂坝镇人口出生率3.4‰,人口死亡率4.7‰,人口自然增长率-1.3‰。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48.7人。
2017年末,红砂坝镇常住人口为7000人。
截至2018年末,红砂坝镇户籍人口有15724人。
经济
综述
2011年,红砂坝镇农民人均纯收入5229元。
2018年,红砂坝镇有工业企业1个,其中规模以上1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4个。
农业
2011年,红砂坝镇有耕地面积6.5万亩;可利用草地面积24.2万亩,林地面积18.6万亩。粮食作物以马铃薯、玉米、杂粮杂豆为主。2011年,生产粮食3100吨,其中玉米1000吨,杂粮杂豆2100吨。主要有经济作物有油料作物、甜菜、蔬菜等。2011年,胡麻种植面积0.3万亩,产量160吨;甜菜种植面积0.2万亩,产量5000吨;蔬菜种植面积0.2万亩,产量1238吨,主要品种有大白菜、黄瓜、青菜、青椒、南瓜、葱头等。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羊、牛、家禽为主。2011年,生猪饲养量0.8万头,年末存栏0.2万头;羊饲养量4.7万只,年末存栏1.6万只;奶牛饲养量0.1万头;家禽饲养量3.5万羽。2011年,鲜奶4000吨。
商业
2011年末,红砂坝镇有商业网点36个。2011年,社会商品销售总额达243万元。
交通运输
红砂坝镇有208国道经过境内。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2011年末,红砂坝镇有小学1所,在校生96人,专任教师153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2011年,教育经费达905万元。
科学技术
2011年末,红砂坝镇有各类科技人才119人,其中专业技术人才52人,经营管理人才36人,技能人才20人,农村实用人才11人。
文化事业
2011年末,红砂坝镇有文化站1个,建筑面积350平方米;公共图书室8个,建筑面积340平方米,藏书10500册。
医疗卫生
2011年末,红砂坝镇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6个,其中卫生院2个;病床23张,其中公立卫生机构床位13张,每千人拥有医疗床位1.3张,固定资产总值51万元。专业卫生人员15人,其中执业医师1人,执业助理医师1人,注册护士1人,平均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0.8人。2011年,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为25/10万,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8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2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10500人,参合率57%。
社会保障
2011年,红砂坝镇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2092户,人数2152人,支出252.8万元,比上年增长17.2%,月人均97.8元,比上年增长17.2%;农村五保集中供养187人,支出49.8万元;农村医疗救助66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2392人次,共支出11.9万元;农村临时救济1582人次,支出38.5万元,比上年增长20%。自然灾害受灾人口5300人,农作物受灾面积5.5万亩,救灾支出23.5万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66人,抚恤事业费支出21.8万元。